深圳市第三職業技術學校招聘
一、要看是不是通過教師招聘考試入職
二、看招聘公告寫明是否入編
三、國家正式編制: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一)編制教師優勢
第一,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因各地區經濟水平發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統在繳交社保方面只繳交部分,不繳交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有編制的教師工資組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近幾年雖然在改革,但實際操作中仍然與在編老師存在很大差異。
第三,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二)有無編制主要區別
教師有無編制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編制可以調動,有相應的職稱工資並可以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俗稱代課老師),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在私立學校中,因學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幫其工作人員繳交社保,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辦學校中的臨聘人員,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其繳交社保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三)編制問題
1.我已經拿到了教師資格證,如果要應聘老師是否還要考編制?
答:拿到教師資格證,只不過是具備了從業資格,可以聘用為教師。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逢進必考」原則,還要經過考試錄用。考試錄用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組織考試,錄用後即成為編制內的教師,即「在編人員」。錄用後如果學校因超編而成為」編外人員「,實際上仍是我們俗稱的」在編「人員,對其無影響,坐等空編再入編即可。
2.考的編制之後是不是只能在所考地有用?具體是以什麼為單位?縣還是地級市?
答:考的編制只能在當地有用,一般以市為單位。因各地政策落實不一樣,所以存在差別。以江西省為例,近幾年縣一級單位一般不組織考試,凡事業單位考試都由市以上統一組織考試,教師考試由省統一考試。所以,理論上一般在市一級之間可以調動,即可以由A市調動至B市。但是,一般跨縣調動都很難,所以實際操作中,跨市調動非常難。
3.如果考的編制只能在當地使用,那這豈不是相當的不合理,好不容易考了個編制到了外地卻不能用也太郁悶了!
答:原則是可以調動。前幾年,有文件出台,原則上不允許從教育系統調出至其他單位。
4.應聘老師的流程是什麼?a.取得教師資格證b.考編制c.到學校應聘嗎?
答:a、b流程對。應聘手續一般是按照當地的招考公考報名要求,參加筆試和面試後,體檢並公示,然後到當地的人事部門報到,聽從崗位分配,到學校報到。
5.考編制的大約時間是什麼?每年可以考幾次?大體都考些什麼內容?
答:教師資格證和教師招聘考試屬於不同的考試,一個是資格考試,即從業資格,一個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教師資格證考試從2015年起施行全國統考,考試時間按照要看國家出台的相關考試通告;教師招聘考試要看當地的具體情況。有些由省一級統一組織考試,有些由市一級組織考試,具體考試時間請留意當地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和考試內容你請留意當地的招考公告里的考試大綱。
教師盡管是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是不一樣的,調出教育系統,一樣可以提拔為副科、正科等!
❷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職教師是什麼崗位級別
教師在事業單位中屬於專業技術崗位。
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考試內容一般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普通的教師招聘一般都是招聘學科教學教師。事業單位的崗位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能崗位。
1、人事部規定,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
這一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
2、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教師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管理人員,實行教育職員制度。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學輔助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所以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2)深圳市第三職業技術學校招聘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有三種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稱「專技」)、管理人員(簡稱「管理」或「職員」)和工勤人員(簡稱「工勤」)。
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從事專業技術類的工作,如教師、醫生、會計師、經濟師、農藝師等。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七級,其中正高級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至七級;
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確定。
教師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❸ 深圳教師招調考試人事關系問題
在資料准備和考核細則中,非師范教育專業申請者是否需要有特別的准備?
負責人:有的,社會人士認定教師資格必須進行學歷文憑認證,非師范教育專業類人士必須補修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同時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並達到合格標准。
社會人士特別注意
1.關於認證級別:除高等學校擬聘任教師職務的人員外,不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2.關於補修:需要在指定機構補修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書。
3.關於能力測試:需要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普通話能力測試,並達到合格標准。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及高中畢業學歷視為不合格學歷。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及高中畢業學歷視為不合格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含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
教師認證進入受理材料階段
據了解,今年的教師資格認證工作已經進入了認證材料受理階段。相關事項如下:
規定調整
戶籍方面的規定有了較大的調整:去年,經教育部門批准受聘任教於深圳學校一年以上並簽有勞動用工合同的人員,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市也可以在深圳申請認定。而今年則實行屬地化管理。戶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單位在我市,且人事檔案掛靠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我市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往年的學歷認證須到市人事局驗證中心辦理,而今年有了調整:申請教師資格者(除在編正式教師外),須自行到廣東省學歷驗證中心代理點辦理學歷認定。認定條件
1.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
2.在首次教師資格認定中,未認定相應種類教師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正式教師。
3.已取得某一種教師資格擬再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
4.其他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申請條件
1.除高等學校擬聘任教師職務的人員外,社會上其他人員不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2.同一申請人一年內不能申請認定兩種以上教師資格。補修條件
除了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外,還有兩種人員需要補修教育學、心理學,一種是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者;另一種是師范教育類專業專升本插班畢業,申請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在本科期間沒有學過此專業的申請者。普通話水平
參加人員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受理時間
11月15日~30日是教師資格認證材料受理時間。
關於學歷鑒定需要的時間,一般來說,省內的學歷鑒定約需1周時間,外省的學歷鑒定需要15天時間。國外的學歷要由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鑒定,時間在2~3個月左右。
基本材料
1.有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或者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9.有需要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者,提供相關的原件和復印件
10.非在編正式教師提供認定中心出具的學歷證名原件和復印件咨詢途徑
教師資格分為: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教師資格條件
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教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 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通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准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
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根據需要舉行。
申請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學有專長,並有兩名相關專業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薦。
教師資格認定
第十二條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 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第十四條 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布。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認定結論通知本人。
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第十七條
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擬取得更高等級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教師資格的,應當通過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並依照本章規定,經認定合格後,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一,哪些人可以申請教師證: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具備《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人員。包括新(擬)進入教師隊伍的人員;應屆大學畢業生(含畢業研究生、師范教育類和非師范教育類本專科畢業生);已獲得一種教師資格申請另一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以及其他社會人員。
(1) 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 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學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學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學歷。
(4) 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設計教學方案,選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掌握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規律解決問題的能力,思維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學組織實施能力,教育管理學生能力等;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體檢合格。
(說明:其中對於幼教,上海由於幼教比較缺乏,去年還對於那些非幼教專業學歷的人員進行為期3-4個月的培訓來擇優錄用)
附:普通話考試指南——
會定期進行普通話考試,考試地點:陝西北路500號 普通話測試中心
具體聯系電話為:62558388
二,如果你不是師范類的人員,那麼還得通過以下考試: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有關規定,上海有關部門提出,凡2002年進入教師隊伍的所有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和申請教師資格的社會其他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申請高級中學及其以下教師資格者須補修《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和《教育方法概論》,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須補修《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和《高等教育方法概論》。
有關考試的信息:
資格認定辦公室每年都會舉行培訓班的,地點:上海市延安西路900號
咨詢電話:62523047
二,如果你具備了以上條件和通過了普通話考試和教育學方面的考試,該如何申請呢——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領取表格材料並拍攝數碼照。
2004年領表時間:春季 3月1日~3月10日;秋季 9月1日~9月10日(看來這次只能等到9月份了)。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填寫參見填表說明,其中備注欄應註明
: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或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已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的,請寫明已取得過的資格種類和證書編號。申請人員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粘貼統一拍攝的數碼照。
● 《思想品德鑒定表》1-3行由本人填寫,4-11行由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 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為瑞金醫院(地址:瑞金二路197號,體檢接待時間:周二、四、六,上午8點至11點,周五下午1點半至3點半)。應屆畢業生可以由畢業生體檢代替。
◎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004年遞交材料時間:春季 3月11日~3月25日;秋季 9月11日~9月25日。
● 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兩份)、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體檢證明原件;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需提供擬聘高校出具的證明。
● 在正式提出申請、遞交材料的同時交納教師資格認定費220元。另再交兩張統一拍攝的數碼照。
◎ 領表和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周日不受理;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點在延安西路900號三樓。
◎ 材料齊全,初審通過,按規定的時間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經認定機構認定通過,發出認定通知。屆時憑認定通知、身份證、交費收據領取教師資格證書。並交《教師資格證書》工本費。
有關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信息:
測試的組織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各區(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以及依法接受委託的
高等學校分別組織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並根據需要成立若干學科專家測評小組,每個測評小組一般為3-5名專家組成,負責對申請人教育教學能力的考察測試,具體測試管理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測試方式和內容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測試主要通過筆試、面試、試講等方式進行。
筆試主要測試申請人的知識水平和運用教育基本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教案設計能力。申請者需參加教育方法概論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課程考試,參加現場組織的教案設計。
面試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儀表教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試講重點考察申請人實現教學目的,組織教學實施,掌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方法等能力,講解、提問、板書等技能技巧。申請者首先接受專家測評小組的面試試講,然後回答專家提問。
最後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 2000年9月23日發布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具備教師資格。
第四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教師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包括縣級,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許可權負責本地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實施工作。
第五條 依法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第二章 資格認定條件
第六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第七條 中國公民依照本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對於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八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准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二)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少數方言復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准;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第九條 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三)項規定的條件。
第三章 資格認定申請
第十條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時間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並通過新聞媒體等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提出申請,領取有關資料和表格。
第十二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見附件一)一式兩份;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其中必須包含"傳染病"、"精神病史"項目。
申請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參照《中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的有關規定執行;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的,參照《高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對合格者頒發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第十五條 申請人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二)要求填寫。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工作單位填寫;非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填寫。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提供鑒定。必要時,有關單位可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各級各類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以持畢業證書,向任教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第十七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費用。但各級各類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不繳納認定費用。
第四章 資格認定
第十八條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第十九條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組織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根據需要成立若干小組,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測試辦法和標准組織面試、試講,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察,提出審查意見,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
第二十條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並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許可權,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擬受聘高等學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本行政區域內經過國家批准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認定本校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第五章 資格證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教師資格證書作為持證人具備國家認定的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國家規定統一編號,加蓋相應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公章、鋼印後生效。
第二十三條 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檔案,其餘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建立教師資格管理資料庫。
第二十四條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者損毀影響使用的,由本人向原發證機關報告,申請補發。原發證機關應當在補發的同時收回損毀的教師資格證書。
第二十五條 喪失教師資格者,由其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相應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會同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繳證書,歸檔備案。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第二十六條 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應當被撤銷教師資格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會同原發證機關撤銷資格,收繳證書,歸檔備案。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第二十七條 對使用假資格證書的,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5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由教育行政部門沒收假證書。對變造、買賣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http://..com/q?word=%BD%CC%CA%A6%D7%CA%B8%F1%C9%EA%C7%EB%B1%ED&ct=17&pn=0&tn=ikaslist&rn=10
❹ 我是一名初三學生,想通過自主招生進入深圳第三職業技術學院,要求高
我是深圳市第三職業抄技術學校里的一名學生,我也是通過自主招生進入這個學校的。要問自主招生要去高不高。看你的運氣吧。主要他回到你們去學校或者你到我們學校來面試一下,身體沒有殘缺可以正常與人交流基本上都可以過。祝你成功吧,少年!
❺ 深圳第三職業技術學校 的自主招生考試難不難(本人初三)求學長學姐解答
2019學校自主招生的考試形式一般為「文化聯考+綜合素養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模式。專文化聯考包括語屬數英三門科目;綜合素質測試分為上機測試和面試,上機測試在計算機上答題,考核學生人文素養;面試由面試員與考生交流,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心理素質、反應能力、知識面、職業傾向等基本職業素質。不過不同學校之間會有些許差別,具體請看各個學校的招生簡章。
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無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❻ 中專類學校老師的待遇 正式編制的 和高中一樣嗎
現在中專的形式普遍不好;但因校而異,根據各地消費水平不一樣的。不過有點是很肯定的:中專老師沒中學老師收入高。在一般的小城市,中專老師也就1000多。正式編制幾乎一樣,中專類老師和高中類老師,取得教師資格證是成為國家正式編制教師的前提,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具有教師資格者個人水平、能力、素質的認定,是從事教師職業的必要條件。要從事教師職業,必須具有教師資格。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的前提是具備教師資格方可,只有通過教師招聘考試,經過教育部門聘用入職後才可成為在編教師。簡單來說,考取教師資格證只是有資格做教師,但不一定是教師,通過相應的教師招聘考試,教育部門的聘用後方可成為國家正式在編教師。
中等專業學校簡稱「中專」。通常是在九年制義務教育結束後進行,在級別上相當於普通高中,但普通高中側重基礎知識的傳授,畢業後一般參加普通高考,是為升入大學做准備。而中專更重視專業技能的培訓,畢業後一般都已經掌握了相應的職業技能,可以勝任某種職業。目前的中專有公辦與民辦之分,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
高中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一級的教育機構,接受初中合格畢業生,一般學制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我國的高中教育指初中以後高中階段的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屬於中等教育的范疇。我國的高中教育為非義務教育,學生就讀須交納必要學費與其他費用。
❼ 職業技術學院和高等專科院校招聘教師的具體條件是什麼待遇怎麼樣研究生畢業可以有機會進入這些學校嗎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二)熱愛教育工作,喜愛教師職業,具有必要的教師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術技能要求。
工資待遇一般地區有差異性的具體條件可以看各個學校的招聘啟示。
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國高等院校的一級學院,屬高職院校范疇,屬普通高等學校,等同於高等專科學校,並逐漸開始取代高等專科學校。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要內容,在大學錄取順序中為統招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也是「三校生」(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單考單招的錄取院校,同時一些本科高校的統招專升本教學工作也安排在某某大學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是地方性的高等院校,在沒有地方性大學或學院覆蓋的地方作為籌備地方大學而存在,也可以作為地方性大學或學院的補充。職業技術學院是普通高等學校建制,屬於大學范疇,不是成人高等學校,也不是技術學校、技工學校。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備案的以實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為主的高等學校,分為本科層次和專科層次。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名稱為「××大學」或「××學院」如山東科技大學、山東建築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交通學院、安康學院、濰坊學院、煙台南山學院、北京衛生職業學院、北京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首都鐵路衛生學校、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等。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名稱為「××專科學校」、「××高等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如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山東中醫葯高等專科學校、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安康職業技術學院、淄博職業學院等。
❽ 深圳公立學校招聘考試,專業要求為660201,我的專業是初等教育(文),符合報考條件嗎
答:
浙江省第三批高職高專:
寧波 660213 初等教育
嘉興院 660213 初等教育
溫州 660213 初等教育
衢州院 660213 初等教育
紹興文理院 660213 初等教育
台州院 660213 初等教育
麗水院 660213 初等教育
金華職業技術院 660213 初等教育
衢州院 660201 語文教育
麗水院 660201 語文教育
金華職業技術院 660201 語文教育
麗水院 660219 綜合文科教育
麗水院 660204 物理教育
金華職業技術院 660204 物理教育
麗水院 660205 化教育
寧波 660210 美術教育
衢州院 660210 美術教育
麗水院 660210 美術教育
金華職業技術院 660210 美術教育
溫州 660211 體育教育
麗水院 660211 體育教育
寧波 660209 音樂教育
衢州院 660209 音樂教育
麗水院 660209 音樂教育
麗水院 660221 計算機教育
浙江師范 660214 前教育
寧波 660214 前教育
嘉興院 660214 前教育
溫州 660214 前教育
衢州院 660214 前教育
紹興文理院 660214 前教育
湖州師范院 660214 前教育
台州院 660214 前教育
麗水院 660214 前教育
金華職業技術院 660214 前教育
寧波教育院 660214 前教育
校除寧 浙師 溫 紹興文理 嘉興院其校錄取高
理論文科應該報教育稱初等教育基本考試全關即難道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必須理、教育全試講通才申請並拿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