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证有什么待遇
『壹』 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已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6,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在本省创业的,应提交投资等相关证明;
8,已入境的境外申领人,应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9,其他能反映个人业绩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1)外国专家证有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持证人凭《居住证》及在本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相关证明,可以享有下列权益:
1,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允许以商标、著作权(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须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并受保护)出资创办企业,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可依法享受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债权出资等政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
创办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创办的企业申请变更为无区域企业名称的,可享受名称变更直通车待遇,到省工商局办理手续。
3,在本省高校、科研院所及中资控股企业工作的,可按规定申请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4,可以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按条件申报浙江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和省151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资助项目。
『贰』 美国公民要想在中国永久居住有什么条件待遇会和中国公民有什么不同
中国人入美国籍,比美国人入中国籍,要简单。
也就是说,中国人入美籍,容易。
美国人入中国籍,难。
『叁』 中国绿卡世上最难拿,有何待遇
取得中国绿卡和假如中国国籍没有直接的关系。
外籍人士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纪录良好者;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高管职务,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纪录良好者;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以上人士的配偶、未满18岁子女,以及某些年满60岁直系亲属;
4、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25部门联合下发待遇公文:详细规定各项待遇
25个部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商务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旅游局、侨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专局、民航局、外汇局。
二十条待遇中重要部分评点
【待遇基本原则:享受国民待遇】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出和入境待遇:无需办理签证】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
【国内就业待遇:免办就业准证】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工作居住证。
【创业投资待遇:享受外商待遇】可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
【子女接受教育:不收额外费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鉴于中国高等教育阶段针对外国学生的入学要求更适用于外籍人才子女,因此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福利:社保/公积金与国民同等】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
【买房待遇:不受一年时间限制】可不受《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需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限制。
【缴税待遇:与国民尽同等义务】在缴纳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金融待遇:享受同等权利义务】在国内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方面业务,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凭证,享有中国公民同等权利、义务和统计归属。
【游玩待遇:门票同待遇同价格】在国内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与中国公民同等待遇、价格相同。
【交通待遇:绿卡就等于身份证】坐中国国内航班或火车,可凭"绿卡"购票;在国内旅馆住宿,可凭"卡"办理入住手续。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方面,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肆』 《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详细文件内容
■居留和出入境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的50天内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引进人才可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F字多次往返签证。
■落户
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落户上海。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按规定优先为其本人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上海手续。
■资助
市、区财政以及单位共同给予引进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的配套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套资金中的50%与工作业绩挂钩,50%用于改善生活待遇。
■社会保险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其无业配偶子女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
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和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单位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本人可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住房
愿意购房的,可参照本市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房一套,单位可给予资金资助。未买自用房的,单位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供其使用。自己租房的,由单位为其提供租房补贴。
■税收
来沪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和本市给予的配套补助,均视同市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前扣除。
■通关
凭有关身份证明,进境少量科研、教学物品,上海海关免征进口税收;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除国家规定列名征税外,由上海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上海海关对其所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免开箱查验放行。
■配偶安置
由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薪酬
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在海外的收入水平,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引进人才的薪酬可不受国内薪酬体系的限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