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员工待遇
⑴ 农民工在公司上班应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享受
⑵ 农民工挣钱有工人挣钱多吗你们什么待遇农民工什么待遇你们什么条件下工作的民工什么条件下工作的!
农民工赚钱没有工人赚的多,农民工赚钱很辛苦的,工资就是100到200块钱,一天一天做到晚舟,你活
⑶ 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大部分的工资,也就一天二百左右,高点的三百多,低点的一百多,千万内不要按照一个月容三十天计算,因为工地也不是天天有活的,运气不好的话,一歇就是一个月,一年赚个四五万的农民工,就算不错了,至于挣个十来万的,那也是小包工头!
当然了,农民工收入虽然不错,但赚的真的是辛苦钱。夏天一身汗冬天一身泥,没有什么福利和社会保障,被世人另眼相待,几乎就是在以命相搏。
⑷ 农民工与正式在编职工为什么在收入待遇各方面有这么大的差距
一般这么理解,本来国家有个岗位(比如国企,事业编公务员等很难进去的,你要通过名版校毕权业,考试等才能进去)给你一个月3000快钱工资让你负责一些工作,你不想做一些不复杂但要花时间体力的事,你出1000快钱请了个民工给你干活。就出现了楼主问的问题。。。
⑸ 什么时候农民工和正式职工一样,也可以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现在大部分的农民工就已经有五险一金了,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⑹ 国家规定农民工最低标准工资是多少!
近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为历年最高,新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
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执行地区为广州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据广东省人社厅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办法,综合考虑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社保水平等因素制定。
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据悉,广东企业最低工资新标准略高于江苏、北京,但低于上海和浙江。
据了解,调整后广东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每个类别增长率都接近或超过20%,其中第四、五类增幅较大,分别为22.4%、24.5%。广东省人社厅解释,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之一,是着重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同时着重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大调整幅度,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收入差距。
⑺ 农民工下岗劳动法有什么待遇
对于劳复动者下岗的情形,如果制符合条件 ,可以依《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⑻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农民工有什么待遇
1994年《劳动法》实施以后,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不论是固定工、临时工还是农民工,待遇都应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