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泰安肥城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10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以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❷ 肥城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样
当地工资待遇的中等水平
❸ 山东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领导怎样算不作为
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工作内容,算不作为。
❹ 2020肥城事业单位开始报名了吗
2020肥城事业单位报名已经开始。
报名时间:2020年2月版10日09:00-2月14日权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0日11:00-2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0日11:00—2月16日16:00
❺ 2020山东肥城市事业单位报名情况统计(截止至2月14日11:00)
点击下抄载>>>
肥城市事业单位报袭名情况统计.xls
原标题:肥城市事业单位报名情况统计(截止至2020年2月14日11:00)
文章来源: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0/2/11/art_48458_8789897.html
❻ 2020肥城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是什么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❼ 我想参加今年肥城事业单位的考试难不难,待遇咋样
非常事业编的考试。参加的人数比较多。有一定的难度。但只有你。有足够的能力和。玉霞,进行。这方面的准备相信你能够被考取。待遇也就是。4000左右。每月。
❽ 2028泰安肥城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2028年的事情谁知道呢,现在的事业单位报名条件都是差不多的,具体的它们的网站会公布的。
❾ 肥城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及考试时间
2020肥城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09:00-2月14日16:00
❿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挂职包村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和部门史志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财务基金监督科
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存储计划并监督实施。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劳动关系科(挂规划综合科牌子)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落实工作,协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工作,监督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计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牌子)
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辞职、辞退、任免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员登记、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实施办法并监督落实;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转业军官安置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协调落实全市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的审定工作;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编制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对外人才交流、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的规定、办法;负责智力引进项目立项申报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来肥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和泰安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高级技工学校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办申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的有关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再就业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九)养老保险科(挂失业保险科牌子)
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办法,负责检查、督促、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性规定;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性规定;监督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性规定;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办法;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检查督促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
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规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监督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贯彻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失业预测预警办法。
(十)医疗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规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及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落实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