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① 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改革,具体如何改革,面试要不要参加!
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第一次笔试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第二次笔试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第三次笔试
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参加考试批次以及选择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
三、重点考务环节时限及工作内容
(一)考前90天起至考前75天(日期如遇周末、节假日等,提前至节前,下同),有意向参与统一服务的州市、省直单位以函件形式告知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完成岗位职位设置,按招聘岗位确定考试类别,并按规定格式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报省人社厅考试中心。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州市、单位将不能参加当次考试。
(二)考前75天起至考前60天,参考各州市、省直各单位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完成报名平台搭建测试工作。
(三)考前60天起至考前40天,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组织网络报名,完成报名、对账等工作。
(四)考前40天至考前35天,省人社厅考试中心与各参与单位对接完成岗位裁减等工作,并将报名数据下发到各州市、云南人才市场。
(五)考前35天至考前30天,各州市、云南人才市场上报各类试卷预订单。
(六)考前20天,各州市、云南人才市场落实考点和考场,完成考场编排,上报考场数据。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对接后,在笔试准考证上明确考试地点、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并在考前一周内开放准考证网上打印。
(七)考前2-4天,各州市领取考试试卷(包括答题卡),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密、保管工作。
(八)考试当天,实施笔试考试。
(九)考试结束后2天内,各州市将答卷送至指定地点。
(十)考后30天内,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完成阅卷。
(十一)考后45天内,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将笔试成绩下发到各州市、省直各单位,并开放考生个人成绩查询。
② 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目前云南是各个地州版分别权进行招聘,有的是一年一次,像玉溪、大理会进行三次招聘,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都是分开进行的,
更多详细招聘请您关注云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随时更新招聘信息,考试资讯,模拟题等。
2015云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各地州汇总http://www.zgsydw.com/yunnan/20150308/88764_1.html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③ 2020云南事业单位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根据往年的招聘条件,希望能够帮到你。更多事业单位资料请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网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楚雄州内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3月27日在职工作人员且截至2019年9月30日不满服务期或公务员不满服务期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0岁以下指1989年4月9日(含4月9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以下指1984年4月9日(含4月9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届定。
2.专业认定。
(1)专业一致的界定。专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均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2)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3)专业方向界定。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括号以内内容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视为专业名称。
(4)专业未收录在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的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不限的岗位。
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4.生源或户口认定。①报考人员具有楚雄州户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楚雄州且本人持有迁入楚雄州的户口迁移证;③高校毕业生户口未迁回楚雄州,以身份证号码认定,即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可以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口的岗位。
5.毕业年份认定。如岗位无特别规定,2017年4月9日以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限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限认定。
6.其他情形。2019年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制性别和民族。
④ 求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处分后工作的处理办法
你好!抄2013年文山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以下是相关的考试信息:
2013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8名,招聘简况如下:
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除外);
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3:00;
网络交费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3:00;
网络审核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3:00;
准考证的打印:2013年6月11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笔试教材:《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指导用书(2013年版)》。
⑤ 你好麻烦问一下,你的那个“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电子版”怎么下载了不能看啊要怎么操作呢谢谢
您好,应该是可以的吧!看来你也是云南的,你加我吧!到时候我传给你的了?
QQ:120475576
⑥ 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0
1、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4、网上交费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8: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7月20日9:00至24日24:00。
(6)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通过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考试入学并取得国家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和心理素质。
⑦ 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试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6〕220号
发布日期:-12-30
执行日期:2006-12-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2005)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评定为中介类、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除外)补充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补充岗位的任职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及条件
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面向本行政区域,也可以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三章 招聘方法及方式
第九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直接予以聘用或任用: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因调整领导班子,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
3.同级同一经费管理形式事业单位之间或财政全额拨款向差额拨款、全额或差额拨款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含无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向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流动)。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也可以采取在同类人员中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1.属于我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
2.符合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涉密岗位或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人员。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为定期招聘与不定期招聘。
定期招聘由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一般每年组织两次。其中,公共科目实行统一联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工作方案,在报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可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参加定期招聘的用人单位应在统一招考前1个月向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不定期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方式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人员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计划,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定。
2.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公告,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定,并在报名开始15天前通过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应当载明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报名和考试时间、内容和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所属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
4.组织考试。考试一般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2: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体检与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特殊岗位须根据岗位性质在招聘公告中设定补充条件。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与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有关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为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十五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招聘纪律。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及要求执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温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温政办(2000)36号、温市人(2002)197号文件同时废止。
⑧ 2020年云南省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公示与聘用办法是什么
2020年云南省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发布,预计将于2020年4月初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信息,需要详细了解云南省昭通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云南省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9人(2019年4月3日发布)
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和《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考录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37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
原标题:2019年云南省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来源:昭通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