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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就业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21-03-16 02:25:46

Ⅰ 就业指导案例分析

sorry; I'm sorry.; I beg your pardon.; excuse me

Ⅱ 关于就业案例的分析,急!!!!

1、小高被裁员了为何又留下聘用?
答:虽然小高要被辞退掉,但是仍然兢兢业业工作,体现了较高的职业道德。对于这种仅仅是因为当前经验不足而态度又非常良好的人,是非常难求的,所以,企业会考虑转岗等处理。这个是保留人才的一种方式。因此,愿意主要是被小高的职业素养所折服。
2、从小高的经历中,你得到什么样的启示?
答:很简单的道理,就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能因为知道明天可能不做和尚了,于是就在今天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一定要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这样的职业素养,或者说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所有企业应该关注和提倡的。
3、结合案例谈谈“道德与人生的关系”。
答:这个案例主要体现的是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基本的关系就是,做事先做人,如果把人做到位了,那么事情一般都会顺风顺水,人生也会少些挫折和失败。其中,做人最重要的一点,和工作相关的,就是道德方面的修养。如果一个人的道德除了问题,谁会相信这么一个人可以把事情做的漂亮呢?

Ⅲ 就业案例分析.要求不少于200字. 速求答案

刚刚参加工作难免遇上各种问题,在所难免。不能因为挫折而放弃。
美国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优越的职务”,况且,你是师范专科出生,应该继续从事你现在的工作。只要你有爱心,只要你真心付出,只要你恪尽职守,你一定是很出色的人民教师。抬起头,重新出发,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你的工作很重要。培养孩子有爱心、愿学习、懂感恩,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
性格不是弱点,我不认为性格不可以改变。不善于表达不等于你不会表达,只要一直站在孩子的中间,你的心灵是干净的,你就愿意和他们做朋友。
转行是最不明智的,除非你有更好的发展平台。但估计你在任何一个平台,你的专业都无法超越他人,只有在你自己的领域,别人无法超越你。
祝你成功!祝你开心!祝你成为当之无愧的人民教师!

Ⅳ 大学生求职五大案例:是什么导致了大学生求职失败

案例一:期望值过高
08届毕业生小王来自云南罗平,直到当年3月份他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笔者去参加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供需见面协调会,顺便将他的应聘材料带去帮他落实单位。刚好罗平有一家制药厂要他,专业对口,又是家乡,然而他本人的择业意向却是:单位地点必须在昆明市,至于到昆明的什么单位、具体做什么工作都无关紧要,除此以外,什么单位都不考虑。在这种心态下,结果自然难以如愿。
分析:小王的思想在当前毕业生的择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毕业生过于向往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最低的期望也是回自己家乡所在地的中心城市。他们只注重经济文化发达、工作环境优越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才济济、相对过剩的一面,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甚至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而导致主观愿望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巨大落差。
象小王这样过分看重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不在少数。根据笔者对本校毕业生的抽样问卷调查,在衡量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标准时,有92%的毕业生要选择效益好、工资高的单位,超过85%的毕业生要求单位地处大中城市,愿意到急需人才的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的毕业生仅占2%。

案例二:自主择业能力差
在学校今年3月份举办的小型招聘会上,毕业生小李的父母亲在招聘会尚未开始时,就早早地到会场打听单位的情况。招聘会开始很久以后,小B才姗姗来迟,并由家长陪同前往用人单位摊位前面谈。面谈过程中,小李发言的时间还没有其父母多,结果谈了一家又一家,最终仍一无所获。
分析:小李的问题出在择业过程中过分依赖他人,其实,依赖他人是难以选择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的。现在的毕业生中,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生活一帆风顺,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再加上父母亲的过分呵护,客观上也培养了他们的依赖心理。这些毕业生大多缺乏主见,自我意识模糊,在择业中常会茫然不知所措,自己独立进行择业决策的能力差,以致在人才市场上,父母代替子女,亲友代替本人与用人单位洽谈的场面屡见不鲜。难怪有用人单位对依赖性过强的毕业生说:“你本人都要靠别人来推销,企业还能靠你来推销产品吗?”

案例三:信心不足,缺乏主动
毕业生小刘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条件都不错,在就业的初期满怀信心。但由于专业冷门等原因,找过几家单位都碰了壁,结果产生了自卑感,在后来的择业过程中表现越来越差,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以至于到了新的用人单位那里,只能被动地问人家:“学某某专业的要不要”,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讲,最终未能落实就业单位。
分析:小刘的失败是由于自卑心理在作怪。在择业遭受挫折后,一蹶不振,对自己评价过低,丧失了应有的自信心,择业时缺乏主动争取和利用机遇的心理准备,不敢主动、大胆地与用人单位交谈,也就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越是躲躲闪闪、胆小、畏缩,越不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这种心理严重妨碍了一部分毕业生正常的就业竞争,使得那些原本在某些方面比较出色的毕业生也陷入“不战自败”的困惑。

案例四:自负而失败
毕业生小D口才不错,在与用人单位代表面谈时自我感觉良好。一番海阔天空的高谈阔论以后,当对方问他的个人爱好是什么时,他竟得意洋洋地宣称是“游山玩水”,结果被用人单位毫不犹豫地拒之门外。
分析:小D 的失败是典型的自负心理造成的。自负在心理学上指过高地估计个人的能力,从而失去自知之明。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不少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总是自以为是;自负自傲,自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夸夸其谈,胡吹海侃,结果留给用人单位的是浮躁、不踏实的印象。试想,有哪家单位肯要一个不知天高地厚、自命不凡。眼高手低的毕业生呢?

案例五:要求苛刻令单位无法接受
某名校毕业生与某集团公司经过双选、面试考核,终于进入签约阶段,协议书首先由毕业生本人签署应聘意见,该生在“应聘意见”一栏中写下了以下6条要求:(1)从事财会工作;(2)每周工作五日,每日八小时工作制;(3)解决户口,提供单身住房;(4)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均由公司负担;(5)每半年调薪一次;(6)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例如考研等)。单位鉴于以上条件不能完全答应,将协议书退回,并建议修双后再签。最终,该生因坚持自己的意见而未能被录用。
分析:该生未被上述单位录用,根本原因在于所提要求过于苛刻。笔者曾与该集团人事部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以上条件为什么不能完全答应,该负责人说,这位同学提出的6条要求,有些我们是可以满足,也应该做到的,比如: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八小时工作制,解决户口,提供各种福利等。但有的款项就无法答应,比如,每半年调一次薪,这种要求恐怕任何单位都无法答应。又比如“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一条,从毕业生角度来看,提出这样的要求可以理解,但从用人单位来讲,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鼓励个人提高自身素质,但如果服务期内想考研就考研,不受单位任何约束,单位肯定是不能答应的。尽管这位同学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这种苛刻的条件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校园招聘案例

实际上优秀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时也想长久的呆个好公司,既能够让自己的实力得到很好的发挥,回又能满足自己的答生活上的需要,还可以学到不少的经验,因为我们也需要奋斗,现在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如果能遇见一个这样的好公司的话我们还是很希望能一直呆下去的,现在优秀的大学生都认为自己很有实力,希望能遇见自己的伯乐,我想如果贵公司在这方面能够知人善任的话一定能够拉拢不少人心。而且我身边有很多例子是有些很优秀又肯吃苦上进的大学生被公司看中,并给予生活或其他方面的援助,当然这也是签合同的,这样也会让他们因感激和赏识而愿意为公司效犬马之劳,很多同学在合同到期之后也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大学生还是很会感恩的。另一方面,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说起来还是很缺少实际经验的,所以你说的违约或者辞职就是为了让他们自己走到实际中来,也就是找个踏脚石,我想如果贵公司能够在这期间让他们明白你们的实力并让他们信服,这也是可行的一种方法。如果说是单纯的增加录用比例的话,也可能会让人感到贵公司的门槛很低。当然这些都是我个人的见解,不一定正确,希望能帮到你们的忙。

Ⅵ 就业指导的案例分析题

1 不妥之处,她越权了燕子只不过是一个提出方案的人,最后拍板的还得是经理所以这个问题让经理很生气。
2 换做我,首先把方案逐个分析最后请老板选择,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觉得这样可能会好些。
3 燕子是个新人是非常富有培养性的人,但是如果做的过火了就会乐极生悲,干劲是好的但是也要考虑到其他人员(同事)的心理,踏踏实实做事才是关键。

Ⅶ 关于求职就业的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Ⅷ 求问大学生就业案例资料,包括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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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案例分析

案例一:期望值过高

98届毕业生小王来自云南罗平,直到当年3月份他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笔者去参加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供需见面协调会,顺便将他的应聘材料带去帮他落实单位。刚好罗平有一家制药厂要他,专业对口,又是家乡,然而他本人的择业意向却是:单位地点必须在昆明市,至于到昆明的什么单位、具体做什么工作都无关紧要,除此以外,什么单位都不考虑。在这种心态下,结果自然难以如愿。

分析:小王的思想在当前毕业生的择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毕业生过于向往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最低的期望也是回自己家乡所在地的中心城市。他们只注重经济文化发达、工作环境优越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才济济、相对过剩的一面,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甚至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而导致主观愿望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巨大落差。

象小王这样过分看重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不在少数。根据笔者对本校98届毕业生的抽样问卷调查,在衡量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标准时,有92%的毕业生要选择效益好、工资高的单位,超过85%的毕业生要求单位地处大中城市,愿意到急需人才的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的毕业生仅占2%。
案例二:自主择业能力差
在学校今年3月份举办的小型招聘会上,毕业生小李的父母亲在招聘会尚未开始时,就早早地到会场打听单位的情况。招聘会开始很久以后,小B才姗姗来迟,并由家长陪同前往用人单位摊位前面谈。面谈过程中,小李发言的时间还没有其父母多,结果谈了一家又一家,最终仍一无所获。

分析:小李的问题出在择业过程中过分依赖他人,其实,依赖他人是难以选择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的。现在的毕业生中,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生活一帆风顺,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再加上父母亲的过分呵护,客观上也培养了他们的依赖心理。这些毕业生大多缺乏主见,自我意识模糊,在择业中常会茫然不知所措,自己独立进行择业决策的能力差,以致在人才市场上,父母代替子女,亲友代替本人与用人单位洽谈的场面屡见不鲜。难怪有用人单位对依赖性过强的毕业生说:“你本人都要靠别人来推销,企业还能靠你来推销产品吗?”

案例三:信心不足,缺乏主动

毕业生小刘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条件都不错,在就业的初期满怀信心。但由于专业冷门等原因,找过几家单位都碰了壁,结果产生了自卑感,在后来的择业过程中表现越来越差,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以至于到了新的用人单位那里,只能被动地问人家:“学某某专业的要不要”,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讲,最终未能落实就业单位。

分析:小刘的失败是由于自卑心理在作怪。在择业遭受挫折后,一蹶不振,对自己评价过低,丧失了应有的自信心,择业时缺乏主动争取和利用机遇的心理准备,不敢主动、大胆地与用人单位交谈,也就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越是躲躲闪闪、胆小、畏缩,越不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这种心理严重妨碍了一部分毕业生正常的就业竞争,使得那些原本在某些方面比较出色的毕业生也陷入“不战自败”的困惑。

案例四:自负而失败
毕业生小D口才不错,在与用人单位代表面谈时自我感觉良好。一番海阔天空的高谈阔论以后,当对方问他的个人爱好是什么时,他竟得意洋洋地宣称是“游山玩水”,结果被用人单位毫不犹豫地拒之门外。

分析:小D 的失败是典型的自负心理造成的。自负在心理学上指过高地估计个人的能力,从而失去自知之明。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不少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总是自以为是;自负自傲,自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夸夸其谈,胡吹海侃,结果留给用人单位的是浮躁、不踏实的印象。试想,有哪家单位肯要一个不知天高地厚、自命不凡。眼高手低的毕业生呢?(浙江大学就业指导处 谢红梅 李码杭 朱慧)
案例五:要求苛刻令单位无法接受
我校现代财务管理专业某毕业生与某集团公司经过双选、面试考核,终于进入签约阶段,协议书首先由毕业生本人签署应聘意见,该生在“应聘意见”一栏中写下了以下6条要求:(1)从事财会工作;(2)每周工作五日,每日八小时工作制;(3)解决户口,提供单身住房;(4)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均由公司负担;(5)每半年调薪一次;(6)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例如考研等)。单位鉴于以上条件不能完全答应,将协议书退回,并建议修双后再签。最终,该生因坚持自己的意见而未能被录用。

分析:该生未被上述单位录用,根本原因在于所提要求过于苛刻。笔者曾与该集团人事部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以上条件为什么不能完全答应,该负责人说,这位同学提出的6条要求,有些我们是可以满足,也应该做到的,比如: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八小时工作制,解决户口,提供各种福利等。但有的款项就无法答应,比如,每半年调一次薪,这种要求恐怕任何单位都无法答应。又比如“公司不限制个人发展”一条,从毕业生角度来看,提出这样的要求可以理解,但从用人单位来讲,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鼓励个人提高自身素质,但如果服务期内想考研就考研,不受单位任何约束,单位肯定是不能答应的。尽管这位同学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这种苛刻的条件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案例六:被动等待坐失良机

浙江某单位向学校发布了要来校招聘大量人才的信息,校就业指导中心迅速公布并电话通知了各学院,各学院反应不一,有的学院书记亲自打电话与对方联系,推荐自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有的则主动邀请对方到学院来选毕业生,有的则用特快专递寄出了学生的推荐材料。而与此同时,部分同学却在等待面试通知,认为反正该单位要来校招聘,等来了再投材料也不迟。后来,这家单位真的来了,人事部门负责人却非常抱歉他说:“真对不起,其实,我们几天前就已到贵校,但刚跨进贵校校门,就被贵校某学院盛情‘拦截’而去,晚上住在贵校招待所,闻讯而来的毕业生一拨又一拨,结果我们的计划提前录满了。”在场的毕业生后悔不已,机会就这样在等待中错过了。

分析:在求职择业过程中,机会应该说对每个人都是均等的,就看你如何把握它。各种招聘人才的信息,每时每刻经过各种渠道在发布、在传递,好比一条河流,信息是一朵朵浪花,你抓住了,就归你所有,你错过了,就无法回头。因此,只要你认准这条信息对你有用,你感兴趣,就必须主动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出信息方作出反应,让对方知道你、了解你,才有可能看中你。机会往往就是这样被主动者拥有。

案例七:巧妙回答打开求职之门

在上海某单位组织的一次面试中,主考官先后向两位考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我们单位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集团公司,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凡被录用的人员都要到基层去锻炼,基层条件比较艰苦,请问你们是否有思想准备?”毕业生A(我校)说:“吃苦对我来说不成问题,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父亲早逝,母亲年迈,我很乐意到基层去,只有在基层摸爬滚打才能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今后发展打下基础。”毕业生(B)(外校)则回答:“到基层去锻炼我认为很有必要,我会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好好工作,但作为年轻人总希望有发展的机会,不知贵公司安排我们下去的时间多长?还有可能上来吗?”结果前一学生被录用,后一学生被淘汰。

分析:在面试过程中,回答问题的技巧非常重要。对有些问题的回答,表面上看来合情合理,无可厚非,但却令考官反感。这是因为:考官并不在乎你回答内容的多少,而在于考察你对问题本身的态度,进而了解你对职业的态度等等。显然,这一案例中,考生A对下基层态度端正、诚恳,令主考官欣赏;而考生B思想上明显有顾虑,尽管是人之常情,但这种场合下他的回答显然不合时宜。

案例八:不要放弃任何一次机会

某毕业生赶到杭州某次人才市场时,已是下午3点多钟,此时,许多单位已录满人员撤摊而去,剩下的单位也在整理材料考虑收场,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自己感兴趣的某单位递了最后一份材料,并诚恳他说明了自己晚来的原因。谁知刚过两天他就收到了该单位面试通知,一周之后便签定了正式协议,真是山重水复疑元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分析:外出参加人才招聘,一般来说应赶早不宜迟,但有些客观因素是无法预测的,在这种情况下要随机应变,要沉着、有耐心。有时,耐心等到最后,好戏就在后头。总之,要么赶早,给对方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要么耐心等到最后压轴,同样也会给单位以深刻的印象。

案例九:口头协议无效

某单位接收我校某毕业生,当时已通过体检、政审考核等程序,该单位表示同意录用该生,但提出因没有带公章,请学校先盖章签署意见。他们同意之后再补办有关手续。校就业提导中心为慎重起见,反复提醒毕业生最好等单位先盖章,学校再盖章。但单位和学生本人都很急,单位说:“反正我们已同意接收,只要方便同学,简化手续,谁先盖章无所谓。”学生说:“我体检、政审都通过了,请给我一次机会,我愿写保证,保证因手续不全后果自负。”且该生所在院领导也打电话为之说情。鉴于此,学校先盖了章。谁知刚过两天,该单位将该生协议书退回。

分析:签协议一定要慎重,必须把双方的约定以文字形式写下来盖章签字方生效,“君子协议”、“口头协议”都是空头支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毕业生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毕业生必须学会保护自己。一般来说,毕业生最好是亲自前往单位签约盖章,如果一定要将协议书寄去签,那应该要求单位先出具书面接收函,以确保万无一失。

案例十:附加协议一定要权衡利弊

某毕业生参加了考研,但成绩尚未出来,自己又没有什么把握,于是竭力到某单位应聘,后该单位正式要求签约,且催得很急,否则另考虑人选。该生担心错过良机,匆忙签约,且未仔细推敲附加内容:即“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升学、出国、调动等要求,否则,缴违约金若干。”不久,研究生录取分数出来了,随即该生又收到了某校的录取通知,该生后悔莫及,单位却不答应更改协议;“无奈,只好放弃深造机会,履行协议。

分析:在签约过程中,有不少单位会备注附加一些协议条款,如“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必须体检合格”、“服务期多少年”、“违约金多少……”等等,对这些内容,毕业生应看仔细,并权衡利弊,尤其是服务期和违约金等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案例十一:脚踏两只船,咎由自取

我校某些毕业生用学校发的协议书跟浙江某单位人签了约,又擅自用考取研究生同学的协议书跟广州某单位日签约,B单位协议书已到学校盖章鉴证,该生后反悔又想去A单位,不得已,只好到B 单位谎称学校要其将协议书取回补办手续,并保证什么时间之前一定办好,单位也相信他,将协议书全部还给了他,而他本人一拿到协议书即到学校又谎称是该单位欺骗了他,解决不了户口将其退回,要求学校在A单位协议书上盖章,学校为谨慎起见,出面与B 单位联系,得知该生有不诚实的行为,对其作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向该单位道歉,请求谅解。谁知该生以学法律专业自居,声称单位没有任何证据(即协议书不在手),B单位一气之下,一个电话告到学校:状告该生行为太不象话,欺骗单位,又欺骗学校,道德品行败坏,希望学校给予严厉处分,否则将来影响学校的声誉。最后,该生以“声败名裂”告终。

分析:签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各方一经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履行协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协议。上述案例中学生违背了诚信原则,知法违法,多头签约,且到处撒谎,逃脱责任。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既损害自己利益,又败坏学校名声。

案例十二: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我校经济学院今年某毕业生在大四下学期因外出找工作单位,后又在该单位实习,竟然错过了该学期某课程的考试,由于缺考,这门课没成绩,只好重修,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由于重修,毕业证,学位还不能按期拿到,由此必须推迟到单位报道,少拿几个月工资不算,还有可能被单位退回学校。
分析:毕业生在大四下学期一定要正常处理好求职与求知的关系,求职固然重要,但切忌影响正常学习。上述案例中的学生显然没有处理好这对关系,以致顾此失彼,得不偿失。(南昌大学 舒涛)
编者按:
大学生就业面试是在毕业应聘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过程,以上介绍了在面试过程遇到的很常见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其实最重要的是在面试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正确认识自己,不要过分高估自己的能力也不要妄自菲薄,做到有问有答,实话实说,掩饰是最为低劣的方法,现代面试的招聘主考人员尤其是大的知名公司(尤其的外国公司)均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中人才素质测评和面试技巧的培训,掌握与其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并有着大量的经验,掩饰是被面试人的弱点,可是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却最容易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主考官,一旦被察觉就会影响主考官对被面试人的信赖,并对被面试人做出不自信等判断,这样一来便弄巧成拙,这也是很多面试人员失败的最重要原因。
大学生找工作一定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要过高奢望好的职位,在没有工作经验的情况下想作出突出的成绩是很难的,即使应聘成功以后带给自己和单位的只能是极大的失望,在刚工作时期应抱着学习的态度,在困难中磨练自己,用大学生的工作激情和创新思维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开个好头。

Ⅸ 大学生就业的案例分析,帮忙啊,谢谢了~~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如下:
1、首先关于三方协议。不管三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汪某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已经履行完毕。之后,汪某与单位的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因此,三方协议中关于服务期限、违约金等约定,只适用与三方协议。而三方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对此,三方协议也有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报到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因此应按劳动合同执行。
2、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其余的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均无效。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关于档案。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劳动者的档案。否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当然,《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起实施,而案例发生于2000年,当时的法律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尽管如此,也必须在合同中有约定。

Ⅹ 就业案例分析:

我就是,没有原单位的悔约证明领不到新的协意,就看之前有没有单另的协议,比如考研,参军,公务员不算悔约,要不肯定是悔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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