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东城招聘信息
❶ 一般一所中学除了招老师,还会招聘那些职位的急!
赫赫
清洁员
食堂工作人员
宿舍管理员
电工等
图书室管理员
条件好的应该还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
经营人员
各有不同
❷ 北京市的公立中小学每年也都会招聘教师,那这些招聘信息会在哪里发布呢,具体是在哪个网站上呢
一般公办中小学招聘老师,都会在其官网上有招聘信息,你可以选择自己的目标地,比如海淀区某某中学,就可以去海淀教委网站查看该学校官网,然后去官网查看有无招聘老师信息,我觉得这比较靠谱
❸ 公办初高中如何招聘教师
1、公办初高复中一般通过制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聘教师。
2、教师招聘考试全国没有统一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大纲,部分省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但是大部分省份还是由当地区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区县各学校招聘老师人员进行汇总,然后由区县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形式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有些地区直接笔试,无需面试。
❹ 公办中学的教师招聘信息从哪里能找到
教师的招聘信息一般都是以公告形式出现在人才网上的,跟公务员招聘信息一样,这个就属于事业单位了,我最近从*辽沈人才网*上看到过一些教师招聘信息,更新的也很及时。可以到那多留意留意
❺ 东莞东城高级中学,待遇怎样是私立还是公立
华师大的?
❻ 公立中学教师招聘信息在哪里查询
您好,您可以观看一下中公教育的官网,中公教育官网对招聘信息进行了总汇。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❼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教委直接招聘教师的笔试考试
一、北京职业能力测验模拟题(十套)。
二、北京市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回与分析详细介答绍。
三、教师招聘考试全套在线视频课程(重点)。
四、教师招聘考试所报科目基础知识。
五、教师招聘考试所报科目试题与答案。
六、各省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试卷参考。
七、北京教师招聘考试-面试与写作。
八、北京教招教育综合-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九、北京教招教育综合-教学技能。
十、北京教招教育综合-教育法律法规。
十一、北京教招教育综合-教育心理学。
自己参考下这些资料,老 胖 子 网 里面有下载。
❽ 私立中学招聘
(1)设高级教师招聘x人,则中级教师招聘(40-x)人,根据题目中的不等关系:学校对高级、中级教师的月支付工资不超过83000元,就可以列出不等式进行求解即可,确定招聘方案. (2)在高级教师和中级教师招聘的人数确定时,中级教师招聘的人数越多,所需支付的月工资最少. (3)根据中位数和众数的定义求解. 【解析】 (1)设高级教师招聘x人,则中级教师招聘(40-x)人,依题意得:2200x+2000(40-x)≤83000,求得:13≤x≤15 ∴x=13,14,15 ∴学校对高级教师,中级教师有三种招聘方案: 方案一:高级教师13人,中级教师27人 方案二:高级教师14人,中级教师26人 方案三:高级教师15人,中级教师25人. (2)在招聘高级教师和中级教师人数一定时,招聘中级教师的人越多,所需支付的月工资最少,故当高级教师招聘13人,中级教师招聘27人时,学校所支付的月工资最少,需支付2200×13+2000×27=82600元. (3)如下表: 员工 管理人员 教学人员 人员结构 校长 副校长 部处主任 教研组长 高级教师 中级教师 初级教师 员工人数/人 1 2 4 10 13 27 3 每人月工资/元 20000 17000 2500 2300 2200 2000 900 在学校所支付的月工资最少时,中位数是2100元,众数是2000元.
❾ 东莞常平中学和东城初级中学的教师待遇如何尽量具体点,急急急!!!
很好 很棒 很不错
❿ 中学教师的招聘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10)中学东城招聘信息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