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防工作經驗交流
❶ 日常生活中如何注意消防安全
注意消防安全,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保專障消防安全屬的操作規程。
2、了解並掌握本單位、本工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消防技能,如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
4、發現火險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糾正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❷ 求新兵訓練工作經驗交流發言稿
隊領導新兵訓練動員大會講話
同志們:
今天總隊在這里召開2015年新兵訓練動員大會,這是我省消防部隊認真貫徹落實「161」工程,開創部隊建設新局面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確保新兵訓練質量,鞏固和提高部隊戰鬥力的重要開端。藉此機會,我謹代表總隊黨委和全省3000多名消防官兵向踴躍應征入伍的530名新戰友表示熱烈的歡迎!
消防部隊是一支以防火、滅火和搶險救援為主要任務的多功能搶險隊伍。福建省消防總隊建隊16年來,全省消防官兵始終牢記宗旨,不辱使命,長期奮戰在滅火救災和搶險救援第一線,為保衛福建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涌現出陳貴雙、鄭忠華等一大批英雄先進人物。近日,鄭忠華被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搶險救援勇士」榮譽稱號,這是福建消防官兵乃至福建人民的榮譽和驕傲。可以說在福建經濟建設中,無不閃現著我們消防官兵的身影,流淌著我們消防官兵的汗水。事實證明,消防部隊是一支召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人民信得過的鋼鐵勁旅,作為一名消防兵,我們應該感到無比的光榮和自豪。你們的到來為我省消防部隊又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增添了蓬勃的朝氣。為了使你們盡快實現從一名普通老百姓向一名合格軍人轉變,在這里同志們將接受為期45天的集中訓練,然後奔赴全省消防部隊的各個崗位建功立業,實現從軍報國的美好理想。
總隊黨委對新訓工作十分重視,從全省消防部隊抽調了最優秀的幹部骨幹組建了新兵團,並在你們到來之前進行為期20天強化訓練,以提高新訓工作質量。剛才,連參謀長已就今年的新訓工作作了動員講話,我都同意。下面,我就今年的新訓工作提幾點要求。
一、新戰士要勤學苦練,實現軍政素質雙過硬。
同志們來到部隊,要實現保衛人民、報效祖國的理想,必須首先要當一名合格士兵,勤學苦練,實現軍政素質雙過硬。一是要端正入伍思想。參軍入伍,保家為國,這是我國公民依照《兵役法》應盡的光榮義務,也是非常光榮的選擇,非常高尚的行為。因此,每位新戰友都要增強榮譽感和責任感,端正服役態度,安心部隊工作,投身消防事業,打牢「依法盡義務,當好合格兵」的思想基礎,書寫自己軍旅生涯的光輝歷史。二是要努力學習,刻苦訓練。刻苦訓練軍事業務技能,掌握為人民服務的本領,這是消防部隊執行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也是成為一名合格查看更多政法專業文章,請登陸政法秘書網消防戰士的前提。每位新戰士都要充分利用集訓的機會,把練好消防基本功,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消防業務理論知識,刻苦訓練,練體能、練隊列、練技術、練思想、練作風,打好基礎,作為到部隊後的第一個目標,逐步成為一個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的消防戰士,在消防部隊中建功立業。三是要團結互助,共同提高。部隊是一個大家庭,每個人都是不可缺少的成員,是親如兄弟的戰友。因此,在平時的學習、訓練和工作中新戰友要注意互幫互助,團結友愛,形成上下一心的良好氛圍,建立有深厚感情的革命友誼,這不僅是大家在軍旅生活中成長和進步的需要,也是部隊發展的需要。四是要服從命令,遵紀守法。嚴明紀律和優良作風是一名合格軍人的必備條件,消防部隊的特殊任務決定我們這支部隊必須具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因此,每名新戰士都要認真學習部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在熟記上求提高,在認識上求深化,用紀律來規范自己的言行,強化軍人意識,培養軍人氣質,爭當合格軍人。
❸ 我是油田勘探小隊的 單位叫我寫份消防安全經驗交流方面的文章 讓我整出題目 我不會啊 誰能給我個 題目謝謝
很簡單啊,就寫(關於勘探作業消防安全的實質問題),以下你總結幾個平時作業的回消防安全答要點,可以列出幾個常見的關於消防隱患的問題,及實例。也可以寫出此類事件你自己的觀點,自己理一下思路,好好組織語言。你行的,我看好你哦。
❹ 銀行機構檔案管理制度
銀行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檔案的科學、規范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和國家檔案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各級行在各項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和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銀行的檔案管理工作接受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條銀行的檔案管理工作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統計、移交、鑒定、銷毀等。
第五條檔案管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
第六條各級行應當高度重視檔案管理工作,建立本行檔案室,配備必要設施,實現檔案管理電子化。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於銀行各級行。
第二章檔案管理體制
第八條銀行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各級行各職能部門形成的各種門類和各種載體檔案應定期交本級行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九條銀行各級行辦公室是檔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建立銀行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負責統一管理本級行的檔案,並積極利用檔案為領導和各項業務工作服務;
(三)負責檔案的安全保管,並按照有關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
(四)對所轄行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五)對本級行文書部門和業務部門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指導;
(六)組織對本系統檔案幹部培訓和業務交流。
第十條各級行專業部門負責本專業檔案的日常收集、整理工作,按規定定期向本級行辦公室統一移交有關檔案。
第十一條總行及省級分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劃單列市分行,下同)辦公室應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地(市)分行和縣(市)支行應設立綜合檔案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人員。各級行應保持檔案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時應當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各級行在檔案業務上接受上級行的監督與指導,參加地方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檔案執法檢查、檔案業務培訓和業務協作組活動。
第十三條檔案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檔案專業知識,熟悉銀行業務。檔案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是:
(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本行的檔案;
(二)統一管理本行各門類檔案,編制檢索工具,開展檔案編研,積極提供利用;
(三)參加檔案的鑒定、銷毀和移交工作;
(四)對文件材料的歸檔及所轄行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五)收集、整理、保管與本行檔案有關的資料,配合檔案提供利用;
(六)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不斷完善檔案的保管條件,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歸檔
第十四條對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級行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凡是反映本行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另文制定)。
第十五條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文件材料,禁止擅自歸檔(另文制定)。
第十六條各級行應建立年度文件材料歸檔制度。文書處理部門或業務部門應按時向檔案室移交歸檔范圍內的文件材料(產生的電子文件資料和紙載體一同移交)。
第十七條檔案室收集和接收的歸檔文件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
(二)印件及定稿應分別標記頁碼;
(三)批量接收整理完畢的專門檔案(會計、基建、稽核、監察、技術資料等)應有完整的移交目錄;
(四)照片、磁帶、光碟、實物等向檔案室歸檔移交時,應附文字說明,註明時間、地點、人物(或內容)、製作者;
(五)各級行領導和公文經辦人員擬制、修改和簽批公文,書寫所用紙張及字跡材料必須符合歸檔要求。
檔案室接收歸檔文件材料及檔案應當履行簽字手續。
第四章檔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十八條各級行的檔案應當按照其內容和載體的不同進行分類,一般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機構(或問題)分類。特殊門類檔案,按國家有關部門相應的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分類應當保持前後一致,具有穩定性。
第十九條對本級行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應先由文書部門或業務部門按要求進行初級整理,在此基礎上由檔案管理人員加工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條各級行應按照總行制定的保管期限表准確劃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第二十一條各級行檔案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檔案資料的統計制度。對檔案的收進、移出、庫存、利用、銷毀等情況進行登記和統計,並按照規定向上級行和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檔案基本情況統計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行的檔案室屬機要部門,應當安排必需的檔案專用庫房和框架。庫房應當堅固,並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各級檔案部門應當對庫房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建立檔案庫房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防止失竊、失密現象發生。
第二十三條各級行應當建立全宗卷,以積累本單位的歸檔說明、分類方案、交接憑證、鑒定報告、銷毀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
第二十四條應當建立檔案借閱管理制度,嚴格借閱手續,明確檔案借閱審批許可權。檔案人員應當切實履行責任,按規定借出、催退、注銷,確保安全保管,有效利用。
第五章檔案的鑒定、銷毀和移交
第二十五條各級行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應再次鑒定其是否具有保存價值。仍具保存價值的檔案應延期,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按檔案銷毀辦法進行銷毀。
第二十六條各級行在銷毀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時,應當寫出銷毀檔案報告,說明銷毀理由、原保管期限、數量和簡要內容,連同編寫的銷毀清冊一起送有關領導審核,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銷毀,並在原歸檔目錄上注銷。在銷毀檔案時,應當指定兩人監銷,並由監銷人員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二十七條總行、省級分行應當將永久保存的檔案在本行保存20年後,地(市)分行、縣(市)支行應當將永久保存的檔案在本行保存10年後,按國家規定,連同歸檔目錄和有關的檢索工具、參考資料,一並向國家檔案館移交。
第二十八條銀行機構撤銷、合並或有重大變化時,必須將全部檔案進行認真整理,請示上級行和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後,妥善辦理移交或代管手續,不得散失。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銀行各門類檔案受《檔案法》的保護,各級行和員工都享有《檔案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凡不履行有關法律責任或違反法規的,按《檔案法》的規定,予以追究。
第三十條違反《檔案法》及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管理部門、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
(二)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三)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銀行總行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