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工作經驗
① 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一、關於怎樣才算「基層」
基層是指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區、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並於2010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
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或待業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
是指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
三、基層工作經驗時間的計算辦法
為保證基層工作時限計算的准確,基層工作年限嚴格按月界定基層工作年限,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即從參加工作時起,要工作滿24個月才視為兩年工作經驗。如: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5月1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以是幾個不同基層單位工作時間的累計。
四、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基層工作經歷由考生由所在單位或檔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予以證明(資格復審時提交),如果出現面試以後階段單位不同意放行的情況,一律視為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一定的處罰。
五、關於「四類人員」報考情況
所謂「四類人員」是指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及「三支一扶」人員四類人員。他們在服務年限可視為基層工作經驗,計算方法與基層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一樣,按照服務合同逐月進行真實的服務期計算。如2008年5月參加服務工作,至2010年3月,其服務期為23個月,不享受加分照顧,不視為有2年工作經歷。
② 你知道兩年工作經驗要怎麼算嗎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就是,兩年的工作經驗不是指的你從畢業開始到現在的所有時間,很多人在報名咨詢的時候總是會問,是不是我畢業了之後,到現在的時間都是算在工作經驗裡面呢?這次大家應該明確的就是,並不是這樣的。
那我們的兩年工作時間應該是怎麼算起呢?
首先,不論你是在哪個公司,哪個企業,從你簽訂勞務合同的那天起,你的工作經驗時間就開始計算了,這個時候還會有人問,那招聘單位是看勞動合同呢,還是看社保時間呢?其實社保時間也可以當做工作經驗計算時間,而且正規的勞動合同都是有社保的,所以勞動合同和社保時間都是可以作為工作經驗時間進行規范的。
然後有的人在這個時候還會問一個問題,就是有關於我在實習期間3個月,是沒有社保的,那應該怎麼計算,其實相對於這個問題,就可以參照勞務合同進行工作時間的限定。不過也要看自己單位的具體要求。
然後就是大家糾結的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樣的工作,才算基層工作經歷呢?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考了以上的有關工作經驗的計算以及基層工作經驗的限定之後,你對於這個問題能不能理解了呢?
③ 兩年工作經驗按照什麼標准
您好,如果說嚴格來講,是按照社保的繳納時間進行確定的,但是現在來說基本上都是按照你的畢業時間開始計算
④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就是在基層連續工作過兩年。
基層:指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
⑤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回各類中小企業答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
2、村(社區)組織,包括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經歷。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工作經歷。
4、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歷。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6、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7、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
8、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⑥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不管以上哪一種都比較好解決,哪怕是臨時聘用,沒有人事合同都可以,這些不是你現在應該擔心的
兩年的意思其實就是畢業兩年就作數,這是基本條件,跟檔案在哪無關,但是你畢業了兩年並不代表你工作了兩年啊,怎麼辦,因此你需要證明,只要證明材料加起來的時間夠兩年,就OK!那好現在問題又來了,不少朋友這兩年在不同地方工作,那很悲劇了,你需要每個地方的證明,要不然就不夠,但是問題又來了,好多公司惹毛都垮了,哪去證明呢?所以說填寫你報名情況表的時候你就不要填那麼多,就填兩個有章的,然後想辦法湊夠兩年!但是如果你名都報了,也暴露了自己的信息,又雜辦呢,個人認為,這個時候你絕對是比較悲催的,因為你確實需要湊時間,兩個辦法,一個是找蘿卜刻一個(罪過,罪過,不應該這樣做的),然後自己蓋,或者就一個個的跑,喊前公司開離職證明!那麼到底哪些東西能夠作為證明呢?1.社保憑證,社保局列印版,蓋章的哦,親!2.勞動合同和勞動解除合同,必須同時出具哦,有始有終哦親!3.離職證明或者在職證明。這個是最好用的,因為又好開,又簡單,我當時就用的這個,如果你報名信息沒寫,那麼你就寫你一直在你哥小賣部賣喜洋洋,然後讓你哥給你開個證明,證明你賣了兩年喜洋洋,現在都還在賣,多簡單,但是如果你都填好了,那麼悲催了,你自己想辦法要到你的離職證明,哪個喊你當時離職的時候不要證明的呢,我每次離職都有證明的,因為哥大三的時候就曉得這玩意總有有用的一天(記得可以刻蘿卜哦親!)。現在著重強調了,不管你怎麼弄到,但是有一點,最後一個單位你得弄真的,因為如果你過了政審的時候回到單位去查你的底,就是你現在的單位,(離職的在上一個單位),所以做好心理准備吧!打字好累的!兩點,1、畢業兩年就是兩年工作經驗,重點是你怎麼證明!2、填報名信息的時候先策劃好自己的人生經歷,要不不能改的,你的人生是需要紅章證明的,人類的悲哀啊,要不沒人相信你是你的!加油!
⑦ 公務員兩年工作經驗,怎麼開工作證明
有的招錄單位要求考生在原工作所在單位給開具加蓋公章的工作證明,有的單位要求繳納社保記錄,具體要看招考單位通知。
⑧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8)兩年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1、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2、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
⑨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界定
在企業工作兩年和在學校當臨時老師的經歷算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專職在家考試偶爾零工的2年,如果能證明,你在這兩年內一直是工作(單位能開具兩年的經驗證明),也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9)兩年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1、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⑩ 在教招中要求至少兩年工作經驗是指什麼
在招考公告裡面我們看到對於兩學年相關工作經驗的要求是這樣講的,招聘學科崗位分專設A、B兩類。在符屬合報名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其中A類崗位無任教經歷及年限條件限制;B類崗位要求現從事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工作,且至少具有兩學年相關工作經歷(截至2020年7月31日),具備中小學教師初級職稱資格。招聘崗位要求具有規定年限專業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證明。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需提交現任教學校的聘用(或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時滿兩學年)、繳納養老保險證明(交保單位限定為聘用合同的簽訂單位或聘用合同簽訂單位委託的交保單位)以及在基礎教育本學段本學科任教工作年限證明,三樣材料的時段要求一致。同時提交初級教師職稱資格證書;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交《見習期滿轉正定級表》。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專業的教學工作經歷。
至少兩學年相關工作經驗是指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