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工作經驗
㈠ 省考「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復有基制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㈡ 公務員考試中的關於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1 13年國考不能報要求2年經驗的崗位。省考能否報得看公告對截止日期的規定
2 工作經驗需要證明,沒畢業就去工作不算基層經驗
㈢ 求助:關於省考公務員工作經驗的問題
畢業時間到報名時間如果夠兩年就算兩年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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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省考中有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百城度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回、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答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問。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答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內,容也可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㈤ 省考招錄中,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
基層工作經復歷指的是具有制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㈥ 參加省考 在國外的工作經驗算嗎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此基層工作經驗為兩年即可。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
㈦ 2018年省考中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2018年省考中關於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首先要明確: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確定?以2018年湖北省考為例,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確定方法: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除了基層工作經驗確定外,還要提供基層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考生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在考察階段,招錄機關要對考生的實際工作經歷進行復核。考生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16]85號)給予相應處理。
㈧ 省考報名中,工作經歷時間長短有規定嗎
各地方公務員考試公告或職位表中會告知工作經歷年限相關要求。
以2019下半年四川省考公務員考試為例,比如:
㈨ 考公務員需要工作經驗嗎
這個分兩種情況,只說兩年的就是以前干過兩年及以上的相關工資;如果說兩年基層回工作經答驗就是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㈩ 省考報考條件:1應屆畢業生 2兩年工作經驗 沒有兩年工作經驗就不可以參加考試嗎
同學,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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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中很多職位要求兩年回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答此類崗位的公務員招考,應屆生是不符合要求的。通常應屆生只能報考對工作職務沒有要求的,或者是對工作經驗沒有要求的公務員招考崗位。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經歷是要有相關證明的。考生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需出示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證明,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如果沒有相關證明就不能算作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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