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工作經驗
❶ 公務員考試具有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一、基層工作經歷:
1、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二、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啥是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❷ 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工作經驗是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中長期積累的寶貴方法或解決問題的技能等。它需要長期積累總結而形成的,是單位或企業的寶貴資源。
❸ 你的工作經驗都有什麼呢
如果你不喜歡現在的工作,要麼辭職不幹,要麼閉嘴不言;學會忍受孤獨;不要像玻璃那樣脆弱,做個內心強大的人;管住自己的嘴巴。
❹ 做什麼工作不要經驗
誰都經歷過這個階段,拿著簡歷沒人看,直接問你有沒有工作經驗。
他們說的都對內,干容什麼都需要工作經驗,去做銷售也需要經驗,但是狠多人都不敢開口說話,所以做的不好,銷售公司是常年招人,但最終能留下幹得長的少的狠。所以只要有人肯干他們都招。
你如果是再找工作,只能多跑跑招聘會,上網多看看,有公司能接納你就先干著,進公司多學習,爭取換個好崗位。
不要太在意成敗
沒有經驗,就相當於是一張白紙,這就是你的優勢.
你想畫啥就可以畫啥,如果你不是生活所逼一定要謀生的話,建議你定一下你的發展方向,因為一但有了工作之後,再想換行的話,就不是那樣容易的,確定一個方向之後,再去找工作,你會更有信心的.
想做老闆的話,建議你去做業務員.
想做工程師,建議你去做繪圖員.
想做技術員,建議你去做普工.
......
每一行都會有發展的極限,當你做到你選那一行的極限的時候,你再來換行,時間和精力已經不允許了.
以上為個人想法,公供參考!
❺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要求什麼
人力資源也是一個在知識與實踐上要平衡的職業,既需要有專業的知識,也非版常重視權實踐。
由於人力資源工作的這個特點,對從業人員的學習能力要求很高,要善於專業知識的學習;其次,從事與人打交道的工作,對人際溝通能力要求也是很高的。第三,人力資源有很多重復、繁雜的日常工作,因此,對人的耐心、責任心也要求較高。
要知道人力資源有六大模塊,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薪酬、員工關系、HR規劃,及每一模塊的基本作用。一般非專業的人員想進入人力資源領域,都是從做考勤、工資和社保開始的,這些屬於人力資源中最沒有技術含量,最事務性的工作。 通常可以去一些專業的人力資源網站尋求幫助,這些網站上有許多專業人士,有問題請教的話,通常會得到幫助。
人力資源管理師這個證書,跟會計人員從業證書不一樣,不是上崗必備的證書,因此,證書的含金量並不高。企業重視的是個人素質及經驗。但證書對於非專業的人士入門,還是有用的,建議去考。這是個好方法,證明你關注並在一定程度上了解這一專業,否則別人是不容易認可你,給你第一份工作去實踐。
❻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要求什麼
就是從事過人力資源管理六大模塊:1、人力資源規劃;2、招聘與配置;3、培訓與開發;4、績效管理;5、薪酬福利管理;6、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工作。
❼ 組詞啥啥的工作經驗
組詞示例如下:
豐富的工作經驗
匱乏的工作經驗
愉快的工作經驗
難忘的工作經驗
❽ 沒有工作經驗的我做什麼工作好呢
有能力的人到哪裡都不愁找不到好工作,相反欠缺工作經驗的年輕人,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職業規劃、良好的求職動機、成熟的求職技巧,可能到哪都會遇到不少困難和挫折,所以給你一些求職過程中的共性建議:我個人強調不管是學習專業還是尋找工作,都有一個原則,就是熱門的東西未必是適合你的東西,待遇好、工作輕松、環境好的崗位未必就是最有利於你發展的崗位,大可不必人家說什麼好、拿錢多就往哪裡鑽,適合自己的發展,能學到東西是第一位的考慮因素!等到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待遇自然會好起來的。沒學歷可能只是暫時沒有了做白領的敲門磚,並不代表就沒有前途,學好一門技術,憑本事吃飯,日子過得並不比白領差啊! 以於現在新時代的年輕人而言,找到工作其實並不難的,難的是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當今的年輕人,往往大多喜歡「錢多、活少、離家近、坐坐辦公室」的工作,但其實在現實中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給出的建議是,先找一份更適合自己發展,能累積到很多實踐經驗的基層工作,有了這些寶貴的經驗,再去尋找更理想的工作,或是在原有崗位往更高的崗位發展就不難了,那麼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呢? 首先是要了解下自己的綜合實力,再次就要密切留意下社會上的崗位需求,總結起來說,就是要回答三個問題:1、我想做什麼?----也就是自己的興趣愛好,目前自己所了解到的所有職業中,哪些是自己非常樂意去從事的。
2、我能做什麼?----這個和前一個問題不同了,喜歡的未必是自己有能力去勝任的,尤其對於沒有工作經驗的應屆生而言,一定不能眼高手低,必須客觀判斷自己目前有哪些技能可以去勝任社會上的具體崗位(比如打字快,一般寫作都比較拿手的的女孩子可以先從文秘類、客戶服務類的崗位開始一點點發展自己……)
3、市場要什麼?----這個是關鍵中的關鍵,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生活水平,所對應的崗位需求是大不一樣的,了解社會招聘需求的最佳途徑,就是經常翻閱當地主流權威的招聘報紙或是瀏覽當地比較著名的人才招聘網站,另外千萬不要一直待在家裡面找工作,多跑跑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的人才現場交流會,也是非常好的選擇,除了能了解崗位需求之外,還有在現場與用人單位直接面對面的交流和接觸,對於了解各個崗位的技能要求,提升面試、溝通等經驗是非常有幫助的!總之,只要好好回答這三個問題,找出三個答案中的「交集」,前途在何方就馬上心知肚明了!當然了,現實和理想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在復雜多變的職場競爭中,我個人建議大家還是重點把握好「我能做什麼?」和「市場要什麼?」這兩個問題即可,畢竟,想要找到既是自己想做的,又是自己目前就可以勝任的,還是市場上供不應求的崗位,對於應屆生或是職場經驗不多的年輕人而言真的是不太現實的,我們還是要注重在基層崗位上的積累和鍛煉,分步分階段的給自己做個規劃,逐步向自己理想的崗位目標去努力去靠近。 關於簡歷和面試相關問題,我建議你要注意以下一些問題:1、面試前有沒有仔細了解過對應企業的情況,對方的企業文化、主營業務、未來的發展方向。如果跑過去面試,其實對該企業一點也不了解的,就僅僅知道來面試XX崗位,那對方單位肯定不想要這樣的人。一點誠意也沒有。2、崗位要求你真正符合的有多少?不少求職者應聘,簡歷都是「仙女散花」式的亂投一氣,很有有人真正去冷靜地逐條去分析對方單位的任職要求,打個比方,對方單位寫了五條要求,你是不是真的每一條都是符合的呢?如果五條中有四條是絕對勝任的,那還有一條是不是硬條件呢?(比如很多崗位必備持有上崗證才能上崗,那如果沒有的話,哪怕就只有一條不符合,也是浪費時間不會錄取的)如果低於四條,那用人單位在有充分選擇餘地的情況下,是不會考慮你的。3、你的簡歷是不是千篇一律的呢?絕大多數的求職者的簡歷根本就是一個版本走天下,應聘A崗位是這個簡歷,應聘另外的B崗位也是這個簡歷,從來沒有考慮過要根據對方單位的的具體情況以及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為其「量身定製」一份有針對性的簡歷,只有簡歷中有針對性地根據每條招聘要求突出自身的優勢或是勝任的具體條件,才有可能在面試中讓考官感受到你的誠意和用心。 4、其實就是面試時與考官交流的技巧問題了,包括了基本的職場禮儀、個人的言行舉止等,這里就不再多說了。但最重要的要提醒大家,回答問題(包括自我介紹)一定要圍繞著對方單位的情況(你對招聘企業的了解)、「我覺得自己憑什麼可以勝任你這個崗位,我的勝任條件有哪些?……」、自己對招聘單位企業文化和發展方向的認同、自己如果能夠從事該工作,有哪些想法和打算等等,最最重要的是不要給對方一種很計較工資待遇的感覺,要讓對方感受到你有一種「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意識,把自己的命運與公司的命運緊密相連,同坐一條船,有著一顆心。
❾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啊
1、關於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機關(單位)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中央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地(市)直屬機關(單位)的人員,在地(市)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省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哪些情形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在省級機關(單位)的直屬或派出機構,以及所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
(2)在縣以下機關(單位)工作或掛職的;
(3)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等一線崗位工作的;
(4)各級黨政機關(單位)的工勤人員,以及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工作的非在編人員。
3、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59號)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4、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和滿兩年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滿兩年是指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滿兩年。
15、確認兩年基層工作經歷以什麼為憑據?
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在編在崗的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檔案中的材料確定。其他報考人員以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從社保機構列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等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