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工作經驗
㈠ 事業單位招考中的工作經歷問題了解嗎
崗位條件中「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網頁鏈接
截止xxxx年x月x日,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
事業單位綜合類「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招聘崗位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在軍隊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
事業單位綜合類「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畢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㈡ 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是怎麼計算的
一、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二、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2)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㈢ 事業單位招聘條件要工作"經驗兩年以上"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回組織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㈣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要求的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回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答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㈤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要求的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像這個事業單位招聘的時候考試或者招聘報考的時候,他要求的工作經歷一般,指的就是你從畢版業以後權嗯,進入了工作崗位的這段時間或者你從事某一項工作工作時間是這段時間也不一定非得說是你從事本專業和本行業的一些工作。
㈥ 請問事業單位招聘要求的工作經驗2年及以上是指的這個崗位的經驗2年以上還是純粹工作經驗,另外工作經驗
1、只要職位表上沒有說明相關專業或者本崗位的工作經驗,就是指一般的工作經驗
2、具體情況還是要撥打招考部分電話詢問詳細情況
㈦ 事業單位考試招聘考試要求的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19年1月12日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㈧ 事業單位招考,兩年工作經驗 ,是怎麼計算的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就是,兩年的工作經驗不是指的你從畢業開始到現在的所有時間,很專多人在報名屬咨詢的時候總是會問,是不是我畢業了之後,到現在的時間都是算在工作經驗裡面呢?這次大家應該明確的就是,並不是這樣的。
那我們的兩年工作時間應該是怎麼算起呢?
首先,不論你是在哪個公司,哪個企業,從你簽訂勞務合同的那天起,你的工作經驗時間就開始計算了,這個時候還會有人問,那招聘單位是看勞動合同呢,還是看社保時間呢?其實社保時間也可以當做工作經驗計算時間,而且正規的勞動合同都是有社保的,所以勞動合同和社保時間都是可以作為工作經驗時間進行規范的。
然後有的人在這個時候還會問一個問題,就是有關於我在實習期間3個月,是沒有社保的,那應該怎麼計算,其實相對於這個問題,就可以參照勞務合同進行工作時間的限定。不過也要看自己單位的具體要求。
㈨ 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
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的人才符合勞動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