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處兩個處室工作經驗
1. 正處級官大嗎
處級正職級別在我國公務員是十八級至十二級。
正處級官員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內委會、全國政協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部門、各機構、委員會、各單位)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部門、各機構、委員會、各單位)正處級科室正職,各地市的(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處級科室正職、各縣(非省級縣和非市級縣)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的正職。
(1)正處兩個處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級別:共27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1、 國家級正職:一級;
2、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3、 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4、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5、 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6、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7、 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8、 縣處級副級:二十級至十四級;
9、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10、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2. 江蘇省葯監局是什麼級別的單位他下面的處室是正處還是副處
江蘇省葯監局原來是正廳級單位,處室是正處現在機構改革後不知道有沒有降級,現在的局長是衛生廳副廳長
3. 廣州市公安局下屬的處室,與廣東省公安廳下屬的處室,都是不是正處級,或廣州市公安局下屬的處,是副處級
廣東省廳和廣州市局內設處室都是屬於正處級的行政級別!
根據1、 中編發[1995]5號文回
中編委關答於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共16市行政級別定為副省級的通知(中編[1994]1號文件)下發後,各地普遍認為,將這些城市定為副省級市,不僅有利於加快這些城市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而且有利於更好的發揮這些中心城市的幅射作用。同時,各地也提出了一些問題和意見,經研究,現予以明確。
二、關於市直機關、市轄區和縣的級別問題。16市直屬機關的級別,可比照國辦發[1993]85號通知中關於國務院直屬機構和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機構級別確定,即市直工作部門為副廳級,內設機構為處級。市轄區及其工作部門的級別,可比照市直機關相對應的關系確定;市轄縣和代管的縣級市的級別仍為處級,其工作部門仍為科級。
4. 正處級和正縣級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正處職的官員只是某個部門的負責人;
2、正縣級是一介地方父母官,掌握當地人財物的權力;
3、正縣級官員的權力一般比正處職大。
正處級
性質:中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之一
職位:省一級部門單位中的處長等
縣處級正職
主要崗位:縣級市黨委、人大
級別:十八級至十二級
類型:領導職務
類別:公務員
處級正職,縣級正職,都是行政七至十級,從官職看是一樣的級別。但是,由於所處的環境和地位的不同,一般來說,正處職的官員只是某個部門的負責人,而縣太爺是一介地方父母官,掌握當地人財物的權力,因此說,縣老爺的權力要比一般同級部門負責人的要大。但是由於地方差異,也有重要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比同級縣老爺的權力大。
(4)正處兩個處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五章考核 第三十三條 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第三十四條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第三十五條 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定期考核採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個人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後,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對領導成員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第三十六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第三十七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5. 上海市下轄的街道辦事處行政屬什麼級別
上海市下轄區的街道辦事處行政級別為正縣級。
上海市為中國四個直轄市之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行政級別為正省部級。截至2019年6月底,上海市共轄16個市轄區,其行政級別較上海市低一級,均為正廳級。
其16個市轄區均下轄若干街道辦事處和鄉鎮,其中街道辦事處行政級別較市轄區低一級,行政級別為正縣處級。
(5)正處兩個處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1、省部級正職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中央紀委正部級副書記、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特殊副職及辦公室主任(中聯部部長、中宣部副部長、中組部副部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如鐵路總公司總經理、中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中央委員一般由省部級正職擔任。
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確為正部長級)。
2、廳局級正職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新疆兵團林業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正職幹部(如寧夏固原市市長、新疆兵團第八師師長)。
3、縣處級正職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正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42團團長、政委)。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西安市衛生局副局長、藍田縣副縣長)。
地級市(新疆兵團各師)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綿陽市勞動局局長、三台縣縣長)。
各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