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基層工作經驗
① 大學生在校期間社會實踐經歷算基層工作經歷嗎
不算,「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內(參公單位)、嘎查村容(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在軍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專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② 在校大學生一般都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為什麼還能報考公務員呢
誰告訴你要有基層工作經驗???????????????????????有的崗位要求有基層經驗而已,不是所以的崗位都要求的,沒有經驗的一樣報!等你畢業了你參加報名時看具體的要求就知道了
③ 公務員 在讀大學生 基層工作經驗
不能算,而且大學生在畢業之前都不能報考公務員。你至少得大四那年才能考,還要看你報的職位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要求。所謂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西部志願者、三支一扶、村官這些工作經驗,其他的應該都不算的。
④ 什麼算是有基層工作經歷大學在校期間的學生幹部工作算不算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專,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屬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上述解釋僅適用於此次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考工作。
⑤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
您好,中公教來育為您服務。
基層源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 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其他經濟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你,更多信息你可以登錄中公網校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⑥ 未畢業大學生如何獲得基層工作經驗
看你想幹啥了,只想弄個履歷的話,支教或者當村官之類。支教的機會相對容易些吧,時間也可以比較短
⑦ 請問在校非應屆大學生怎樣才能擁有基層工作的經歷謝謝啊
樓上的說法不可信,樓主的在校生或者應屆生身份已經決定了樓主不可能擁有基層工作經歷,所以樓主還是選擇其他可以報考的崗位吧,以下資料可作參考,希望對樓主有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上述解釋適用於2008年10月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考工作。
2009年中央公務員考試中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地方公務員考試中的基層工作經歷與中央的有所不同。
如2009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和農村工作的經歷,以及在縣級(不含縣級)以下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生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職位的,可視為具備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縣(市、區)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⑧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在校實踐算不算
國家公務員報考指南抄中明確給出了屬於基層工作經歷的幾種情形: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⑨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啊
1、關於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機關(單位)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中央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地(市)直屬機關(單位)的人員,在地(市)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省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哪些情形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在省級機關(單位)的直屬或派出機構,以及所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
(2)在縣以下機關(單位)工作或掛職的;
(3)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等一線崗位工作的;
(4)各級黨政機關(單位)的工勤人員,以及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工作的非在編人員。
3、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59號)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4、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和滿兩年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滿兩年是指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滿兩年。
15、確認兩年基層工作經歷以什麼為憑據?
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在編在崗的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檔案中的材料確定。其他報考人員以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從社保機構列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等作為依據。
⑩ 本科生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值得注意的是,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2010年規定
寒暑假期在鄉鎮的暑期實踐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