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㈠ 您好,我想问一下,区一级法院(应该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计算机管理员平时的工作主要是什么待遇如何
在法院从事计算机信息化工作。
1、维修、维护。软件、硬件,工作站、服务器,系统集成、网络布线等都有。
2、有关计算机信息工作的制度的执行和制订,就是管理。
3、司法工作计算机信息化过程中,新的建设的规划和监督施工。
其中第一项工作最多、较重,需要懂得计算机各方面知识,啥都懂点(安装调试软件、检修计算机、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处理数据库、调试路由器交换机、改网站代码等等)的万金油最好。维护网络系统仅仅是一个小方面。
如果在某些方面有专长(比如数据库、网站建设等),可以结合法律学习、法院工作深入研究、开发,成为专家型人才。
这个工作没什么实权,工作较忙,但是压力轻(没有办理案件的压力大,权和责是对等的,相对而言,实际上也有大面积宕机、网络故障、重要数据泄露、丢失的安全方面的压力的),这个岗位越来越重要---现在的法检离开计算机网络几乎不能正常工作,慢热型岗位,呵呵。
待遇:看你的身份。公务员编制的,没取得法官资格的,少二三百元法官补贴,其它都一样。事业编的,比照公务员工资发放,区别不大。合同制的,就差多了~~~
升迁:
看你是什么编制了:公务员、事业编还是合同工。
公务员身份的有机会升基层法院计算机信息中心主任(中层负责人,副科级,和庭长是一个级别的,相对来说竞争职位的人少,资历、能力到了,水到渠成,机会反而大),通过司法考试也可以转审判执行岗位。事业编的,动不了,动也没意义。合同工,将就干吧,比较稳定。
啰嗦一句,有升官理想的,不要到法院---过来人说法。出黑马的机会太少。干到50岁,多数也就是中层正职副科。法院只是“党委”的一个部门,虽然有“一府两院”的光环罩着。如果安身立命,法院不错。
㈡ 法院信息化后,立案工作量太多了,有批量处理的工具吗
无论立案工作量有多大,都需要立案庭或法庭的人员审核,需要在系统中输入或者整理,这个没有批量处理的工具。
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7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7日起施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议庭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三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第四条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
第五条合议庭承担下列职责: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
(二)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
(三)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
(四)评议案件;
(五)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
(七)制作裁判文书;
(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
(九)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判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安排审判辅助人员做好庭前调解、庭前准备及其他审判业务辅助性工作;
(二)确定案件审理方案、庭审提纲、协调合议庭成员的庭审分工以及做好其他必要的庭审准备工作;
(三)主持庭审活动;
(四)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
(五)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制作裁判文书,审核合议庭其他成员制作的裁判文书;
(七)依照规定权限签发法律文书;
(八)根据院长或者庭长的建议主持合议庭对案件复议;
(九)对合议庭遵守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情况负责;
(十)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合议庭接受案件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承办法官,或者由审判长指定案件承办法官。
第八条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有关司法礼仪的要求。
第九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十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对认定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评议时,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
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的时候,应当认真负责,充分陈述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拒绝陈述意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的简单表态。同意他人意见的,也应当提出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论证。
合议庭成员对评议结果的表决,以口头表决的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第十二条合议庭应当依照规定的权限,及时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但是对于下列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拟判处死刑的;
(二)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合议庭认为有必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三)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意见分歧的;
(四)合议庭认为需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案件,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的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第十三条合议庭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一次。
第十四条合议庭一般应当在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判文书。
第十五条裁判文书一般由审判长或者承办法官制作。但是审判长或者承办法官的评议意见与合议庭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有明显分歧的,也可以由其他合议庭成员制作裁判文书。
对制作的裁判文书,合议庭成员应当共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十六条院长、庭长可以对合议庭的评议意见和制作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但是不得改变合议庭的评议结论。
第十七条院长、庭长在审核合议庭的评议意见和裁判文书过程中,对评议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同时应当对要求复议的问题及理由提出书面意见。
合议庭复议后,庭长仍有异议的,可以将案件提请院长审核,院长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合议庭应当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按规定的时限报请审批。
㈣ 还发了条信息给我, 我院已将您的相关材料移交至您当地法院,您会在三个工作日收到法院传票,具体开庭时
诈骗信息,不用理会
㈤ 起诉时需要被告的哪些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今后,宁波两级法院对各类起诉材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专案条件,均应依法予属以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予以登记,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此外,《规定》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将立案登记制全面适用于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等所有类型的案件中。
不当场登记立案的应出具收据
《规定》要求,法院立案部门在接到起诉状时,应先予以登记。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般应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规定》明确,法院立案部门发现诉状内容欠缺或者错误情形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指导和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起诉不符合条件的,如当事人在告知后仍坚持起诉,法院立案部门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预缴案件受理费并非立案的前置条件,各法院不得以当事人尚未预缴案件受理费而拒绝立案。
㈥ 为什么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如果要的话,怎么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
俗说:调研事基谋事道没调查研究没发言权院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辅助领导决策、帮助析梳理院工作相关情况推树立院公廉洁社形象推院工作科发展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前媒体传播元化、中国络化、众化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提新标准要求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责任更加重任务更加繁重 要切实提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院工作实际情况看直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研究室工作种错误认识院其部门重要责任其部门负责些兼职信息调研宣传员项工作重视够作用发挥;些部门员调配、装备条件等面待改善专兼职信息调研宣传员要自我加压扎实工作争取形研究室龙各部门共同参与专兼结合信息调研宣传格局形更定影响优秀信息调研宣传 二要牢固树立服务局、服务决策、服务审判工作理念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基本指导思想信息调研宣传员要牢固树立局观念准确握经济社发展形势深入解各面司需求思考、研究处理问题党家工作局及院工作全局发力争站更高些看更远些想更深些做更实些要认真领、吃透级决策部署精神领导参谋智囊及领导决策提供切实行工作思路合理化建议确保决策科性、针性效性信息综合工作既要反浮夸倾向要反做说倾向各业务部门要力争实事求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态、绩、经验、问题说;调查研究工作要针审判执行工作及本部门面临问题针性进行调研并切实抓转化利用使调研推工作发展重要力 三要断提高做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能力水平做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既需要积极主工作热情私奉献工作精神需要全面扎实工作能力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经需要加班加点工作强度、压力专兼职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员要始终保持良精神状态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守住孤独耐住寂寞兢兢业业、私奉献、持恒、全力赴、精益求精做各项工作要培养敏锐信息调研意识洞察力善于捕捉苗性、倾向性信息源要增强析问题能力注意培养宏观视野抽象思维善于全局角度思考问题握事物本质精华性东西升理性高度 四进步提升信息调研宣传队伍素质俗说:知知要提升信息调研队伍素质要握三点:要选优秀才、高素质才事项工作做三:定理论水平;定政治脑、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眼尖、耳顺、手快;前瞻性局意识要善于站领导高度看问题二调研信息宣传员要懂业务、懂律要解院工作局新向围绕工作热点问题放矢三信息调研宣传员要善于习做三必:级文件必读、重要报刊必看、重部署必知四要善于做结合文章仅要做信息工作院整体工作整合且要做与前展忠诚、民、公、廉洁司核价值观主体整合更促进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共同发
㈦ 浅谈如何提高基层法院信息工作质量
信息工作是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全面把握工作形势、发现剖析存在的问题、促进领导科学决策等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审判任务日趋繁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要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就必须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一、 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的特点
信息工作是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重要方式;是为各级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发挥参谋部、智囊团、信息库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反映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法院信息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有快、准、特、新、精等五个特点。 (一)求“快”,就是要在加强时效性上下功夫。时效性是信息的活力所在。如不及时报告和处理,可能酿成巨大后果,从而影响全县(区)创新、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发现问题快。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编撰写快。养成发现问题不过夜的习惯,发现线索,及时采编;向上报送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级机关,绝不能迟报、瞒报、漏报。 (二)求“准”,就是要在加强真实性上下功夫。只有真实的信息才对领导有参考作用;而带有水分的、虚假的信息对领导不仅没有参考价值,反而会干扰视线,混淆视听,甚至还会导致判断错误。“兼听则明,偏听则暗”。领导决策不仅需要成功的经验,更需要全面了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更好的完善决策。
(三)求“特”,就是要在挖掘特色上下功夫。挖掘特色,首先要体现时代特征。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时代要求。其次要体现地域特色与自身特色。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差异,部门与部门之间有不同,在上报信息中就要把这种差异和不同反映出来。 (四)求“新”,就是要在内容创新上下功夫。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信息工作必须注意总结审判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和能够促进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解决的经验和做法,展示亮点,推介典型。
(五)求“精”,就是要在加强综合性上下功夫。信息一定要进行加工综合。有些零散的信息,反映了一种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经过综合提炼,份量大大增加,就能出精品。因此,只有在综合分析上下功夫,才能把零散的信息变成系统的,把个别的信息变成普遍的,把没用的信息变成有用的。这就是信息的升华和增值。
二、法院信息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按照“领导重视、队伍努力、网络支持、制度保障”的工作思路,认真扎实开展信息工作,有效发挥了为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的职能作用。
(一)考核机制健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方面,把信息工作纳入全院干警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并且把信息工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实效的指标之一,形成信息工作是日常基本工作的氛围。另一方面,注重信息实效。信息是服务于全院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的。为此,我们在信息工作中,围绕中心工作找题目,抓住公正司法做文章,突出时效性,注重实用性,在推动各项工作上下功夫。如在省院对“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作出部署后,我院立即设立“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专刊,对各部门在日常审判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难点和亮点进行及时上报,为上级领导决策服务。
(二)组建信息员队伍,尽职尽责抓好信息工作。由于信息工作对信息的时效性、客观性、深刻性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我们在全院各部门中吸收一名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扎实、能吃苦、肯钻研的人员加入信息员队伍,并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由于信息员分布在全院不同部门,有机会参加全院各类会议、各项业务工作、各种活动,为建立健全快速的信息反馈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保证了信息源的多样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建立加强信息工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通过信息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加强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报送制度。各部门信息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报送,重要信息随编随报,一般信息分期编报。二是审核制度。信息必须经过收集、筛选、核实、编辑、签发五个环节。三是信息要点发布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编发信息要点,有针对性指导各部门围绕全院中心、重点和阶段工作,发掘、报送信息。四是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院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按质量、数量以及采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予以通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与总结,并纳入绩效考核结果之中。五是培训制度。把培训信息员的工作列入全院干警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相关知识,聘请专家对信息员进行专题指导与培训。
三、法院信息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细数我院信息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院信息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采编不全面。法院信息的质量高不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息采编是否围绕法院工作的中心,我们在采编信息的时候往往只考虑到“需要领导了解”的需求,而常常忽略“领导需要了解的”的需求,在撰写有价值、有份量的信息上表现不突出,信息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二是信息工作流程管理仍不够完善。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法院信息的采集,除了院办公室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外,很大程度上依赖在一线岗位上的信息员提供的现场信息、动态信息、调研信息。但由于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参次不齐、基层法院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审判任务繁重等原因,在各部门信息报送、办公室采编、向上级法院报送信息、与上级法院沟通工作等多个环节中存在不足,出现了部分信息报送不及时、采编质量不高、对法院工作指导意义不强等现象。三是重审判轻信息的价值取向仍然存在。受传统的重审判轻信息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基层法院往往在重视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忽略了信息的重要性,在人力配备、物质装备上都将其列入次要地位。
四、做好基层信息工作的几点建议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衡量信息工作的质量好坏、水平高低,其中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其对领导决策、对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有参考借鉴价值以及参考借鉴程度。因此,为了推进新形势下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的提升,应该以下三点开展信息工作,以期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发展。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全面反映各项工作上下功夫。一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报送反馈各类信息。二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反馈各类信息。如在执行政策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的新成效。三要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总体工作思路,及时报送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具体经验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如在全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四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和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夯实信息工作基础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信息员要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全面掌握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上下功夫。二要加强信息业务知识学习。要求信息员熟练掌握审判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重点学习书写信息的有关知识。三要加强计算机网络操作应用知识的学习,切实搞好沟通与指导。办公室要及时分析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共同探讨提高信息采编技巧、挖掘渠道及写作方法,切实提高信息采用率,努力为审判中心工作服务。
(三)强化领导,组织督查,在营造重视和关心信息工作的氛围上下功夫。一要明确组织作用。把信息调研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做到年度计划上有安排,重要会议上作强调,工作开展上有检查。二要明确带头作用。法院领导身体力行,切实转变作用,每年都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三要明确督查作用。对于信息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责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营造重视和关心信息工作的浓厚氛围。
㈧ 法院信息化后,立案工作全靠人工二次录入,有快速处理的方法吗
建议考虑三个方式:
1、最初级方式,建立一定的立案模板,快速做标准化替换;
2、使用电脑系统,查询和数据汇集会更快捷;
3、将这部分工作进行社会第三方机构外包。
㈨ 请问有哪位知道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的具体内容
上最高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