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讲话稿
⑴ 找一篇消费者维权三百字的演讲稿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出国留学网演讲稿栏目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关于315打假日有关的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 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 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 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 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 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 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⑵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 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一个主题。 1997年的主题: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的主题: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的主题:安全健康消费。2000年的主题:明明白白消费。2001年的主题:绿色消费。2002年的主题:科学消费。2003年的主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04年的主题:诚信维权。2005年的主题:健康维权。2006 年的主题:消费与环境。2007年的主题:消费和谐。既然历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主题,那今年也一样会有,是消费与责任。这个主题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的责任是,不要去学校门口的小摊小贩上买一些不卫生的食品,还有,就是去正规的超市买食品时,要看好生产日期。如果生产日期靠后的话,就不要买。一旦发现其中有质量问题,我们就可以去投诉,从而保护我们的利益。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⑶ 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实践经验交流发言稿
我于2010年七月以来在沅江市检察院办公室,在您主持全市法律工作者执法学习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服务,建设和谐中国为主题学习,心声体会。今特汇报一年来工作情况如下,并概括为以下内容:
一、今年来我以一个法律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司法部门等领导的重要讲话,并组织我所其他法律工作者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体会,开展学法律为人民服务活动,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人民群众交知心朋友,为发展沅江经济,建设和谐沅江尽心尽力,并自费赠送法律知识书籍给村民500份,业务授课4次,成功调解群众上访纠纷3次。
二、七月份策划沅江市天赐蜂业专业合作社,打造湖南省第一家在沅江市建成养殖蜂业基地工业区与政府项目对接,九月份为沅江市福田蔬菜专业合作社主持广东农业大学农业专家陈日远(教授)来沅江调研,开展农超对接项目,服务当地农民。并在湖南省商务厅成功招标项目一个(政府网报道),十一月份为沅江市榨南湖原生态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成功在益阳主办全国水产博览会的策划成功,使沅江特种水产的农业项目与全国的对接项目获得省级领导的好评,并策划企业文化网站、媒体效动和洞庭湖野生动物保护基地项目(中国新闻网报道,益阳城市报报道)。今年内我在中央媒体发表文章2篇,湖南新闻在线、法律日报、法讯网、110网、大众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网站,共发表文章12篇,在益阳毛泽东战法研究会,沅江论坛、党风科学论坛等内刊发表文章8篇。
三、参加理事单位和法律顾问单位群众维权服务三次,沅江市电力局与渔民安宁垸渔民纠纷调解,为群众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和十多次法律疑问解答,为当地经济建设和谐沅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四 、十月-----十二月参加益阳市九三学社65周年庆典一次,参加益阳市毛泽东战法研究会三次,参加全国各种理论学术会议二次。
⑷ 服务经验交流会 演讲稿怎么写
一、创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通过扎实进行干部作风建设,我局牢固树立了“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鹿泉市经济提速发展”的观念,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听招呼、守纪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提升服务意识,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切实把精力集中到干工作、抓落实、促发展上,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服务、为民生服务、为“三农”服务、为项目服务,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信任与好评,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又创造性地提出了“我是企业120”的理念,使服务企业的工作达到了一个新水平。
二、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用诚心帮助企业、用爱心扶持企业、用热心呵护企业是我局的基本要求,群众的满意放心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企业的赞誉欢迎是我们更加努力工作的动力。名牌产品不仅代表一个企业的声誉,更代表一个地区的形象。为此,我们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优势,积极实施名牌战略。
在名牌产品争创工作中,我局在对全市企业的分布、现状、特色、规模、质量状况及在全省全国排位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后,有针对性的对河北康泰中华鳖良种有限公司的康泰中华鳖、石家庄紫藤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紫藤葡萄、河北远通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的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三家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三家企业提高产品的规模和档次,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经过不懈努力,这三家企业分别被河北省质量奖评审定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河北省名牌产品”称号。
三、深化成果,巩固服务成效
为了切实将好的思想观念转化成好的工作措施、将好的工作业绩转化成好的群众口碑,将“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学习实践”活动的丰富成果转化成我市质监工作的扎实成效,我局全面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方、指导有力,我市质监工作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因此,在3月28日,河北省质监局和石家庄市局将石家庄全市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质量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三进”活动的启动仪式安排在我们鹿泉市举行。河北省质监局、石家庄市政府、石家庄市局和我市政府领导,以及名优企业共10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我局利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品、展牌、接收举报投诉等形式,开展质量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我市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质量安全宣传贯彻氛围。
随后,我局全面部署了本部门的活动方案,加大了对乳制品、肉制品、面粉、调味品、食用植物油5大类食品为重点的监督和整治力度;加强了对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低压电器、汽车配件、电线电缆等7大类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以复混肥、磷肥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活动和“家电下乡”相关产品专项打假行动。通过以上举措,力求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的舒心,切实把2009年打造成我市的质量宣传年、质量建设年、质量提升年和质量服务年。
四、和谐发展,拓宽服务途径
质监事业要发展,服务企业是关键。服务不仅要有针对性,更要有前瞻性。我局在服务大局的过程中,把强化监管和优化经济环境有机结合,时刻把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这条主线,积极引导企业走品牌化发展战略,建立企业长效发展的机制。同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使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从而使监管关系更加和谐,工作更加顺畅。
今年以来我局对51家水泥企业和54家食品企业进行了多次质量培训,对42家其他企业进行了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局领导还深入企业进行蹲点调研,讲解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发放“食品安全”、“质量兴市、名牌兴企”等宣传材料1200余份。帮助企业培训职工,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进行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检验检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企业、群众的高度赞誉。
时间滚滚流逝,服务永无止境。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鹿泉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为生产企业保驾护航,促鹿泉经济快速发展这个主旋律,为全面加快“科技新区,经济强市,生态鹿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⑸ 200分!演讲稿《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急需!在线等!
提问d那位同学,这片可不可以阿?
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 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一个主题。 1997年的主题: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的主题: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的主题:安全健康消费。2000年的主题:明明白白消费。2001年的主题:绿色消费。2002年的主题:科学消费。2003年的主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04年的主题:诚信维权。2005年的主题:健康维权。2006 年的主题:消费与环境。2007年的主题:消费和谐。既然历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主题,那今年也一样会有,是消费与责任。这个主题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的责任是,不要去学校门口的小摊小贩上买一些不卫生的食品,还有,就是去正规的超市买食品时,要看好生产日期。如果生产日期靠后的话,就不要买。一旦发现其中有质量问题,我们就可以去投诉,从而保护我们的利益。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⑹ 我们应该怎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2008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消费与责任"
·2007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消费和谐"
·2006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消费与环境"
·2005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健康·维权"
·2004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诚信·维权"
·2003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2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科学消费"
·2001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绿色消费"
·2000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科学消费"
·1999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安全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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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将2008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发布暨200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表彰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发布暨200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表彰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多年来给予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消费者组织在全国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各种形式的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消费和谐”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发布会,围绕年主题组织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研讨会,设计印刷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招贴画,联合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25个场次的系列网上访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树立“消费和谐”的理念,营造“消费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出《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加大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中消协联合各地消协组织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活动,12个城市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医疗、商业、旅游、民航消费体察活动,组织开展了对银行、电力、保险、通讯、快递、有线电视、供暖、公交等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以及母乳代用品市场消费者认知度调查等。根据调查体察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向有关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中消协还针对商场返券促销,电信资费过高,餐馆转嫁责任收取消费者餐具消毒费等问题,发布消费维权观点,加强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了“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
三是针对消费维权有关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就发改委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需要研究解决的有关政策措施问题”,对28个行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13个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起草了17份修改建议函。针对手机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了建议函。我会还就行业串通提价、禁止自带酒水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立法建议。
四是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1—10月份,仅全国21个省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54万多件,其中受理群体投诉1709件。另外,中消协和和地消协组织还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五是针对消费者需求,加强了消费者教育和指导工作。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就消费者关心的食品问题,在央视一套开办了五一、十一黄金周《消费者学校》节目,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2007年,中消协还联合部分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先后发布了消费警示(提示)19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六是组织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中消协联合山东、江苏、四川、甘肃等九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发布了调查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为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在青岛召开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且提出了农村消费维权五项目标任务和八项措施要求,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地消费者组织根据中消协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履行各项职能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消协根据各省推荐,经研究决定:北京市消协等134个消协组织被评为2007年“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次评为先进单位的消协组织表示热烈的祝贺!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安排全国经济工作目标任务中,特别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消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在有关章节和条款中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并且对国家立法、各级人民政府、工商及有关行政部门、有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还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提出了要求。这些都说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是推动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发展,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大致经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部门的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三个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己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在继续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行政保护的同时,应加大社会保护的力度,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自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去年中消协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推出了《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通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改善消费环境,迎接并保证2008年国际奥运会胜利召开的需要。目前我国消费环境,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积极参与下,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比较普遍,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在农村,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还屡禁不止,消费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问题,消费浪费资源、消费破坏环境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另外,我国将在2008年举办国际奥运会,如果上述问题不认真的对待和解决,也会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因此,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致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为贯彻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组织安排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发布会。中消协将联合全国省消协组织在2007年12月28日上午同时发布2008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举办“消费与责任”高层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领导及消费者的代表,就“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期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拟组织召开“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座谈会、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十大难点点评活动,评选并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消费维权十大建议、消费领域十大不良习惯等。
二是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导则》为依据,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研究制定企业诚信承诺的标准和条件,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诚信承诺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各种消费纠纷,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三是积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管。按照法定的职责,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就有关商品和服务中的问题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解决。
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中消协拟成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选题规划,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采访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宣传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强化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依据《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消协组织专家学者制定了《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将择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依据《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组织人员编写相关教育资料,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素质;组织全国中学生消费知识电视大赛,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今天正式发布并启动。希望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和重点,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同时,我们也希望“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推出,能够得到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关注和响应,积极参与“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各项活动。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力指导,有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积极参与,“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一定会很好地开展起来,并在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取得积极的成效。
⑺ 如何写关于维权的演讲稿
三鹿奶粉有毒被揭露后,事实就摆在那里,扭转的机会也明明白白摆在那里,但是却总是有人试图逆天行事,逆人民意志行事,结果怎样,不说大家也知道。
当然会支持地方政府的积极行为,但是这行为当是执政的应有之义,是不能够在祸患发生进行时的时候,拿出来当政绩的,即便是日常也不应该,否则的话纳税人的钱还不如拿来喂猪。
需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或者那么一小撮权贵,此刻为了保住乌纱,在利用或者左右媒体不要发主自由的、客观的声音,扭曲 党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试图转移中央解决问题的视线。
政府所作的,百姓会明明白白的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的好他们会记住,中国的百姓是很容易满足的(这倒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至少说明维权意识还不到位),不是逼到难以容忍的地步是不会轻易“闹事”的。相反 的坏也是逃不掉的,尽管 极力粉饰太平,因为问题摆在那里,不积极解决,不作出交代,是不会自生自灭的,不作出交代是说不过去的。
以三鹿事件来讲,有人指出地方政府必须拿出措施的同时,还要有人出来负责,而且人们不自主的拿来和山西孟学农辞职相比。有的因为“免检”“名牌”等,还把矛头指向中国质检总局, 想什么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问题就在一些号称“良好把关人”的眼皮底下出来了,还出了人命,有人说这是犯罪, 看一点也不为过。仅仅一个田文华是负不起这责任的。
要想获得人民的信任,必须做出令人信服的行动,不要搞些障眼法,那是很可笑的。
积极支持总书记的指示,把那些“对群众生命麻木不仁”的干部打入冷宫。麻烦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