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以内基层工作经验不提吧
Ⅰ 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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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我们说的工作经验是有一点区别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于基层工作经历是这样定义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基层工作经验说明入口:国考之基层工作经验。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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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什么
指的的在基层单位工作2年以上,这里的区别是,看其所在的单位是什么级别的单位,是机关还是基层。比如,派出所、各个分局的大队就是基层。分局、市局、市局支队就是机关单位,不算基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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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
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Ⅲ 关于公务员基层工作经验的问题!
不清楚 ,我个人认为只要毕业满两年了就行。现在也没有什么人细查这版个,再说了也没权法查,随便写工作经历就可以了,因为你写的单位越多需要开的单位证明就越多,太麻烦啦!
建议还是考一个不限工作经验的,省得到时候乱七八糟的事挺多的。
Ⅳ 关于国家公务员,基层工作经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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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专业单位、村(社区属)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更多公务员考试信息,您可以咨询我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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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县处级副职提任正职,需要补够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吗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必须要满足这个条件,否则就不能提为任正职。
Ⅵ 急!公务员资格审查中的基层工作经验问题!
只要到了最终公务员录用的时候,能满两年就可以了,现在只是资格审回查,到最终录用还有一答段时间吧
不在编的学校也算工作经验,你没有聘用合同,可以去学校联系一下看看,校长换人不要紧,一般来说只要有据可查,学校还是愿意帮这个忙的,因为他们也要考虑,如果这个忙不帮,到时候你考上公务员了,岂不是恨他们一辈子,多个朋友多条路,谁也不会阻人前程不是?除非他跟你有仇……
Ⅶ 在上级机关挂职可以代替基层工作经验吗
在上级机关挂职就属于是官老爷,高高在上。怎么可以代替基层的工作经验呢?还是不要这些表面文章的好,还是应该实实在在的走入到基层了解人民的疾苦,帮助老百姓多做点工作吧。
Ⅷ 求助在市一级党政机关上班2年以上不算有基层工作经验吗
不算。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问:第七条回规定答,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是什么?
答: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及其他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担任县(市、区)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有在乡镇(街道)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Ⅸ 公务员考试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在私人企业上班算吗
1.在私人企业工作的经历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验。
2.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版级及以下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3.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也就是说,所谓的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在毕业之后两年里,只要就业,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只要开取证明已经从事工作,就属于基层工作经验。
Ⅹ 没有基层工作经历,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没有提拔的空间
据一位人事局的人说,现在要提拔一个领导,如果没有基层经验,回说明你不了解群众答疾苦,站在台上说的话也没有信服度。但是,如果真要提拔一个人,把他下放到哪个基层待个一年半载的,不就行了嘛,其实这真不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