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区外发手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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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广东梅州是个怎样的城市
梅州
中国广东省梅州市
客家人有“中国吉卜赛人”之称,这不仅因为他们同样是迁徙民族,也因为他们才华出色,创造了源远流长的文化。而梅州这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正是近代客家人集散中心,被誉为“客都”。
梅州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五岭山脉以南,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邻福建省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四县,西北接江西省寻邬县,西面连广东省河源市的龙川、紫金县,西南、南面与汕尾市的陆河县、揭阳市的榕城区、揭西县相接,东南面和潮州市潮安县、饶平县相连。下辖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和平远县等6县、1区代管兴宁市。
梅州山多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500多万。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的美称,素以文化教育发达著称。
梅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南汉置敬州始,至北宋改为梅州,清朝设直隶嘉应州。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2年8月并入汕头专区,1965年建立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88年改建为梅州市。现梅州城区为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梅州山区气候温和,资源丰富,山川雄奇险秀,终年满山碧绿,风景优美,人杰地灵,古迹众多,人文景观独具特色。梅州是全国最大的客家人聚居地,是名闻遐迩的"客家之都"。"先入为主,后来为客",所谓"客家"是相对于"土著"而言。客家的先民是中原汉族,由于战乱、饥荒等原因,逐步向南迁徙,形成"客家人"族群。客家围龙屋、汉剧、汉调音乐、客家山歌等无不显现出古老的中原文化的韵味。广东客家话主要流行于粤东北及粤北,今梅州、河源及韶关、清远所辖地区。客家方言以梅县客家话为代表。
梅州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景点有:始建于唐代的千年古刹灵光寺、阴那山、五指峰。还有历史名人文天祥、祝枝山、韩愈的足迹,黄遵宪故居、丘逢甲、叶剑英故居等遗址,1965年,郭沫若先生来梅州视察时,留下“文物由来第一流”的赞美诗句。
近年新开辟了以"三高农业"、生态农业为依托的雁南飞茶田旅游度假村、梅雁螺旋藻养殖基地、华银垦殖场和松口饶志章万亩林果基地等。还有开发利用当地天然资源而建的丰顺温泉旅游度假区。
梅州凝聚了山韵、水韵、花韵、茶韵,可谓韵味无穷。
梅州的风味特产有梅州沙田柚、兴宁龙田龙眼、五华细核荔枝和桃李果。土特产品有兴宁毛笔、珍珠红酒和旅游工艺木雕、竹编、石雕等手工艺品。
客家菜又称东江菜,是粤菜的一支,其特点是菜品多用肉类,较少水产和蔬菜,主料突出,造型古朴,味道浓郁,有"香、肥"的特色,烹饪法以砂锅菜见长。客家宴上常见的名菜主要有酿豆腐、盐焗 鸡、梅菜扣肉、八宝窝全鸭、水晶扣肉、捶肉丸、清水鲩圆、醋溜鱼等。
自然地理
【位置、范围、面积】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部连福建省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县,西部和西北部接江西省寻乌、会昌县和本省河源市的龙川、紫金、东源县,东南部邻揭阳市的揭东县、揭西县、潮州市湘桥区、汕尾市的陆河县、潮州市饶平县。全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18’至116。56’、北纬23。23’至24。56’之间,全市总面积15899.62平方公里。
全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等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市政府设在梅江区江南新中路。梅州高速公路至广州384公里,至深圳345公里。梅州普通公路至广州434公里,至深圳398公里,至汕头191公里。有民航至广州航线,空中距离为316公里。
【地质、地形、地貌】 梅州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主要由花岗岩、喷出岩、变质岩、砂页岩、红色岩和灰岩六大岩石构成台地、丘陵、山地、阶地和平原五大类地貌类型。全市山地面积占24.3%;丘陵及台地、阶地面积占56.6%;平原面积仅占13.7%左右;河流和水库等水面积占5.4%。
境内山系排列有序,分别由三列东北至西南和三列西北至东南或南北向的山地所构成。主要三列山脉是东北至西南走向,即七目嶂—玳瑁山—阳天嶂—项山甑、石寮岽—李望嶂—鸿图嶂—九龙嶂—铜鼓嶂—阴那山(亦称阴那山脉)和凤凰山山脉。梅州市境内主要高峰有铜鼓峰,海拔1560米;项山甑,海拔1530米;凤凰髻,海拔1497米;七目嶂1318米;阴那山五指峰1297米;明山嶂1245米;鸿图嶂1277米;西岩山1230米;皇佑笔1150米。
境内主要盆地有兴宁盆地,面积302平方公里;梅江盆地,面积110平方公里;蕉岭盆地,面积100平方公里;汤坑盆地,面积100平方公里。
境内主要河流有韩江,全长470公里,流域30112平方公里;梅江,全长307公里,流域13929平方公里;汀江、程江、石窟河、梅潭河、松源河、丰良河等。此外,东江亦沿市境西北的兴宁市与河源市龙川县的边境流过,在梅州境内河段长24.8公里。
【气候】 梅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气候区的过渡地带。平远、蕉岭和梅县北部为中亚热带气候区南缘,五华、丰顺、兴宁、大埔和平远、蕉岭、梅县南部为南亚热带气候区。这种地处低纬,近临南海、太平洋和山地的特定地形影响,形成夏日长、冬日短,气温高、冷势悬殊、光照充足、气流闭塞、雨水丰盈且集中的气候。
年平均气温为20.6—21.4℃,7月气温最高为28.3—28.6℃;1月最低为11.1—11.3℃之间。梅县极端高温为1971年7月25日39.5℃,极端低温为1955年1月12日—7.3℃。
日照平均年值为1714.6—2010.5小时,年日照百分率41—47%,太阳年辐射量高低值为5125兆焦/平方米、4652兆焦/平方米。
年平均降雨日为150天左右,多年平均年降雨量在1483.4—1798.4毫米之间。由于山多,台风影响较沿海平原要小,然而台风带来的暴雨降水,又往往造成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河水泛滥,水灾成为主要灾害。同时,寒露风低温阴雨和干旱也是主要自然灾害之一。
历史沿革
梅州地方一级的行政区划建置,始于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年)即后晋开运二年,升程乡为敬州,领程乡县。宋开宝四年(971年)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熙宁六年(1073年)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元丰五年(1082年)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年)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湖州。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隆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元贞元年(1295年),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祜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后,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后,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
客都概况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全市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现辖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500多万人。南汉乾和三年(公元945年)置敬州,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改敬州为梅州,1949年后设兴梅地区、梅县地区,1988年由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享有“文化之乡”、“足球之乡”、“华侨之乡”和“中国金柚之乡”、“中国单丛茶之乡”之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有“世界客都”之称。梅州名人辈出,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清乾嘉年间的岭南才子宋湘,清末外交家、教育家黄遵宪,抗日志士、杰出诗人、教育家丘逢甲,著名的洋务运动家、军事家、全国四大藏书家之一的丁日昌,著名爱国侨领张弼士和现代亚洲球王李惠堂等都是梅州人。2003年以来,梅州全面实施“开放梅州、工业梅州、生态梅州、文化梅州”的发展战略,切实推动了山区经济的发展。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27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幅创十年来新高,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1%、19.2%和11.4%。一般预算财政收入12.49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比增36.5%。
在发展山区经济工作中,梅州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业定位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梅州市旅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全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梅州旅游业发展潜力大、后劲足。2004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68.1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8.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43.4%,旅游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梅州市旅游形象鲜明,特色突出。依托客家文化资源优势和生态、温热泉资源优势,梅州明确以“塑造世界客家之都,打造客家文化精品、热泉康体休闲特品和山水休闲度假名品(简称‘一都三品’)”为旅游发展定位,形成了以雁南飞茶田度假村和雁鸣湖旅游度假村为代表的客家文化和山水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以五华汤湖热矿泥浴山庄和丰顺千江温泉酒店为代表的热泉康体休闲旅游产品。同时,我市以“创优”为契机,努力强化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建成了“一江两岸”亮点工程、两个表演场所(白天和晚上为游客表演的场所)、三个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四条街(鸿都美食一条街、凌风路客家风情购物一条街、义化路步行街、梅江大道霓虹灯一条街)。改造新建一批城区旅游厕所,城市街道实现了“五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硬底化),使梅州城市功能变得更加完善,交通更加便利,环境更加和谐,空气更加清新,就业更加容易,创业更加适宜,塑造了一个“山水城相依,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旅游城市形象。
目前,全市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个,正在申报3A级景区有2个。其中,雁南飞茶田度假村、五华汤湖热矿泥山庄、五指石、长潭、泮坑被列为广东100家假日休闲好去处的景区,叶帅故居、龙鲸河漂流与神光山被列为广东100家观光新亮点的景点。
旅游概况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总面积为1.58万平方公里,辖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和五华县,总人口500万,其中客家人占97%,是全世界客家人最大的聚居地,享有“世界客都”之称。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同时享有中国客家菜之乡、中国金柚之乡、中国单丛茶之乡、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山歌之乡的美誉。
梅州历史悠久,名胜众多,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山清水秀,风景优美。全市现有国家4A级旅游区及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以茶文化为主题的雁南飞茶田度假村,以展示南药文化并融合养生保健为主题的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国家3A级旅游区2个:五华县独特的温泉泥浴汤湖热矿泥山庄,有“五奇”之称的丹霞地貌平远五指石风景名胜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个:叶剑英元帅故居和纪念馆;国家森林公园1个:兴宁市的神光山旅游区。另有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各类景区景点55个。还有古朴典雅的客家民居围龙屋、土围楼,优美动听的客家山歌,独具风味的客家美食,丰富多彩的客家特产。这些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无不彰显出客家文化特色的魅力,交织出千姿百态、异彩纷呈的客家大千世界。 全市共有旅行社29家,其中国际旅行社3家,国内旅行社26家;星级饭店26家,其中四星级3家、三星级10家、二星级13家。旅游活动的行、游、食、宿、娱、购六要素配套完善,可为海内外游客提供一条龙的优质服务。今日梅州,交通网络四通八达,至广州、香港有定期航班直达,广梅汕铁路、梅坎铁路每天数趟列车经停城乡。高速公路西连广州、深圳,南接揭阳、潮汕。珠三角地区自驾车沿梅河高速公路到梅州,仅需4至5小时车程,即可尽享轻松之旅和愉快之旅,完全适宜短线游、周末休闲游和自驾车旅游。 梅州拥有生态公益林6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1%,群山翠绿,林木茂盛,空气清新,实为天然大氧吧,加上一些高品位的温热泉资源和优质的高山流水,形成优雅的自然生态大环境。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众多景区景点和旅游度假村,是广大游客崇尚自然、回归自然、亲近自然、游览观光和休闲度假的最佳胜地。探访全世界客家人的精神家园,感受博大精深的客家文化,体验健身康体的神奇热泉,饱览清纯秀丽的青山绿水——世界客都·休闲梅州,正张开热情温馨的臂膀,欢迎朋友们的光临!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梅州市已发现的矿产有48种,530多处矿床(点)。金属类有铁、锰、铜、铅、锌、钨、锡、铋、钼、银、锑、钒、钛、钴、稀土氧化物等,非金属类有煤、石灰石、瓷土、石膏、大理石、钾长石等。其中煤储量2.7亿吨,占全省第二位;铁、锰储量分别占全省的20%和30%。石灰石、瓷土分布广、储量丰富。
水资源 梅州市水资源比较丰富,而且还有相当大数量的过境水。境内多年平均降雨总量250.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28.7亿立方米,产水量(包括本市产水量和过境水量)259.7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量131亿立方米。全市人均水量2718立方米,平均每亩耕地水量6363立方米。境内水力资源理论发电量120.65万千瓦时,境内温泉多、水温高、水量大,如丰顺汤坑邓屋温泉,水温高达80—90℃,流量达4459公升/秒。
动物资源 梅州市山地众多,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经济价值较大的主要兽类和鸟类有200多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有100种以上。
植物资源 梅州市境内有2000多种高等植物,经考察采集和记载的就有1084种,隶属于182个科、598属。其中蕨类植物19科、29属、41种;果子植物7科、11属、14种;双子叶植物134科、471属、908种;单子叶植物22科、87属、121种。按树种分类有:材用植物,药用植物,油脂植物,芳香植物,纤维植物,淀粉植物,果类植物,蜜源植物,鞣料植物,还有属于花卉、观赏和庭园绿化类的野生植物。
旅游资源 梅州市山清水秀,气候宜人。境内有不少名山古寺,文物古迹,名人故居,温泉瀑布,秀丽湖山。改革开放以来,海内外热心人士又捐建一批亭台楼榭,修葺许多名寺古迹,增添食宿游乐设施。境内主要旅游区(点)有:千年古刹阴那山灵光寺,叶剑英元帅故居、纪念馆,清末爱国诗人、政治家黄遵宪故居人境庐,千佛塔,泮坑瀑布,梅县雁鸣湖、雁南飞旅游度假村、阴那山天文科普园、松源王寿山,兴宁合水湖山、神光山,五华益塘水库、热矿泥山庄,平远南台山、五指石,蕉岭长潭胜景、丘逢甲故居、释迦文化中心,大埔丰溪自然保护区,丰顺汤坑温泉、龙归寨飞瀑、龙鲸河漂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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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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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有“中国吉卜赛人”之称,这不仅因为他们同样是迁徙民族,也因为他们才华出色,创造了源远流长的文化。而梅州这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正是近代客家人集散中心,被誉为“客都”。
梅州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五岭山脉以南,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邻福建省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四县,西北接江西省寻邬县,西面连广东省河源市的龙川、紫金县,西南、南面与汕尾市的陆河县、揭阳市的榕城区、揭西县相接,东南面和潮州市潮安县、饶平县相连。下辖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和平远县等6县、1区代管兴宁市。
梅州山多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500多万。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的美称,素以文化教育发达著称。
梅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南汉置敬州始,至北宋改为梅州,清朝设直隶嘉应州。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2年8月并入汕头专区,1965年建立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88年改建为梅州市。现梅州城区为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梅州山区气候温和,资源丰富,山川雄奇险秀,终年满山碧绿,风景优美,人杰地灵,古迹众多,人文景观独具特色。梅州是全国最大的客家人聚居地,是名闻遐迩的"客家之都"。"先入为主,后来为客",所谓"客家"是相对于"土著"而言。客家的先民是中原汉族,由于战乱、饥荒等原因,逐步向南迁徙,形成"客家人"族群。客家围龙屋、汉剧、汉调音乐、客家山歌等无不显现出古老的中原文化的韵味。广东客家话主要流行于粤东北及粤北,今梅州、河源及韶关、清远所辖地区。客家方言以梅县客家话为代表。
梅州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景点有:始建于唐代的千年古刹灵光寺、阴那山、五指峰。还有历史名人文天祥、祝枝山、韩愈的足迹,黄遵宪故居、丘逢甲、叶剑英故居等遗址,1965年,郭沫若先生来梅州视察时,留下“文物由来第一流”的赞美诗句。
近年新开辟了以"三高农业"、生态农业为依托的雁南飞茶田旅游度假村、梅雁螺旋藻养殖基地、华银垦殖场和松口饶志章万亩林果基地等。还有开发利用当地天然资源而建的丰顺温泉旅游度假区。
梅州凝聚了山韵、水韵、花韵、茶韵,可谓韵味无穷。
梅州的风味特产有梅州沙田柚、兴宁龙田龙眼、五华细核荔枝和桃李果。土特产品有兴宁毛笔、珍珠红酒和旅游工艺木雕、竹编、石雕等手工艺品。
客家菜又称东江菜,是粤菜的一支,其特点是菜品多用肉类,较少水产和蔬菜,主料突出,造型古朴,味道浓郁,有"香、肥"的特色,烹饪法以砂锅菜见长。客家宴上常见的名菜主要有酿豆腐、盐焗 鸡、梅菜扣肉、八宝窝全鸭、水晶扣肉、捶肉丸、清水鲩圆、醋溜鱼等。
自然地理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部连福建省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县,西部和西北部接江西省寻乌、会昌县和本省河源市的龙川、紫金、东源县,东南部邻揭阳市的揭东县、揭西县、潮州市湘桥区、汕尾市的陆河县、潮州市饶平县。全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18’至116。56’、北纬23。23’至24。56’之间,全市总面积15899.62平方公里。
全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等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市政府设在梅江区江南新中路。梅州高速公路至广州384公里,至深圳345公里。梅州普通公路至广州434公里,至深圳398公里,至汕头191公里。有民航至广州航线,空中距离为316公里。
梅州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主要由花岗岩、喷出岩、变质岩、砂页岩、红色岩和灰岩六大岩石构成台地、丘陵、山地、阶地和平原五大类地貌类型。全市山地面积占24.3%;丘陵及台地、阶地面积占56.6%;平原面积仅占13.7%左右;河流和水库等水面积占5.4%。
境内山系排列有序,分别由三列东北至西南和三列西北至东南或南北向的山地所构成。主要三列山脉是东北至西南走向,即七目嶂—玳瑁山—阳天嶂—项山甑、石寮岽—李望嶂—鸿图嶂—九龙嶂—铜鼓嶂—阴那山(亦称阴那山脉)和凤凰山山脉。梅州市境内主要高峰有铜鼓峰,海拔1560米;项山甑,海拔1530米;凤凰髻,海拔1497米;七目嶂1318米;阴那山五指峰1297米;明山嶂1245米;鸿图嶂1277米;西岩山12
❺ 纯手工灯笼在潮州市湘桥区什么地方有
牌坊街有,但是意溪有个老师傅专门做灯笼的,也是纯手工,大小都有,意溪农村信用合作社斜对面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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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公共权益、美化城市景观与空间环境,实现临街建筑招牌广告设置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告法》、《广东省广告管理条例》、《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潮州市实际情况对沿街招牌广告设置提出技术上的规范性要求。
第三条 本指引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利益,维护公共权益,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
符合美学原则、技术安全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
结合地方风俗,体现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形象;
以节能为原则,采用低耗能光源;
符合实际,方便管理,规范设置,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条 本指引所指的招牌广告,是指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在城市街道临街建筑物上,利用户外空间,在拥有合法权属的情况下设置的与其法定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和行业商业广告。
第五条 凡在潮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临街建筑招牌广告和在建筑物上设置名称标识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均适用本指引。
第六条 本指引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潮州市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 本指引仅作为一般性技术文件,供设计单位参考。
第八条 本指引的解释权属于潮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 分区设置指引
第九条 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潮州市整体城市景观的具体情况,本指引将临街招牌广告设置分为五类街区。
第十条 古城街区
主要指古城区,范围为东起韩江西岸,西至葫芦山及环城西路,北起环城北路,北园路,南至环城南路,面积2.33平方公里区域内的临街招牌广告。
1、目标:
繁荣历史文化商业街区,塑造符合古城区固有的传统风貌及人文景观。
2、指引:
1)、采用骑楼牌匾式、飘旗式等设置方式。
2)、设置在古城区内的历史传统建筑上的店面招牌,必须与建筑风格保持协调,不得破坏建筑结构,不得遮挡建筑主体,不得影响建筑风貌。
3)、鼓励在该区多设置具有潮州传统文化特色的招牌广告。
第十一条 中心街区
主要指沿潮州大道两侧商业、金融用地,潮枫路一带金融贸易区,以及新桥路、枫春路、永护路、西荣路、环城西路、西河路、东山路、绿榕路、城新路等繁华路段。
1、目标:
集中体现现代化城市的繁荣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招牌广告设置应丰富多采,促进人们的消费意识,活跃地方经济。
2、指引:
1)、可以采用挑檐式、雨蓬附挂式、裙楼式、壁面式、灯箱式、电子屏幕式、滚动屏幕式等多种设置方式。
2)、鼓励采用多种新型材料、技术、光源的广告牌设置,增加繁华商业气氛和街区亮化力度,但不得影响居住建筑和城市道路的使用。
3)、鼓励该地区多采用霓虹灯、窗橱式招牌广告。
4)、鼓励采用大型门面现代装饰设计,招牌广告可相应放宽规格限制。
第十二条 工业、仓储街区
主要指各类工业区、仓储区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内临街招牌广告。如北片工业开发区、湘桥工业开发区、枫溪工业区、东部工业区、港口仓储区、火车站仓储区等。
1、目标:
集中体现工业发展状况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宣传高效、优质、诚信,利于潮州产品的推广和潮州名优产品的促销,以发展地方产业经济。
2、指引:
1)、可以采用挑檐式、雨蓬附挂式、裙楼式、壁面式、灯箱式等多种设置方式。
2)、该地区招牌广告设计尽量追求高效、简洁。
第十三条 居住街区
主要指城市居住用地范围,如枫春居住区、新洋居住区、城北居住区、城南居住区、意溪居住区、火车站居住区等区域内临街招牌广告。
1、目标:
注重居住环境的宁静气氛,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
2、指引:
1)、可以采用挑檐式、雨蓬附挂式、裙楼式、壁面式、灯箱式等多种设置方式。
2)、不宜在住宅建筑或综合建筑住宅部分的二层窗台以上设置除建筑标志或小区标志以外的招牌广告。
3)、不宜设置以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以及居民生活的招牌广告。
4)、不宜设置大尺寸规格遮挡住宅窗户的招牌广告。
第十四条 其他一般街区
主要指除上述四类地区之外的其他临街招牌广告。这些地区的临街招牌广告均按照通用规定设置。
第三章 分类与通用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招牌广告不同方面的特性,临街招牌广告可按以下几种方式划分:
按设置位置分:
墙面招牌广告:指设置于临街建筑物墙面、门檐上方处设置的招牌广告。
飘旗式招牌广告:指垂直、悬挂于建筑立面上的飘旗招牌广告。
屋顶招牌广告:指设置于临街建筑物顶部(板面紧贴女儿墙)的招牌广告。
按视觉效果和形式分:
射灯招牌广告:在广告牌四周装有射灯或其他照明设备的广告牌,称为射灯广告牌。其特点是晚上照明效果极佳,能清晰看到广告内容。
霓虹灯招牌广告:由各种不同颜色的霓虹管弯曲成文字或图案,配合电子控制闪动散发出缤纷炫眼的色彩和动感。特点是夜间效果视觉冲击力强。
灯箱招牌广告: 采用透光灯光板材料的招牌广告,置于建筑物外墙、门拄等位置。其特点是白天是彩色广告牌,晚上亮灯则成为内打灯的灯箱招牌广告。
电子屏幕式招牌广告:置于建筑物外墙、楼顶等广告位置, 采用新型现代数字化技术的广告形式。其特点是有动感,内容可随时切换,形式多变。
3、按有无照明分:
照明招牌广告:广告装置中采用内部或外部的直接或间接人工光源进行照明的招牌广告。其特点是不受白天、黑夜限制。
无照明招牌广告:不使用人工光源照明的招牌广告。其特点是不耗能。
第十六条 通用规定
设置招牌广告应遵循以下原则:
设置招牌广告应当符合潮州市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现代化建设水平,利于美化城市景观与空间环境,反映城市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和文化品位;
设置招牌广告,必须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设置招牌广告应当根据区域功能、道路关系、行业特点、建筑特色,统筹规划,合理设计,保证与周边环境协调;
招牌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性、持久性、协调性、识别性及整洁性等要求,并具有序列性、规律性、统一性;
招牌广告使用文字、商标、汉语拼音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用词规范标准;
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经营门店的招牌广告,底线必须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必须统一。相连或相邻经营门店招牌应做到协调、美观;
招牌广告的造型和画面必须与周边整体环境保持协调,注重视觉效果和整体性效果的统一,以视觉和谐为原则。招牌广告必须保证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以美化城市夜间环境为原则;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的招牌应当在单位入口两侧紧贴墙面规范设置。多个单位的招牌应当整齐划一,并列设置。机关名称的招牌大小和颜色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招牌广告的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
每个单位原则上只准在其经营场所的自身范围内设置一个招牌广告。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招牌广告应先整体规划,按统一规格设计制作;
商业城或商业街为营造商业气氛,可在其门面上方或墙面用霓虹灯等形式设置招牌广告,鼓励发展橱窗式广告。
临街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它商业用房在进行单体设计时,应预留设置招牌广告的位置;
建筑物(多层或中高层)设置屋顶广告,招牌广告牌底部须紧贴女儿墙,结构架不宜外露;广告招牌宽度不得超出建筑两侧墙面,招牌广告高度与建筑物高度比不得大于1/3;
重要地区和重要路段招牌广告的设置应统一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编制规划后实施;
设置在石牌坊、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上的招牌广告,应当与建筑风格保持协调,且要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牌坊、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和限制规定;
新建建筑立面设置招牌广告,须将其设置方案连同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并报市城市规划部门审定;
进行改造的建筑立面原则上不再增设招牌广告位,如确需设置,报审时须提供立面改造设计;
超出本指引规定类型设置的其它广告形式,应当按照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设置。
设置招牌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
不得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窗户、通道和消防设施设置招牌广告;
设置招牌广告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和交通等功能的正常使用,以及建筑物原有立面的划分和肌理;
不得在规划允许设置的位置以外自行设置招牌广告;
设置有闪烁光源的招牌广告不得影响居住建筑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使用,不得发出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招牌广告不得造成视觉污染和有不良文化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置的。
第十七条 建筑物顶部招牌广告的一般规定:
(1) 广告牌高度与建筑物体量相协调,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两侧墙面。具体设置要求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2) 建筑物顶部广告设置应牢固、安全,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风、火、雷、水、电、地震等自然、人为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第十八条 外打灯招牌广告的一般规定:
(1)应采用新型光源、体积小、重量轻、造型优美,防腐蚀、耐候性好,防护性能好的灯具。
(2)灯具应维护简便,可方便调整照射角度。
(3)设置在楼顶的外打灯招牌广告,灯具及其支架不宜外露;其他形式的外打灯广告牌应尽量避免灯具及其支架外露,无法避免的灯具及其支架外观颜色应与广告画面色彩协调。
第十九条 灯箱招牌广告的一般规定:
(1) 设置灯箱招牌广告必须保障安全,能够抵御恶劣天气的破坏。
(2) 灯箱招牌广告的边框及支架应采用不锈蚀的材料制作,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3) 灯箱招牌广告照明系统的供电回路必须安装防止漏电设备系统。
(4) 灯箱广告,正常情况下必须每3个月清理维护一次,非正常情况下必须随时清理维护。
第二十条 可能设置临街招牌广告的位置:
多层(或中高层裙楼)女儿墙及屋面以上;
多层(或中高层裙楼)主体墙面;
多层(或中高层裙楼)之转角处侧墙;
首层门楣;
首层檐下;
首层立柱面;
第二十一条 安全维护与拆除规定:
广告设置者应负责在展示期内的招牌广告的安全和经常性维护,以保持招牌广告在七成新以上,经市主管部门裁定为破损残旧的广告,应及时维修翻新或拆除,同时消除拆除后遗留的痕迹。
任何招牌广告,因城市建设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招牌广告的,其设置招牌广告的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拆除。
违反本指引设置招牌广告的,依照《城市规划法》、《广告法》、《广东广告管理条例》、《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
过期闲置和时效性比较强的广告,一经过时,应及时拆除。
第四章 招牌广告形式与参照样图
第二十二条 根据潮州市临街招牌广告的发展状况,结合本指引提出的设置原则和通用规定,提供以下十二种具体样式做为招牌广告设计参照样图。
第二十三条 挑檐式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首层梁底保持水平,上沿与二层窗户下沿持平,招牌广告高度a=h,厚度b≤1000mm ,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
第二十四条 壁面式(建筑立面无足够实墙面)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首层梁底持平,上沿与二层窗户下沿保持水平,招牌广告高度为a=h;招牌广告厚度b≤300mm,招牌广告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h为首层梁底至二层窗户下沿的距离。)
第二十五条 壁面式(底层为商铺、二、三层为单位办公)
招牌广告下沿与二层窗户顶持平,上沿与三层窗户下沿保持水平,招牌广告高度为a=h;招牌广告厚度b≤300mm,招牌广告宽度c不得超出建筑两侧墙面,二层、三层为不同单位,宜统一规划布置。(h为二层窗户顶至三层窗户下沿的距离。)
第二十六条 壁面式(建筑立面有足够实墙面)
建筑立面拥有足够的实墙面,可以将小店铺招牌广告统一布置于一体,各小店铺招牌广告高度a相同,a≤1500mm,具体尺寸按实际情况制定;各小店铺招牌广告厚度b≤300mm;各小店铺招牌广告牌宽度c依实际情况指定,但不得破坏原建筑立面效果。
第二十七条 雨蓬附挂式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广告牌下沿与首层梁下沿持平,上沿不高于二层窗户下沿,广告牌高度a≤1500mm,E为招牌高度,招牌的上沿与首层梁下沿持平,下沿与门顶保持水平,招牌广告的厚度b≤300mm,招牌(广告牌)的长度c=L(L为轴线开间),G为门口高度,一般不小于2.5m。
第二十八条 裙楼式(设门顶窗)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广告牌下沿与首层檐口梁下沿持平,上沿不高于二层窗户下沿,广告牌高度a≤1500mm;招牌的上沿与首层檐口梁下沿持平,下沿与门顶窗上沿保持水平,招牌高度E≤900mm;招牌(广告牌)的厚度b≤300mm;招牌广告的长度c=L(L为轴线开间),G为门口高度,一般不小于2.5m,H为层高(含夹层)一般为5.5m左右。
第二十九条 裙楼式(不设门顶窗)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广告牌下沿与首层檐口梁下沿持平,上沿不高于二层窗户下沿,广告牌高度a≤1500mm;招牌的上沿与首层梁下沿持平,下沿与门顶保持水平,招牌高度E≤900mm;招牌(广告牌)的厚度b≤300mm;招牌广告的长度c=L(L为轴线开间),G为门口高度,一般不小于2.5m,H为层高一般为4.5m左右。
第三十条 骑楼牌匾式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上沿与首层檐口持平,下沿与门顶上沿保持水平,广告牌高度a≤1500mm,招牌广告的厚度b≤300mm,招牌广告的长度c=L(L为轴线开间),G为门口高度,一般不小于2.0m,H为层高一般为3.5m左右。
第三十一条 古城骑楼飘旗式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首层檐口梁下沿持平,上沿与二层窗户下沿保持水平,招牌广告高度为a≤1500mm;招牌广告宽度b≤1200mm,钢管伸出长度c≤1200mm。(G为门口高度,一般不小于2.0m,H为层高一般为3.5m左右。)
第三十二条 屋顶招牌广告
在多层或中高层商业用途建筑物楼顶上设置的招牌广告高度a≤1/3H,不得突出建筑物外墙面,宽度不得超出两侧墙面,并须平行于建筑物外墙。(H为建筑高度)
第三十三条 竖向招牌、灯箱广告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高度a≤6000mm,招牌广告厚度b≤1000mm,招牌广告宽度c以轴线开间为准,H(招牌广告板底至地面距离)≥5.0m,H1(招牌广告板底至裙楼檐口距离)控制在150mm—250mm之间,H2(招牌广告板背部至外墙皮距离)=300mm。
各开间采用统一布置在铺面座向的右侧,招牌广告高度a≤1/2 H1(H1为门口高度),招牌广告厚度b≤300mm,招牌广告宽度c不得大于柱子的宽度,H为建筑层高。
5.3.4 配电控制箱(柜)内的输入、输出导线穿孔部位应设置绝缘防护套管,防止导线绝缘层磨损。
5.3.5配电控制箱(柜)应安装牢固,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配电控制箱(柜)嵌入安装时,箱(柜)门应紧贴墙面,箱体涂层完整。
5.3.6室内安装时,应考虑控制可靠和安全方便。
5.4 电气连接
电气配线应符合GB 50303有关规定。
5.4.1 低压配线
a) 霓虹灯工程低压供电电源的输入导线应采用具有足够载流能力的橡套或塑料护套多芯线。
b) 明敷的保护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双色塑铜线,工作零线(中性线)应用淡蓝色塑铜线。
c) 低压配线的布线,应采用绝缘扎带或固定卡对导线进行捆扎和固定,或采用加绝缘套管的方式保护固定绝缘层。
d) 电感变压器初级侧的导线连接应采用连接帽固定。
e)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应不小于0.7 m。壁厚小于等于2 mm的钢导线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f) 橱窗内安装的霓虹灯,应设置与橱窗门联动的电源控制开关。
5.4.2 高压配线
a) 霓虹灯变压器次级输出高压线铜芯裸露部分之间,高压线铜芯裸露部分与敷设面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单位mm)
电感变压器:
——最小爬电距离:d = 8+4U,
——最小电气间隙:c = 6+3U
式中U为工作电压。(单位kV)
电子变压器:
——最小爬电距离:d = 12+6U
——最小电气间隙:c = 9+4.5U
式中:U—一变压器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单位kV。
b) 电感变压器输出高压导线应采用高绝缘材料的支承物固定。支承物之间的最大距离:水平敷设0.5 m,垂直敷设0.75 m。
c) 电子变压器输出高压导线应采用高绝缘材料的支承物固定。支承物之间的最大距离:水平敷设0.5 m,垂直敷设O.75 m。
d) 高压导线连接处应采用连接帽固定和防护,不应使用胶粘带捆扎。
5.4.3 霓虹灯导线贯穿板壁的安装
a) 霓虹灯导线贯穿部位应采用橡胶或塑料的绝缘护套、防护口,在出、入口处将导线固定。
b) 贯穿的板壁或墙壁较厚时,可采用阻燃材料封填,也可采用硬塑料导线管插入直瓷管内进行安装。或采用阻燃的耐压绝缘套管,套管应凸出壁面。应在出、入口处将导线固定。
5.4.4 金属构架和霓虹灯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易识别的标识。
5.5 避雷装置的安装
5.5.1在超过周围建筑物或超过地面20 m处安装霓虹灯装置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5.5.2 避雷装置应根据霓虹灯工程中建筑物的防雷类别按照GB 50057的规定和要求加工、制作并安装.
5.5.3 避雷装置的接地装置应符合GB 50169的规定和要求加工、制作并安装。
5.6 标识要求
霓虹灯工程整体应有制作单位名称为内容的来源标识,还应有联系方式。
5.6. 1 标式应采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作,标识应安装在主画面的左或右下角,
也可在主画面之外的平面上单独安装。
5.6.2 标识尺寸应与主画面成一定比例,在不影响画面效果的前提下利于辨识,以便监督检查。
5.7 霓虹灯工程的安装
霓虹灯工程安装时,应符合GB 50303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5.7。1 霓虹灯工程施工时,应符合建筑安装技术规范。安装的螺栓及预埋金属
固定构件,应能承受巨大重量框架的拉力、剪切力、压力。必要时应在单面、双面或三面多处使用支撑装置。
5.7. 2 霓虹灯装置框架与锚栓的固定点、框架与预埋金属固定构件的焊接不允
许有虚焊,并应作防锈处理。
5.7.3 霓虹灯装置和工程安装面的固定点不应少于施工图纸的规定并应有防止松动的措施,以确保安装稳定、牢固、可靠。
5.7.4 应设置为安装时或日后检修时的安全操作通道。
5.7.5 大型户外霓虹灯工程的金属结构、型钢规格选定、焊接质量要确保框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为增强抗风能力,必要时采用减压泄风措施,或加二次钢丝绳紧固。
6 工程验收
霓虹灯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6.1 部件与材料
霓虹灯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及部件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章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具有产品的合格证。
6.2 电气配置
霓虹灯工程电气装配完毕后,在运行前对各部件逐一进行电路通、断试验,也可进行局部通电试验,检验电气接触是否良好,工作安全可靠。
6.2.1 布线
目观检验工程中的管线连接,布线应合理,并且固定牢靠,符合本标准5.3和5.4的要求。
6.2.2绝缘电阻
霓虹灯工程绝缘电阻应采用不低于500 V兆欧表,在不同极性与金属结构之间进行测量,常态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6.2.3接地电阻
目视检验霓虹灯工程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装置。用接地电阻测量仪对霓虹灯工程的接地装置进行检验,其阻值不大于10Ω。
6.3 运行检验
6.3.1 整体外观
目视检验霓虹灯工程整体外观应与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相符,图案、字形正确,标识内容正确、清晰可辨,整体效果美观。
6.3.2通电试验
a) 通电连续试运行为24 h,所有灯管均应正常工作,且每2 h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
b) 通电运行期间,电气控制应可靠,灯管亮度均匀,无电晕放电现象;同一批色表的霓虹灯灯管应无明显色差。
c) 霓虹灯控制器工作有效,灯管闪烁跳变时,对周围电器设备应无电磁干扰。
6.3.3 其他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向客户提交使用、维护说明书及保修卡。
这些都是潮州霓虹灯长,你可以向他们了解一下。
潮州市霓虹灯厂联系电话:86 0768 2265243,公司地址:新桥西路338号。
潮州市区明达灯具电器厂 潮州市环城新星电器配件厂 潮州市桥东音响电器配件厂 潮州市桥东艺发工艺制品厂 潮州市金石电子器材厂 潮州市太平长帆家用电器厂 潮州市金属继电器厂 广东省潮州市派纳斯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潮州市美豪陶瓷洁具厂 广东雅伦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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