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临时工
㈠ 我是广东农村人,年尾了想挣一些钱回家过年,在广东东莞做临时工200元一天,我想200元一天做到年尾
不少啦,过得去啦
㈡ 在广东打临时工1个小时有多少钱工作好找吗
哈哈。。。怎么说呢。。毕竟那边电子厂多,,就看你能不能吃的了苦。我假期打的临时工一个小时10块,因为年底嘛,很多厂会很缺人,。。
㈢ 想去广东做几个月临时工,是去深圳好,还是广州好
一楼错了吧,深圳1500(现在),东莞1480(现在),广州(暂时不清楚)。
但是都内是要扣生活费的,东容莞有少数厂是包吃住得,东莞和深圳消费不一样的,
房租是最明显的,深圳市外和东莞类似,但是也比东莞高。市内消费情况就远
高于东莞了。个人建议先去学点啥技术什么的,再出来!如果现在出来!建议去深圳龙华、宝安那边!
㈣ 广东哪里有高新临时工8000左右,百度经验
临时工的工薪一般不高,如果需要这样工薪的工作的话,一般都是比较高的阶层,直接使用自己的人脉,询问一下就可以了
㈤ 广东发布取消临时工行政执法问题,是为何
广东发布取消临时工行政执法问题,是为何?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因为取消临时工行政执法,就意味着行政执法的过程将会更加严格,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
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是非常高兴的。因为取消临时工执法,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尤其是因为一些临时工。,因为不懂得一些法律的常识,学历水平也非常低,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就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这些影响对人们的生活和人们幸福感的提升都是非常大的。所以这样做是很符合要求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之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喜欢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点的关注,我将会和大家积极互动。
㈥ 为什么广东很多工厂宁可高价招临时工学生工也不给正式工涨工资
去广东的奴隶流浪人很多被迫无奈做临时工,工资太低只够零花钱生活费很难招到人太多厂缺人
㈦ 广东林场改革临时工全部解雇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是否合法,以及辞退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㈧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临时工上班情况一天能上几个小时或者最多能上几个小时临时工能加班吗
长盈复就一垃圾厂,1808的底,招制聘的时候说三个月转正辞工一个月,其实是进去一个月辞工就强制要求一个月了,里面的小组长,保安想干嘛就干嘛,你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看不爽你就往死里整,辞工不给批,普工一个月无休息也就4000多,请假要各种证明还要销假,要不不发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呵呵,动不动罚款挨骂,很多人都被逼自离了性格暴烈的直接跟组长干架钱也不要的也有,(和劳动局勾结在一起的你去告没用他会一直拖着)干活累成狗,吃饭排队很久,吃饭时间紧。一点人权没有的垃圾厂,建议你进一个人性化点的厂,钱少个几百块也没什么的,关键是做个普工不会那么压抑!来广东几年第一次进了那么垃圾的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