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临时工
㈠ 工作时间快两年了还是临时工,单位要清理非法用工,该怎么办
我们国家自有劳动法以来(年),已没有临时工之说。感觉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第14条规定,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据此,建议你收集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补缴社会保险,你对仲裁不服的,再可以起诉。
㈡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㈢ 220V的低压电线的障碍物清理由理由谁来管护,应国家电网来排除,还是用电户出钱来请临时工人员来排除
要以线路的归属来定,产权归谁谁清理。
㈣ 我是在基层卫生院连续工作22年,现在50岁,现在要清理临时工,还没到退休年龄.单位该不该为我缴纳养老保险,
单位辞退你,按照劳动法应该给你20个月的工资补偿。
社保缴纳到离职为止;当然单位同意,也可以继续给你缴纳。
㈤ 机关事业单位清理临时工有文件吗
这不需要什么文件啊。单位有决定人事事项的权利,更何况是不在编的临时工。想用你就用,不想用你就不用,这在任何单位都一样。当然清理之后要按劳动合同法给补偿
㈥ 我在人保干了23年现清理临时工我应得到多少报酬
大概2年的失业保险金
㈦ 事业单位强制清除临时工关系
临时工与其他的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用人单位违法解聘的,您可以获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但不超过1年的工资补偿金。
㈧ 事业单位干了十几年临时工了,现在单位说清理编外人员,我在清理之列,单位没给任何补偿,我该怎么办,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2008年2月起,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工资,并且补缴你进入公司以来的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自员工进入公司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到满1年内,公司每月需支付2倍工资。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 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他们会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㈨ 谁做过油烟管道清洗临时工啊
不靠谱,很多都是在58上发布虚假广告
㈩ 我国执法部门清理临时工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只要有执法证,就可以参与执法。
高速公路有很多路政员本身不是公务专员,也不是事业属单位,是企业雇员。但是他有执法证,有公路局的编号,他就可以从事路政执法。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是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不一定要政府、公务员才可以。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