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临时工
⑴ 临时工的话是车管所好还是交通局好!
车管所
⑵ 我现在在交通局做临时工快3年了,待遇很低,且单位编制已满,也没有关系可以转正,下一步工作该如何打算
现在这个社会转正是非常难得除非你有人 找人给你办关系否者是非常困难的我也是在交通局下面专工属作已有5年了 也是没有技术啊无特长 但是也在这里干了 因为也是找关系进来的 找分临时工的活也不是好找的,兄弟在交通局好好干毕竟交通局是个好单位吗 早晚会转正的
⑶ 交通局 临时工 要穿制服吗
和他们正式的一样要穿制服鞋子的只是工种性质不同而已
⑷ 交警临时工和正式工衣服和肩章,和警号有区别吗
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肩章,交警有警衔,协警没有,只是徽章或者双拐。专
二是警号,交警正属规警号为六位数,协警的数较多。
三是臂章,协警的臂章上标明为“协警”,交警的臂章标明为“警察”。
四是帽徽,交警帽徽为铜制,协警等为铝制。
五是袖口,警服袖口有拼音、英文字母的“警察”字样或袖标,而协警没有。
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4)交通局临时工扩展阅读:
99式警服分为春秋常服和冬常服两种。颜色为藏青色或藏蓝色,西服款式,内配有衬衫和领带,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铁灰色(2005年以后警监已下都为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
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2005年以后为藏蓝色)。西服裤,皮鞋。男警察戴大檐帽,女警察戴卷檐帽(夏季时为凉帽)。常服多用于民警执勤。
⑸ 交通局正式合同工有前途吗
首先你要明白交通局是正经的国家职能部门。正式员工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属于国内家干部身份。容
合同工。。哪还有正式不正式。属于交通局的临时工。由于你不在编制内,所以是没有任何升职空间的!
此类职位适用于在努力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过程总的临时性工作。
⑹ 临时工交通补贴是不是职工福利
算。
一般生活困难的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餐费,节日补助、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⑺ 临时工上班途中出车祸企业是否需要赔偿
我国法律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即属于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待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交通局临时工扩展阅读: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申请的材料,需要补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材料完整的或者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实践中,很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最终并没有认定工伤,其中关键因素是“机动车事故”的认定。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中,“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因此,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最常见的上下班摔伤、自行车、电瓶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直接造成的伤害往往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在《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国家有关政策将“上下班途中”表述为“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但后来出台的、效力等级更高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表述为“上下班途中”。这一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目前对“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众说纷纭,对这个问题形成了三种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保险条例
⑻ 我是黑龙江省交通征稽局的一名临时工,干了6年了,这次税费改革对于我们这些人有没下岗后的补偿啊。
国家会监督,指导地方部门妥善安置,原路征人员。做到基本上的妥善安置。
不会不管的,这一点,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通过媒体承诺了。
⑼ 因公出交通事故,职工,退休返聘人员和临时工的待遇有何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回题企业因雇答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因此,新招聘的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工资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去开劳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