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临时工的请示
1. 企业临时工申请怎么写
一般的申请书格式就行
2. 我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急需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但的向上一级部门申请,我如何写申请书
申请书
因……需要
请上级领导批准,
3.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请求涨工资的请示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本单位的临时工人,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xxx月时间了,本人在本职岗位上版,权能够坚持原则,兢兢业业,虚心向领导和老同事学习,但由于我的工资不高,随着物价的上涨,我的生活上的受到了很大的困难,使我无法安心工作,因此,向领导申请给予本人的工资适当提高,从XXX元上升为XXX元,以摆脱我生活上的困难,我将在岗位上将更加努力工作,来回报单位。
特此申请,望批复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4. 劳动部1996年作出的《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请示》的复函和《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
http://..com/browse/101
5. 不能用临时工称呼了招聘请示该怎么写
呵呵,和正常招聘一样啊,只需要注明你招的是临时工,工作的时间,工资结算,其它的细节可以和面试者谈好的。
6. 转临时工申请书怎么写
写明想转临时工的动机,以及下一步打算。很简单的
7. 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
福建省劳动局: 你省福州市劳动局《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回的请示》(榕劳发[94]53号)收答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福州市劳动局询问:当前在建筑和拆迁作业中,将一项短期工程发包给某些务工人员去完成的现象十分普遍,目前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和拆迁工程的法规都规定承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应视为无效承包。对无效承包,是否适用劳办力字(1993)17号“复函”的规定? 我们认为,从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考虑,解决无效承包中临时工工伤待遇问题,可适用劳办力字(1993)17号“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对“私人包工负责人”和“包工负责人”的认定,在劳办力字(1993)17号“复函”中,两者的意思是一致的。 请将上述内容转告福州市劳动局。
8. 临时工转合同工的申请书怎样写
家庭困难,老婆是公司临时工,想把老婆申请到公司做合同工,这个申请书由我写给公司领导请问申请书怎么写。
9. 客房部需用临时工申请怎么写
消协临时工的时候就说我们现在年底了,工作特别多,而且人员特别少,所以需要给一些临时工分担我们的工作。
10.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力字〔1993〕17号)本篇法规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6月24日 实施日期:2002年6月24日)废止。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3〕17号)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如何认定临时工的请示》(川劳仲〔1992〕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厅提出的某些企业采用承包合同的形式将一项短期工作发包给私人包工负责人,由包工负责人组织临时务工人员去完成,务工人员发生工伤后,怎样确定用工主体及赔偿责任的问题,我们认为:
当包工负责人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时,由于职工本人没有招用临时工的权利,所以应由企业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1号)负责招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应按《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如果包工负责人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有用工权,则其应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劳政字〔1989〕5号)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并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如果包工负责人未经批准非法用工,劳动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临时工的工伤待遇也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并按一九五三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一九八九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办理。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