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临时工好进吗
A. 现在在医院当临时工,国家规定最近工资是多少
最低工资一个城市一个标准,你可以根据当地物价,低保基数参考一下。
我认识一些医院版上班的权护士,底薪最少应该是600,奖金看各科的效益,多少也的给400到600,应该每月保证1000以上!
影像应该是医师对吧,因该比护士高!但要是医院人不忙,那就不好说了!
还有纠正一个名词,“临时工”是刚改革开放,给个体老板打工的,你那叫合同工,(新的劳动法说签过2次以上短期劳动合同,就可以签不定期合同了,你应该去看下新出台的劳动法)
B. 公立医院临时工待遇问题
这种做法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C. 医院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临时工抄是没有编制地,合袭同工是有编制地,两者待遇差很多
第一,人民医院员工分为三种:编制工,合同工,临时工。前两种待遇(工资、奖金、福利)基本相同,编制工国家养活,合同工靠医院养活。唯一不同的是养老保险有所差异。
第二,临时工待遇很低,享受不到前面两种大部分的待遇。
第三,合同工的出现是因为医院发展太快,人手紧缺而人事编制指标不够,临时工则大部分因为当地人正规考试通不过,通过各种关系进入人民医院。
第四,临时工可以通过医院定期的转正考试转为合同工,但不可能转为编织工。
第五,进人民医院有时不只是为了一份工资。
D. 想去市医院上班,干临时工,好进吗
因为市医院需要的全是专业的人
所以,
你一 要具备良好的素质,
二 还要有丰厚的背景
才可以加入这个集体。
找找人,应该没问题。
祝你成功!
E. 我是医院的临时工,我想辞职,可以立刻走吗
劳动者辞职,是不能立刻走人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F. 医院临时工工资怎么算
最低工资一个复城市一个制标准,你可以根据当地物价,低保基数参考一下。
我认识一些医院上班的护士,底薪最少应该是600,奖金看各科的效益,多少也的给400到600,应该每月保证1000以上!
影像应该是医师对吧,因该比护士高!但要是医院人不忙,那就不好说了!
还有纠正一个名词,“临时工”是刚改革开放,给个体老板打工的,你那叫合同工,(新的劳动法说签过2次以上短期劳动合同,就可以签不定期合同了,你应该去看下新出台的劳动法)
G. 在医院当临时工因为是新来的,好苦好累,可是在医院工作好听,而且福利好,我最近想去小诊所当护士,但是
医院都是这样
临时工当牲口使,高年资是放牲口的。。。。
头几年不在于工资福利内
积累工作经验,开眼界容长见识
在大医院几年能见到小诊所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这才是人生的宝贵财富。
如果你觉得已经积累够了工作经验,该跳就跳吧。
H. 新劳动法在医院“临时工”如何区分正式工
你好:
首先,确实没有临时工这一说了。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用工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废除了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用工形式,统一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并领取报酬的劳动者,都应该依法“同工同酬”。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临时工”概念早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寿终正寝了。
劳动法中关于期限的法条第二十条——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根本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而你提到了劳动合同,既然已签了合同那么安合同办事,如合同上有违劳动法的可视无效合同,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还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询问。
I. 医院的合同工,与临时工一样吗
现在医院编制少了,有很多博士进来可能就没有编制,医院一般都会慢慢解决的!!
从临时工 就非在编制;合同工一般就是在编制的。
待遇方面 如果同工同酬的话,区别不大。
J. 我今年刚毕业,需要托关系进医院,靠谱不,进去了后是不是属于临时工的
所谓师傅领进门 修行靠自己 也要看你自己在工作的时候能否认真将这份版工作做好权 如果进去是临时工 那你就应该把握机会让自己成为正式工咯 既然有这层关系能进去 当然要尝试下咯 不能因为只是临时工就退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