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临时工
❶ 中国到底有多少临时工
这个数字无法统计准确,而且临时工的范围与概念也无法准确定性。过去的农民工、回轮换工、季节工等所答有的没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都是临时。而现在很多的临时工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了则不能算临时工了。
❷ 临时工和编制外员工得区别
1、合同不同
合同约定有别。无论是制内单位还是民间企业。大多数的临时工,单内位或企业不容负责社保,属于愿者上钩。
编制外员工有正规的企业合同有企业社保合同基本跟正式工一样。
2、工资待遇
临时工处在生产一线,是产品的制造者,他们就是劳动的,干的活最多,拿的钱最少,而且还编制外员工的福利待遇。
事业编制外员工年薪在三线城市基本有15万。
3、福利待遇
临时工没有合同,企业不负责社保,包括五险一金等基本福利没有年终奖以及企业各类补贴。
编制外员工都有社保、医保等五险,有的还有住房公积金,享受企业补贴以及年终奖。企业会发放退休金。
4、稳定性的差距
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单位是可以随时辞退的,只要付出一些补偿金就好了。
而编制外人员 ,只要不犯大错误,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失去工作的。
参考资料:编制外_网络
临时工_网络
❸ 公司临时工的工资怎么算
公司临时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回其工资数额不得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所有临时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❹ 临时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员可能有着不同的身份,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临时工。他们身份的不同,在公司的待遇也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临时工和公司签订的是无限期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有很大的灵活性。公司掌握着主动权,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找一些理由辞掉临时工来省下原来的人力成本,合同工都是和公司签订的有年限的劳动合同。
很多的工资都愿意聘用临时工,因为公司掌握着主动权。在公司需要人力的时候,他们可以招募更多的临时工,在公司不需要更多人力的时候,他们可以裁掉这些临时工来节省生产成本,公司有着很大的灵活性,而且不需要给这些临时工上任何的社会保险。招募临时工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他们的技能不够成熟,缺少职业素养,能够给公司带来的收益有限,生产积极性不高。
❺ 我要找几个临时工,有人吗
我的厂在,嘉兴市,濮院镇,需要两三个男的临时工能吃苦耐劳的,跟车的装货卸货,6000块钱一个月,管吃管住
❻ 什么是“临时工”
据业已废止的《全民抄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再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可知,“临时工”是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一种称谓,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并非目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从法律关系来看,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所说的“临时工”可归属于劳务用工、劳务外包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不同法律关系。律赢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
❼ 新劳动法对临时工的条例
可以申请补偿的,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这词了,统一都是为“劳动者”,并应当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工作14年,在07年才签订正式合同,学校方面明显违规,老师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学校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且学校方面也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所有临时工扩展阅读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❽ 企业可以全部请临时工吗
可以请临时工,工资和正式的一样发放申报,可以没有社保。
❾ 临时工是什么意思
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包括:
1、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
2、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
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4、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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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临时工虽然没有所谓的正式编制,但其与单位间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一名劳动者。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
再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武某作为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
❿ 公司可否全部雇佣临时工
从法律角度上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只要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专法律赋予的同等权属利。“临时工”或正式工只是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强制义务而做出来的花样。作为劳动者,只要认为自己与对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