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局临时工需不需要签合同
㈠ 去劳务派遣找工作,做临时工,要不要和他们签定劳动合同没签定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什么状况
通常情况下,找劳务派遣公司介绍工作,劳务派遣就是属于中介的角色,这时回候,需要注意几点,第一,绝答对不存在要缴纳报名费,押金或者押身份证等事情,总结,钱和证绝对的不能给,第二,查看劳务派遣公司的名称,登录红盾网查询是否真实存在,就怕碰到证件过期的,无资质的黑中介,第三,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派遣身份就是帮用人单位解决招工问题,因此,当用人单位不再需要的时候,派遣人员就会遣返回派遣公司,这时候,如果派遣公司还有其他合作单位的话,很大程度上会先跟你结清工资后,再将你再次派遣出去,否则,派遣公司就会仅仅跟你结清工资(派遣单位先行垫付工资)而工资基本上都是计时的,也不论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一句话,多少钱一个小时,哪怕一天上班20个小时,也是按多少钱一个小时计算,第四,目前很少有派遣公司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约定,合同到期后终止或者解除依法支付派遣工的经济补偿,或者说是停工待料期间还能给你基本工资之类的,所以这一点,需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省的到时候,自己闹心
㈡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就目前而言,在法律上面临时工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其实都是还有临时工的概念的,不过从法律上面来讲,这里的临时工其实也是按照普通的劳动者对待的。那通常用人单位与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有无带薪年休假
(一)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但从法律角度分析,临时工也是享有一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因此按照规定即使单位招用“临时工”的,也是需要实际按照规定时间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否则的话用人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公司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
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㈢ 临时工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临时工需要签订合同吗?
其实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者,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
㈣ 临时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有啥程序
一式两份。双方一人一份,由招聘方准备合同。时间,地点,工资结算,安全问题等都可写入合同中。
㈤ 临时工需要签订合同吗
目前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
新法将在2008年实施: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但有毒有害岗位,必须给予津贴
临时工是个历史的概念
目前法律框架下无此概念,早已取消此用工形式
你所说的其实是一种劳务派遣形式 企法网www.enterlaw.net
㈥ 请问做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怎么签
应该说,临时用工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内容与正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这样对工人和用工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可以作维权依据.如果用工方拒不签订,则你要注意收集自己在工作期间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往来票据等,有备无患的.
㈦ 企业聘用临时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临时工是一个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正式工”相对应的概念,现在企业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
某公司所属的行业淡旺季比较明显,旺季来时需要增加一批人手从事相关辅助工作,该公司便招聘了一批人从事该项工作。
公司负责人认为,这批人与公司长期使用的员工相比,只是“临时工”,而“临时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公司按时支付工资就可以。
3个月后,等到公司告知这批“临时工”工作任务已完成,他们可以离去时,这批人不仅要经济补偿金,还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
(7)劳务局临时工需不需要签合同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2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㈧ 做临时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该公司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均对签订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不签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公司在一月内没订劳动合同,你作为一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不签合同对自身有两点不利的影响: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危险。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签订合同,劳动者泄密不受约束,不承担责任,订立了保密合同除外。
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有理有节地和公司协商。经协商不成,你可收集齐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若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了,只有全日制工和非全日制工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