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脚趾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
⑴ 工伤脚趾骨折一般能赔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专属向设区的市属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⑵ 我想请问一下,工作中受伤第二四五脚趾骨折第三个脚趾粉碎性骨折能评委几级工伤能找公司理赔多少
如果项目组给项目弄了保险,那么其实没多少经济压力,直接有保险了内。
另外买社保的话,还容取得工伤证了,那么可以100%报销和有补贴。
这里没什么“赔”的意思,就是可以让你生活下去。毕竟是大家风险共担,不是么。
什么时间赔的多,就是亡了……其他就是个医疗……不是赔给你。
⑶ 我上的事商业保险,在工地干活脚趾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员工工伤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单位承担所有工伤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⑷ 工地上班360一天,现在工伤大脚趾骨折,老板应赔多少钱一天
工地上班360一天,受伤后赔付时给的工资是不可能按上班时的360一天算的,这个你要有思想准备,不过可以跟老板友好协商,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就是合理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哟)。祝你顺利!
⑸ 大母脚趾普通骨折是几级工伤,具体赔偿多少
按照工伤标准,能评为10级;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可能不构成伤残。以伤残评定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