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临时工
『壹』 临时工合同法律规定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 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法律咨询参考来源:法律咨询吧{http://tieba..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 }
希望采纳。谢谢
『贰』 临时工合同这样的是否合法
可以告!这份合同里至少违反一条国家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每日的工作内时间是八小时,而容这上面却是12小时,那么,额外的四小时应该按照加班工资结算。也就是说,合同上说每天是240元,只是八小时的工作报酬。详细情况你可以上网查找《合同法》里的相关条款。
此外,最后一条完全是霸王条款。
只要你每天有八小时的工作时间(或超出),这需要你自己举证,对方就应该支付240元/天,否则就涉嫌合同欺诈。
『叁』 临时工合同怎么写
满意答案来蚁哥10级2010-05-16临时源工合同和其他劳动合同的格式和条款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只不过有些条款当中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同而已。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1、首先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聘用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2、劳动合同期限:从哪年哪月哪日到具体的年月日。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聘用劳动在什么地方,干什么样的工作,必须完成那些任务。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天工作多长时间,每周休息多长时间。5、被聘用劳动者每月的劳动报酬数额。6、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7、用人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劳动保护。8、双方其他方面的约定(但是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肆』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就目前而言,在法律上面临时工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其实都是还有临时工的概念的,不过从法律上面来讲,这里的临时工其实也是按照普通的劳动者对待的。那通常用人单位与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有无带薪年休假
(一)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但从法律角度分析,临时工也是享有一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因此按照规定即使单位招用“临时工”的,也是需要实际按照规定时间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否则的话用人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公司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
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伍』 临时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员可能有着不同的身份,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临时工。他们身份的不同,在公司的待遇也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临时工和公司签订的是无限期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有很大的灵活性。公司掌握着主动权,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找一些理由辞掉临时工来省下原来的人力成本,合同工都是和公司签订的有年限的劳动合同。
很多的工资都愿意聘用临时工,因为公司掌握着主动权。在公司需要人力的时候,他们可以招募更多的临时工,在公司不需要更多人力的时候,他们可以裁掉这些临时工来节省生产成本,公司有着很大的灵活性,而且不需要给这些临时工上任何的社会保险。招募临时工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他们的技能不够成熟,缺少职业素养,能够给公司带来的收益有限,生产积极性不高。
『陆』 临时工劳务合同
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容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