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临时工
㈠ 公安局招的流动人口协管员是临时工吗一般能做多久
流动人口协管员是由地方政府出资,由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合同工,一经录用,做得好的话可以到退休。
㈡ 城管协管员有前途吗
前景一般,城管协管员是城管编外人员,也就是城管雇佣的临时工,多专为无正当职业属人员,因为城管是政府部门,协管人员不可能成为正式城管编制人员的。
协管员,主要工作以协助城管,进行城市的治理,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比较常见的有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不在正式编制,属于临时性质的。有的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一些基层工作,如社区协管员;有的协助做一些党群工作,如工会协管员、妇联协管员。
(2)协管员临时工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是改革试点的产物,从出现之初就备受质疑,作为其中组成部分的城管协管员,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置于更为独特的境地,“这样一个群体被大肆引进到城管机构中,堂而皇之地获得执法权,不能不让人怀疑,城管吸纳临时工就是既为方便作恶,也为方便作恶后推卸责任”。
舆论的评价是否理性客观,固然值得商榷,但却现实地提出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在遵循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规律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认识评价城管协管员的地位和作用,并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㈢ 城管临时工是协管吗
临时工可以叫协管,没执法权,因为执法是要考执法证的。临时工就是跟着打个下手什么的。
㈣ 城管有正式工的执法队员,合同形式的协管员还有临时工的序化管理什么的,有区别吗
你好。
我觉得有两点,他们的身份不同,但是工作的内容基本相同。除了身份不同内,还有就是待遇不容同。合同形式的协管员或者临时工,是单位发放的工资,而且没有公积金待遇,只有社保。正式的队员是财政发工资,有五险一金,待遇比较好。
㈤ 海关协管员是做什么的是临时工还是合同工
不在编,不是公务员,是合同工
㈥ 协管员、临时工、保安,为什么会使劳动者自身感到自卑以及会被大多数人看不起
其实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现象,都说社会主义了,其实资产阶级的性质仍然存在,生活是给自己看的而不是别人,好在我们这个社会人人都可以吃到相同的东西,只有努力就会赚钱,和你工作的场所和职位没有任何关系,别看那些机关单位的人过的很舒服,其实那些人天天很累的,除了玩脑子还是玩脑子,都是走在悬崖边上的人,一失足变永不复生,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也是在积累经验察言观色,但是我们过的比任何人都舒心,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富翁的!
㈦ 社工和协管员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性质要求不同
①社工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能力和社会地位缺失回,比如老年人答、儿童、妇女、残疾人等;
②协管员比较常见的有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不在正式编制,属于临时性质的。
2、工作内容不同
①社工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助人的活动;
②协管员需要协助单位做管理方面的事务,比如一些基层工作或者党群工作。
3、作用表现不同
①社工可以提供非盈利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②协管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却享有盈利性。
㈧ 协管员和正式的有多大区别
1.协管员为公益性事业岗位,和以前的临时工差不多。
2.你们拿到的工资只有正式员工的40%左右。
3.单位给你交的五险一金也相对要少很多。
4.且工作的不确定性较大。
㈨ 趣味职场:协管员到底算不算临时工
在北京这场引发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等诸多方面反思的暴雨灾害中,做出的第一个问责,竟然是给那个贴罚单的协管员调岗。这是一个让人无法笑出来的笑话。
那场“61年不遇”的暴雨之后,北京市民在雨夜守望相助,让中国的公民社会现出善良的原型。这些让人发自内心地尊敬。然而,当前最需要的不是甜蜜的安慰,虚幻的胜利,而是问责。没有问责,则下水道依然会无盖,没有问责,北京以及全国各城市仍然会重演此种悲剧。而这场问责如今已经从一名协管员开始。
7月21日,北京暴雨让不少车因路面积水而进水熄火“趴窝”,有车主反映次日被贴罚单。对此,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进行了说明和纠正。北京市副市长表示,突发灾害降临时这种处罚是错误的,所贴罚单作废。交管局称对擅自贴条的当事协管员严肃处理,调离岗位。
官方对事件的处理,赢得了车主和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这叫好之声中既有维权成功的欣喜,也有对政府部门知错就改的肯定和鼓励。有关部门借此也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危机公关,化质疑和指责为掌声。自此,“贴罚单”事件看似获得了一种皆大欢喜的结局,然而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和反思:这样的处理真的公平合理吗?
事实上,如果不带任何感情因素,而只就事论事,我们得承认,这名交通协管员并没有多少可苛责之处。他不过是按部就班地完成了一件每天都必须完成的工作,这和交通坚守岗位,领导干部冲到指挥第一线其实是一个道理。如果说这名交通协管员有什么错的话,那么一是他没能预知民意的反弹力度,二是他无从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他究竟是该贴还是不该贴,但很显然,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这样的要求对他而言是不公平的。不妨设想,如果他自做主张地没有贴罚单,也就不会引发此后的舆论反响,那么他有没有可能因此而被所在单位认为是失职呢?
这名交通协管员现在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并且承担了全部的责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关部门对他的行为进行了“人性化”的认定。北京市副市长表示,“这种处罚是错误的”,但问题是,这样的认定究竟有没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如果没有,那充其量只是一种“人治”,即便正确也无法作为处罚依据。而且毫无疑问,在突发灾害时贴罚单纵然有千般过错,但说到底也是一种职务行为,所以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在交管局的眼中,这成了“擅自贴条”。协管员无法从这一行为获利,他冒着暴雨“擅自贴条”的动机何在?欲加之罪,何患者无辞。不能不说,这名协管员在这次贴条事件中再一次不幸充当了“临时工”的角色,成了官方化解危机,取媚民意的牺牲品。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这种执法是错误的,不人性,但它的错误和不人性究竟体现在哪里?不是协管员的贴罚单举动本身,而是管理和制度层面。试问: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交通违规行为不处罚有没有成为一种执法常识?灾情持续恶化,在可以预见会有大量车辆违规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没有及时通知协管员该怎么处理?即使出现了错误的不人性的执法行为,现行制度有没有相应的补救程序和措施?再比如首都机场高速不顾排队车辆熄火危险坚持收费,不知是人性之失还是制度之失,若是人之失问责于人,若是制度僵化,则要修改制度,其实,高速公路相关法规规定,堵车达500米,应免费通行,不知为何贯彻不下。
其实,如果我们的制度本身足够完善和人性化,“暴雨中贴罚单”要么根本不会出现,要么不会产生如此大的民意反响。公众真正焦虑的不是发生灾害时被贴罚单,而是对不合理的执法行为能否被纠正缺乏制度性的预期。
没有人会想到,北京会遭遇61年一遇的暴雨,同样也没有多少人会想到,在这场已经已经造成三十多人非正常死亡,并且引发了舆论关于现代化、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等诸多方面反思的突发城市灾害中,第一个被问责的是个连姓名都没有留下的交通协管员。这是一个让人无法笑出来的笑话。
㈩ 除了城管和公安有临时工和协管员以外。还有哪些执法机关会雇佣协管员或临时工。
你好,现在一般是劳务派遣合同工,缴纳五险还是很不错的,你所说的临时工一般就是这些,很多部门都有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