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临时工被开除
⑴ 我是韩国永驻权、可以在中国的公安局上班吗是临时工
拥有韩国永驻权,就是有了永久居住权,也就是有了在韩国长期居住的资格版,但并没有丧失中权国的国籍,还是中国公民,原则上,就业不受禁止。
一、辅警招录通常要求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普通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有国家承认一定的学历条件;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等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⑵ 公安局临时工有执法权
理论是不行的,但是临时工是否从事经商要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⑶ 公安局的临时工改革吗
可能性不大,不论怎么改革想成为编制内就必须通过国考,越往后这一条越是硬杠杠
⑷ 公安机关 辞退临时工有啥补偿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也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所以辞退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3、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补交所有相关费用。4、上述要求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6、再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⑸ 公安局的临时工问题
按劳动法规定是可以的,你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公安局。
⑹ 我在公安局干了十年临时工,平时工作和民警干的一样的活,可是单位现在工资才一千二,也没有任何保险和合
离开,取得证据告他们。
⑺ 公安局临时工如何转正
交警大队的临时工可以转正吗:是可以转正的。
一、交警大专队是属于交通局下设的一属个部门,一般临时工要想转正需要很长的时间,并且一般转正的希望也很渺茫。
二、在交警大队的临时工,其工资也受劳动法的调整,工资是按照劳动法的标准进行调整。
⑻ 我在公安局做临时工没有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8)公安局的临时工被开除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与社保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⑼ 我在公安局上了20年班直到现在还是临时工应该咋解决待遇问题
【临时工 劳动合同 工龄 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内职工工龄计算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323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或缴费年限。
此情况属于事业性质,不是协警也不是公务员(人民警察),他们没有警服,没有执法权,一般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内勤、后勤等等。公安局除了事业性质的职工,还有企业性质的职工,主动提出辞职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提前打招呼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然后就是和单位协商了。
⑽ 公安局的正式工和临时工待遇合同有什么差别
因为临时工不是企业的培训对象,也就是说只是由于临时忙不过来才请人,忙完了,内就会容把他们解散;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就是说临时工不是公司的主力,所以也就能省就省了。再说,你看见别人拿那么多,是因为你没有看见别人付出的辛苦劳动,所以你会觉得他们那么轻松,却能拿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