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单位显示临时工
⑴ 关于单位临时工缴纳社保的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给你补偿,然后符合当地社保规定的,必须由单位给你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⑵ 自己拿钱交社保,我在单位是临时工,以后单位给交可以合并吗
可以的,社保这个只要不中断就是可以使用的,养老保险是只要总共交够十五年就可以,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⑶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临时工买社保么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临时工买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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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作为企业的HR,也需要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⑷ 机关单位临时工社保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且目前没有临时回工的说法。答在机关单位因为只有是否有编制的区别,都是属于正式员工。
失业保险是属于社保中的一项,单位是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由打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费用,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全部承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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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在事业单位干了18年的临时工,如何让单位给我补缴社保
分析如下:
1、在事业单位干了18年的临时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2、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就不存在 临时工的说法了,用工即成劳动关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出生产岗位后的一种生活保障,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3、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5)一式二份。
(2)补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录用(招工)审批表、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文书复印件(原件视情况备查)一式一份。
(4)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书或社保稽核整改意见书或社会保险稽核审计意见书及社保稽核情况内容一览表复印件(如提供第4项则可不提供第3项)一式一份。
(5)提供企业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文件资料(如: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登记表等)一式一份。
(6)差额补缴且补缴时间为2009年10月之前的,应提供已缴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社保网站的缴费数据,或相关的缴费凭证等)一式一份。
(7)《社保费补缴基数确认表》(SF096)原件一式一份。
(8)如审核需要,企业还需配合提供工资发放原始会计凭证、分类明细账、银行代发工资转账清单、员工花名册等其他原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9)补缴所属期早于1993年7月或者按规定可以不需“五险”齐参的缴费单位,须提供《参保人员用工形式确认表》原件一式一份。
(10)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拓展资料
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1)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2)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3)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⑹ 湖南社保上显示未参保临时工2是什么意思
可能是这个上面在网络上更新不够及时吧。其实只要你是真实身份没有问题的
⑺ 关于在行政单位临时工社保的问题
08年后签订劳动合同没?其实签不签合同你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单位解雇你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若被解雇,单位会给你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5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把你进单位后的社保补齐,否则,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⑻ 临时工合同是否需要交纳社保
临时工合同是需要交纳社保。
1. 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版报酬。
企业需权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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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这其实在以前的《劳动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由谁来实施,谁来负责就成了推诿扯皮的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再次强调了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⑼ 临时工有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企业如再次临时聘用其上班需要承担社保吗
只能交一份社保,每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号,如果已经交了,那么不再需要
交,只要有保险,再次聘用不用交,也不违法。
⑽ 给单位临时工交保险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临时工买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