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学校临时工合同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临时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4、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二、临时工聘用的程序
1、公布招聘启事。
2、应聘人选(包括被推荐人选)到用人科室报名,填写报名表,由用人科室统一报人教科。
3、人教科、用人科室联合对应聘对象进行考察,得出结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学校校产部门聘用临时工原则上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决定,必要时人教科可协助校产部门组成临时工考评小组,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试用1个月。
5、试用期后拟正式录用的临时工,由用人科室到人教科领取《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聘用手续单》(见附1),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6、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临时工必须与学校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见附2),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7、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因工作需要,用人科室要继续聘用的,经人教科提请校长有关会议同意,方可续订合同。
三、对临时工的管理
限定人数。有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而需聘请临时工的,应分岗位或工种核定人数,报人教科初审后呈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控制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人教科根据用人科室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临时工工资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包干工资三种形式,计时工资又分日工资和月工资两种。
暂住管理。正式录用的临时工如在校内居住的,应在学校保卫科办理有关暂住证件,严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管理。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应将临时工计划生育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临时工必须到现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效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并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确定劳动标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学校委托用人科室确定其所属临时工的劳动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数量、劳动质量等),并适时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临时工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临时工因故中途解聘,用人科室应及时通知人教科。需聘用新人时,应比照本《办法》前述聘用程序办理。
与我校连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学校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教师节等给予慰问。
加班管理。严格临时工的加班管理,坚决杜绝无谓加班。在休息时间内完成应属正常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不得申报也不核批加班,有关科室为临时工申报加班时要尽可能填写翔实,加班时间准确到时点,加班内容要填写具体。
附一: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人聘用手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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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日、月工资│ │
│ 聘用科室 │ │工 种│ │ 包干工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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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 │ │ │
│ 临时工姓名 │ │ │ │保证人姓名│ │
│ │ │号 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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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同志已按《暂住人口管│ 同志已按计划生育管 │ 同志已按临时 │
│ 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 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工管理办法交保证金 │
│ │ │ │
│ 保卫科(章)│ 工 会(章) │ 元 │
│ │ │ 财务科(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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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此手续单由用人科室到人事教育科领取,特殊岗位临时工,必须请我校教职工作保证 │
│ 人。上述手续必须齐备才能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手续单附在合同 │
│ 内交人事教育科备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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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
订约双方:
甲方(科室名称)
乙方(被聘临时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规定,同意聘用 同志到我校 科从事 工作。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劳动报酬:采取日(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日(月、包干)工资 元。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不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享受医疗待遇,因公死亡的,由单位按国家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用工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临时工正常休息,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50%的日工资比例计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00%的日工资计发加班费。
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中的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调配,搞好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七、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辞退,合同自行解除。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须报人事教育科备案。
八、乙方为 (一般岗位、特殊岗位)的临时工,缴纳 (300、500元)作保证金。乙方作为特殊岗位临时工,除缴纳保证金外,还必须请我校正式职工提供保证或通过相关组织介绍。经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 同志愿为乙方作保证人,保证事项如下:
1、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严格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当乙方者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保证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发生违法案件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序,保证人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人教科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盖章
学校人教科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学校安全,根据银发[1991]178号文件关于“试行对临时工以及试用人员实行保人制度”的规定,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案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人教科一份。
② 临时工聘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③ 劳动合同能转聘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临时工,聘用合同是正式工
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的概念一般已不复存在,因此将原专来的临时工理解为单位属聘用人员。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同样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④ 与某单位签订临时工聘用合同为期两年
经济补偿金和合同到期与否没关系,只和工作年限有关,公司辞退就要支付,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⑤ 医院正式编制,聘用合同制,临时工区别求解
正式编制在卫生局有注册的,合同工是和医院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就是随要随走的。
⑥ 正式工和临时工合同的区别
楼上来屁都不懂。 1.正式人员,也就源是在编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并且2002年就开始实行,这次改革只不过把以前的条例写入法律,即《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条例里规定了,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即编制关系。 2.临时工签订的叫劳动合同(不是聘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雇佣关系(不是人事关系),待遇按照《劳动法》。 3.楼上说同工同酬的问题,明显是不懂法律。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受《劳动法》调控,在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受《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调控,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的调整对象,而同工同酬是《劳动法》提出的,也就是同工同酬调整的对象是临时工,而不是在编人员,所以在编人员与临时工待遇是不一样的。楼上说单位牛逼违反法律??你当全国事业单位都牛逼,都是法盲啊。。。
⑦ 在高校内任职,人事代理,编制外临时聘用,学院聘用制和在编到底有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有无编制的区别基本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退休后有无正常的工资以及医疗、住房等保障,这也是最关键的。
2、许多无编制的学校教师是合同制,不享受各种待遇,例如职称评选以及奖金等等。
总而言之,有编制基本属于事业单位,财政发工资,无编制的主要是学校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