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行政执法将不再聘用临时工合同工
A. 全国执法部门都将清退所有临时工,合同工,吧友怎么看
我是6年被清退的。还3年不能清退
B. 全国都在清理行政执法证件问题,请问合同制工人和合同工临时工一样吗。86年人事改革合同制人和正式工样
合同制工人不能申办执法证。
C.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是属于正式编制的吗
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不是正式编制,而是合同工,也是社会上俗专称的临时工。
城管执法局机属关是为行政编制,下面的执法大队是为事业编制。进行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需要经过国家统一的笔试、面试、政审后,方可进行编制。
因为现在国家对体制内的编制定额控制严格,同时执行范围又在加大,为了缓解这种矛盾,行政执法大队采取了劳动合同制的方式招工,既解决了编制问题,又解决了用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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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是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D. 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
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是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执法权的。
各地专门针对协管员制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协管员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如2011年广州市颁布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城管协管员按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街镇执法队)的业务要求,从事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对于行政权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规定是行政执法权力的唯一来源。从目前看来,无论是《行政处罚法》还是《行政强制法》,都没有赋予临时工行政执法资格。所以,临时工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但他们可以协助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临时工只有协助执法权,他们只能在正式执法人员的指导下从事一些辅助性事务。比如,协警可以在交通执法中维持秩序、宣传教育,协管可以在城管执法中巡查、劝导、通知等,但是他们不能作出罚款或没收决定,这些只能由正式的执法人员来行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指出,若行政机关委托临时工执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在行政法学上有个行政主体理论,是说所有行政主体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无论是正式工做的还是临时工做的,结果都归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就是行政主体,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侵权违法了,行政机关首先要对外承担责任,然后才是对执法行为人的内部追责。
E. 中国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那很多人不是下岗了吗,
这个问题貌似很大,不允许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是法律的要求,这些人员可以从事辅助性工作啊。
F. 清理行政执法合同工,那我们这些临时工那么办,要下岗了是吗 我害怕,心里失落死了。
赶紧抓紧时间,疏通关系,换个地方,不要坐以待毙
G. 城管(临时工,合同工)在以后有可能转为有编制的吗
不会。
临时工、合同工不可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非在内编人员可以容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聘用协助执法,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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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好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城市管理。
2、掌握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建立健全辖区城市管理网络,督促驻地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制度,经常督促、检查驻地单位的城管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场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
H. 中国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这个自有政策调整的。你用不到担心的。
望给予好评。
I. 我国执法部门清理临时工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只要有执法证,就可以参与执法。
高速公路有很多路政员本身不是公务专员,也不是事业属单位,是企业雇员。但是他有执法证,有公路局的编号,他就可以从事路政执法。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是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不一定要政府、公务员才可以。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J. 行政执法人员可不可以有临时工与合同工
因为有逢进必考原则,所以很多单位在有人员缺少的时候不能第一时间补充人员,所以会以招聘合同工的形式,这些人是没有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