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出事故雇主
Ⅰ 雇佣临时工3天出事故.属于工伤还是民事.
首先定义临时工时您有误区,只要劳动者接受了您提供的劳动,双方的用工关专系就已经建立,属在此情况下发生伤害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受《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退休待遇领取退休金,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认定为工伤。其二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退休待遇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一般认定为劳务雇佣关系,而司法解释《三》中将这类人员纳入了劳动关系处理的范围。但是,各地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做法不一,大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对后者认定为雇佣关系,有的甚至只以法定年龄为界进行界定,劳动仲裁部门会不予受理,那剩下一个途径就是到法院打民事。
回到您说的情况,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即便用工之日发生伤害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在此前提下,如能及时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仅用工3天),补交社保金同时让工伤劳动者享受一定数额的工伤待遇可以分解一部分用人单位的赔偿数额,尤其是1-4级伤害(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这个工作还是有必要去做一下。
对于某些高危行业,投保还是有必要的。
Ⅱ 交通事故中雇的临时工出了车祸雇主应付什么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门诊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内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损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追偿。
Ⅲ 临时工在发生事故后雇佣老板不予理睬该如何解决
起诉 要求法院先予来执行
第九十七条自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Ⅳ 临时工偷偷开别人车出去给别人出事故雇主有责任吗
雇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责任。临时工是成年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需雇主监护,临时工偷开别人车出去,其行为己构成犯罪,把车再给别人开出事故,这二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Ⅳ 临时工因过失受伤雇主承担什么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内的第三人造容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Ⅵ 私人聘用临时工,出事故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抄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如果是直接雇佣临时工,双方直接单独结算,那么施工中出现意外,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临时工本身有过错的话,雇主责任可减轻;二、如果业主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其聘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作业存在过错,雇主应当对出现的伤害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三、如果雇主请的是有资质的施工公司,一旦出现事故,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其自身有损失还可以向施工公司要求赔偿。
Ⅶ 这种临时工人意外受伤,雇主要承担责任吗
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休养期间的工资、交通费等等合理费用,临时工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责任。具体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Ⅷ 雇佣了临时工工作,工作时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Ⅸ 临时工出意外事故雇主是否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来于审理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如果是直接雇佣临时工,双方直接单独结算,那么施工中出现意外,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临时工本身有过错的话,雇主责任可减轻;二、如果业主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其聘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作业存在过错,雇主应当对出现的伤害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三、如果雇主请的是有资质的施工公司,一旦出现事故,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其自身有损失还可以向施工公司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