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突然死亡赔偿标准
⑴ 聘请的临时工(59岁)在工作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怎么赔付没有买工伤保险。
1、聘请的临时工(59岁)在工作中突然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没有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死亡赔偿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⑵ 店里洗碗的临时工洗碗时突然死了该赔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人上班才第二天,肯定还没有开始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你看这事该赔偿多少钱。
⑶ 临时工7点下班突然头晕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亡吗
七点下班,如果是,没离开单位或者在途中算工亡,如果是到家了,就不能算了,去咨询一下吧!
⑷ 雇的临时工在单位因病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自劳动法实施,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享回有平等的权答利。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因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⑸ 急!!!!临时工在工作时间突然脑溢血死亡,企业要承担哪些责任
1、“临时工在工作时间突然脑溢血死亡,企业要承担哪些责任?”:
(1)如果是得脑溢血后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请求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赔偿:但不一定是“企业负责任”,如果企业没有为该员工交工伤险,应由企业负责任;如果企业交了工伤险,就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任。
(2)如果不是48小时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不负什么责任,最多是给些丧葬费。
2、如果是48小时内死亡的:企业不在事后30天内为其申报工伤的,该员工家属应收集相关证据、在事后一年内自行向企业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才能索赔。
3、因为是“临时工”,可能是没有劳动合同吧?这样的话,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是该企业的员工才行,应收集的证据有:证明是该企业员工的证据(如进入企业时的各种登记表、工作服或上岗证、工资表或工资卡、工作服、工友证明等)、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脑溢血且是48小时内死亡的证据(可以是老板或其他员工承认的书面材料或录音、病历记录、医生证明等)。
4、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的赔偿有: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实际供养人情况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工资)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⑹ 干了十三年的临时工突然去世,应享受哪些权利
1、首先应该根据劳动的事实情况分析该死亡人员与单位的关系是临时雇佣还是事实劳动关系
2、确定死亡原因是自身疾病死亡还是劳动过程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
存在雇佣关系的,则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受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减少雇主责任。
如果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工伤死亡赔偿。自身疾病抢救48小时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⑺ 叫的临时工,突然脑溢血,我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所以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突然脑溢血死亡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是得脑溢血后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请求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赔偿:但不一定是“单位负责任”,如果单位没有为该员工交工伤保险,应由单位负责任;如果单位交了工伤保险,就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任。
3.如果不是48小时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不负什么责任,最多是给些丧葬费。
4.因为是“临时工”,可能没有劳动合同,所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是该单位的员工才行,应收集的证据有:证明是该单位员工的证据(如进入单位时的各种登记表、工作服或上岗证、工资表或工资卡、工作服、工友证明等)、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脑溢血且是48小时内死亡的证据(可以是老板或其他员工承认的书面材料或录音、病历记录、医生证明等)。
5.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的赔偿有: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实际供养人情况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工资)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⑻ 临时工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即使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也不算工伤,因为脑溢血肯定是疾病引起的,在法律上你没有一点责任。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只有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其他情况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