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说银行有正式工,派遣制员工,临时工等,可不可以具体解释一下具体都有些什么区别
银行的正式工是:银行编制内的正式员工,就是与银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银行的派遣工是:银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临时工。
银行的合同工是:
国有四大银行:国有四大行已没有“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如果是派遣性质的话,就是和派遣公司签合同,并且还要签上一定的期限。
各股份制银行:没有“合同工”这一说法,但有“临时工”的概念。一般来说长期的“合同工”就是正式员工,和派遣工是不一样的性质。

区别:
1、薪资
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正式工的薪资待遇高于派遣工;二是两者的基本薪资是一样的,但是额外的绩效奖金是不同。
2、晋升空间
如果是应届生刚进银行的正式员工,晋升通道应该是这样的:
营销条线(应届生通常是报“客户经理岗位”):助理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高级经理——支行公司业务主管——分行公司业务部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运营条线(应届生通常是从“柜员岗”做起):转岗,即两条途径:一是网营销条线转,二是网银行行政方向转。
如果是银行的派遣工,要继续留在银行工作,就应是“转正”。
3、福利
银行正式工和临时工薪资是一样的,但是福利方面正式工要比临时工好很多。同时也有些银行正式工和临时工在“交金”方面也是不同的,相对银行员工交的比较多。而且银行员工也有来自银行一些住房、交通等补贴。
网络—派遣制员工
网络—临时工
网络—银行编制
2. 我是个临时工,现在因为特殊情况,想辞职回去,厂里要扣钱怎么办,家里老人癌症快不行了
既然厂里面要扣钱的话,那也只能扣钱了,这种事情这次随他去吧,就不要管这一些些小钱了。
3. 临时工可以强行辞退吗
现在,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我是街道临时工,现街道对临时工进行调整,如不同意调整,自行离职,可否拿的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款。
1,可以.
2,临时工也是劳动用工,适用于劳动法。
3,临时工与其它劳动用工一样,享有内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容
4,你这种情况,切记不要自己主动离职,一旦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要等着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5. 我是临时工,做满三个月,可他说辞工要一个月我想快点走不行吗
如果没签合同,没约定好干活日期的话,你是走不了的。因为你走了就没人干活了,临时工把活干完,才能结算工资,才能走人。如果当时签合同,约定好三个月,是可以走的。
6. 怎样解决行政单位临时工不公平的待遇
行政单位最好搞,到劳动部门去,事实用工20年,可以转正,还要补齐养老金,到时退休
7. 现在做临时工没有身份证行不行有复印件。
当时做临时工没有身份不行这会做什么工作都要身份证。
8. 我在电子厂做临时工,不想做了,不向他们辞职直接走人行吗
《中华人民复共和国劳动合制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9. 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临时工 我做了一个月觉得不行 想辞职不给 也不理你 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这辞职一般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
然后一个月 才可以走人的吧
不给工资 可能是可以到劳动局去告他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