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谁掉钱看病
Ⅰ 临时工,出现意外工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给,谢谢!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Ⅱ 工伤是先给钱看病还是看完后报销
给钱也是单位给,社保不会提前支付。单位先行垫付以后,社保报销下来,专这部分属要返回给单位。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Ⅲ 我打临时工时受伤住院请问医药费由谁负责
1、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Ⅳ 干临时工受重伤包工头和国企不给钱看病乍办
你属于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Ⅳ 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内工作时间和工容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这属于工伤,可以向厂方要求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收集证据,和厂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Ⅵ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该由谁赔偿
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
“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6)临时工工伤谁掉钱看病扩展阅读: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Ⅶ 工伤治疗期间,住院治疗费用由谁来出
工伤治疗期间,住院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来出.
Ⅷ 临时工受伤老板把医药费付清了到保险报销的钱应该给谁
给老板啊,工伤的医药费不需要个人承担会由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是人家给你垫付的,医药费报销后当然是还给人家的~~~但是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等级的话,是有相应的赔偿的,不过这得看你是几级~~~具体赔偿可以参照下面,下面很多都是按广东省标准算的,建议你参照你当地的标准~~~~
2.1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2.2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工伤赔偿标准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无】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得看你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了,
2.3 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Ⅸ 临时工 工伤 新农合报销问题
知道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就有义务帮助你!
1。先要保存好所有的工伤证据,如:事故经过的在场人的书面证词,病历,医院诊断,X光片等。然后自己先去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这个认定成立后才能获得所有的赔偿。
http://ke..com/view/24301.htm
认真学习这个条例:http://ke..com/view/20793.htm
2.不要听建筑商的话,但在表面上也不要得罪他们,等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社保局会找他们的,他们自然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3.工伤整个办理流程是这样的: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时社保局安排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出结果后按《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http://ke..com/view/20012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