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前的临时工社保
❶ 如何申请92年前临时工视同缴纳养老保险的报告
当地的社保局有关于视同缴纳的认定程序,自己拿着档案到当地的社保局去进行,视同缴纳的认定吧,等认定报告出来,就可以计算养老金了
❷ 95年的劳动法对92年前的临时工有用吗
【1】法来律条文的制定,是有时效期的自
法律条文规定,对以后可以适用。
对以前的无作用。
【3】95年的出的劳动法,对92年前的临时工不适用。
【4】根据《立法法》第五十一条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5】推荐答案回答是错误的。
❸ 92年前临时工算工龄吗
不合法,只要你已交了养老保险,就得算工龄,这没有任何异议,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❹ 92年以前是临时工没交养老保险,退休有没有影响算不算工龄
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之前的临时工,是不计算工龄的,也就是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内,从1992年开始,按照缴容费年限计算,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退休养老金。
养老保险中断了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达到最低年限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养老保险缴费过程中出现间断也没关系,可以选择补或续缴养老保险。
❺ 从1992年临时工参保到2020年零多少工资
这个你可以自己查询一下,在支付宝或者微信里面都可以查询自己的社保
❻ 93年10月至92年期间没交社保现己退休,现在是否能接以前的临时工工龄
不能,在说你已经退休了,也没有多大必要了,缴费年限也不计算连续,是算累计年限,
❼ 如何确定92年以前的视同缴费工龄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
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 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
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原省劳动局冀革劳字第122号文件规定:“临时工被所在单位选招为固定工时,其在本企业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亦体现了同样的精神。
1994年3月30日省人事厅《关于贯彻〈闫伶同志关于部分工作人员接续工作年限的讲话〉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原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当计划内临时工,从工作岗位上直接应征入伍,转业、复员后直接由政府安排为正式职工。
被推荐或考入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由国家分配了正式工作;以及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工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最后一次当计划内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上学期间的时间要扣除,从事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分配了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
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要注意的是“实际”两个字。
此类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按1993年8月1日闫伶同志讲话精神,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
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计劳业字7号规定:
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原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规定:
根据生产需要,经济建设民工被用工单位招收或转为国家职工后,其工龄问题,可参照临时工转正、录用的规定处理,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
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仍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国家教委计划财务局教计字96号文件给河北省教委的答复中规定,民办(代课)教师无论以何方式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教师、干部)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
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代课)教师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分配从事教育工作的(包括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于上述任民办教师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公办教师,按照原省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局转发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规定:
经省、地(市)教育局批准调动到其它部门工作的,其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仍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对此规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了改行审批手续的才能执行。
(7)92年前的临时工社保扩展阅读:
计算工龄的步骤已完成,公式如下: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1)&"个月"&ROUNDUP(DATEDIF(D3,E3,"md"),1)&"日"
A3为计算出的工龄,D3为入职入期,E3是当前日期。
有某位同事申请了停薪留职后再复职,停职时间段为5个月4日,
如何用A3的正常工龄减去停职时间,得出实际的在职工龄?
如直接用正常入职时间减停职时间,公式更改如下:
F3为停职时间的5个月,G3为停职时间的4天,: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F3),1)&"个月"&ROUNDUP((DATEDIF(D3,E3,"md")-G3),1)&"日"
假设用正常的入职工龄1年9个月21日 - 停职时间5个月4日 = 在职工龄1年4个月17日。
再假设用正常的入职工龄1年2个月3日 - 停职时间5个月4日 = 在职工龄1年-3个-1日。
❽ 86年临时工,92年离职,以前没买社保,现在五十多岁了,能否补工龄
50多岁的人,以前没有买社保,但是曾经当过临时工,现在想要补工龄,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但是,并不能说明你就不能办理退休了,可以有别的更好的解决方式。
一、为什么不能补工龄?1986年的时候,国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以这段时间存在的工龄被称为视同缴费工龄。
但是对于临时工来说,根据当时的文件精神,只有劳动合同制工人才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题主在1992年离职,并没有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以这段时间是不能认定为是同缴费年限的。
建议题主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因为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目前唯一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的话,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那么,题主就可以在60岁的时候,无论前面交了多少年,还差几年,都是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的。然后在60岁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虽然城乡居民的养老金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要少一点,但是有独特优势:
那就是个人所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不存在亏本的可能!
基础养老金部分由国家全额补贴,再加上个人账户部分,还是非常划算的!
❾ 92年到96年在前单位临时工,未交过任何保险,96年转正后是否能续工龄(又一单位)
1、工龄的管理在社保局,只要上了社保就有工龄,缴纳15年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版果跳槽,缴纳权的社金后可以连续计算。
2、如果单位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就不算工龄;但是在离开企业后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3、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环境下工作的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比如高温环境下,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有毒有害环境下,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所以你的情况,92到96年是不算工龄的
❿ 92年以前临时工工龄用交养老保险吗
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之前,只有招工计划内正式工人的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之后不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不缴费,就没有缴费年限(工龄),也就不会有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