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与临时工
A. 借车给朋友开,怎样属于雇佣关系么
借车给朋友开,怎么还出来雇佣关系了
B. 烦恼问题,我最近借电动车给一个朋友,不是很熟。人还算可以,上班认识的,只前天天跟我借车,但是,有一
你先把500弄到手里 然后再问他要 你直接问他要800 他不给你 你钱一点都不会拿到手 先要到手500 然后再问他要 就说那钱不够 现在买车3000多
C. 租车与借车有什么区别
租车与借车的区别就在租车借之间的区别。租和借虽然都是向另一方借车,但租车是签了合同付了钱的,租车公司才能借给你车用。但借车不同,你问你朋友借车却不用付钱。所以租与借是不同的
D. 借车是什么关系
肯定是很好的关系。如果关系不铁,应该不会随便把车借给别人吧。
E. 租车和借车有什么不同
花钱与欠人情区别
F. 借给别人什么千万别借车,借车一天,后悔一生
别人的经历:复
下面的真实制故事告诉你,千万不要借车给任何人!
小A2010买的进口欧兰德,落地32万。
半年后朋友借车,开出去不到半小时就以100码的速度撞在桥墩上,送医院半小时后死亡。
他死之后才是无休无止的噩梦,朋友的爸妈,堂哥堂姐,二十几号人在我家闹了一个月,朋友爸妈吃住在我家,小区门口堵门拉横幅,跑到我店里撒泼,期间无数次的拉扯轻伤已经不算什么了,朋友堂哥差点推倒怀孕的妻子。当时火了,一烟灰缸拍在了朋友堂哥头上,当场两边的人就打起来了,警察来把我们都拷走,我还被拘留了15天,赔偿朋友堂哥的医药费。
那段时间整个人特别压抑,每天都要心烦这个事情,生意也没法做了,店里成天都是朋友家的亲戚来堵门,报过警,警察来了说这种事情他们管不了,只能自己协商解决。彻底没办法了,后来赔了65万,这件事后,我带着我妻子回了老家。永远不想回去。
各位朋友,千万不要借车给任何人!出事了还是你的责任,特别是在一些落后点的地方,出事之后各种宗族势力缠的你头都大。
G. 兼职和临时工有什么不同
兼职和临时工的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
兼职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而临时工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2、作用不同
兼职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而实行临时工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兼职公司贷款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工资”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
而临时工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兼职
网络-临时工
H. 借车的规矩
借车出了事,找车主!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划定一直是个全国性的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仅仅是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可能出现处理交警不同责任认定也不同的情况。今后,这种情况将基本不存在,江苏省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将170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号入座”,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大类过错。 明确了三种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后,今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将根据《规则》规定的过错行为划分,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依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的交通过错行为,“对‘错’入座”来确定他错误的类型和作用大小,直接明确事故当事人应该承担的不同责任。 新规则的最大特点是处理事故“对号入座”,但规则中列出的170种过错行为,是否能够囊括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交通事故过错事实呢?据悉,新规则中的170种交通过错行为,是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归纳后总结出来的,并要求各地提供按照《规则》无法准确确定事故责任的案例。如果今后发现了十分特殊的案例,将统一上报省交管部门,研究后妥善处理,并增添在规则中,不断丰富完善。 目前,新规则已由省公安厅下发到各地,并将通过各种渠道告知驾驶人或行人。在5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事故认定的,将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解读三类交通过错 主动型:行人闯红灯负主责 主动型行为是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或者主动逼近对方,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当事人一旦发生这种过错往往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目前共列出了7大类79种过错。其中明确规定,行人、骑车人不按规定通行的,也属于主动过错行为,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比如,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或擅自闯红灯,结果引发交通事故,那么按照《规则》之规定,行人的行为属于主动型,因此,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当然,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让车、跟车、转弯、掉头、变更车道等,都被具体划分到主动型过错行为的种类中去。 被动型:不戴头盔也算 被动型行为是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起主要以上作用。被动型行为具体有4大类48种。 例如晚间一辆货车抛锚了,但未设立警示标识,一辆摩托车行驶至此撞上货车,那么货车仍然承担主要责任;而如果货车设立警示标识,则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货车承担次要责任。根据《规则》,车辆、行人不按道行驶和行走,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都被视为被动型过错行为。 缺失型: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缺失型行为是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缺失型行为共分2大类43种。司机酒后驾车撞上闯红灯的行人时,行人闯红灯属于主动型行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酒后驾驶属于缺失型行为,其承担责任要根据现场情况划分,如果当时司机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制动及避让措施,那么承担次要责任,但如果司机因酒精作用根本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也因为反应迟钝没有来得及采取避让制动措施,那么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缺失型行为主要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