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审批局临时工
Ⅰ 行政审批局都有哪些工作岗位
一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39]
三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保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Ⅱ 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能转正吗有没有出台关于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新政策
不转调路养部门的条件和一般单位相比是否会降低些。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录用正回式人员都有严格的条件答和流程,首先必须公开招考,不能直接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其次至少都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太低了。
要求35岁及以下。所以综合看来,你亲戚基本没戏。当然你亲戚自身的条件也太差。若想有好的发展,还得先考虑提升自己的实力。
Ⅲ 行政许可人员是临时工可以吗
行政许可人员代表的是行政机关行使法定职权,临时工肯定没有行政权,必须是正式公务员才可以实施。
Ⅳ 土地局招的临时工去审批局干活,谁给工资
刚进去第一年只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没有级别工资,以后级别工次慢慢地增加。
Ⅳ 人社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同工同酬的文件
关于临时工工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工资的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一定民主管理程序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二、如果你是劳务派遣用工,根据《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的规定,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该规定在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对“同工同酬”的解释为:“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给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包含两层意思:
一方面,同工同酬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出提供了同等价值的劳动者享受同等的劳动报酬;
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性行为,保护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公平获得劳动报酬。”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对“劳动报酬”的解释为: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因此,不属于工资的不在同工同酬的范围之内。
五、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以上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5)各地行政审批局临时工扩展阅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劳动合同法》今天(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准入门槛提高,"同工同酬"将写入合同。"临时工"享有"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河北记者调查发现:政策推出后,如何实实在在的执行成为一大难点。
记者采访了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行政法研究中心的李主任,他认为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对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过于简陋,这让不少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钻了空子,以至于劳务派遣工被滥用。
有些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甚至能占到单位用工人数的一半,这些劳务派遣员工往往拿低工资,待遇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从今天起新修订的劳动法将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面临着一些企业可能会再设立专门的岗位来避开这些法规。
因此专家认为,要让政策扎扎实实的落地,还需要更加细化和细则,需要劳动部门出台相应的细则,法律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解释,各省市也应制定相应的规章,比如如何界定同工同酬,怎么样制定公司标准等等,防止企业再钻空子。
另外,在通向同工同酬的道路上,劳务派遣员工也不能再选择沉默,许多临时工可能存在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的问题,对于同工不同酬,他们通常会选择委屈求全。
因此律师提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应该提高这方面的意识,逐渐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Ⅵ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有临时工吗
看你怎么想了,如果你觉得像好好发展一下建议你辞职,做临时工本来没有什么的可是与本单专位属正式职工的待遇相差太大而且很多场合临时工的处境比较尴尬,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会让你不自信二对你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好的影响。本人就原来在一个中央企业做临时工,觉得很不好现在辞职做销售和原来工作形式和内容差不多,可是工资高两倍,只是没有住房公积金可是我现在活得比原来快乐没有那么多觉得不公平了。而且你不用关注国家的提高临时用工待遇了,这个政策就是出台了也不会对你有多大的好处,因为单位设置临时工就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别再那样的单位浪费时间了,现在临时工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Ⅶ 行政执法局里的临时工
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面对下岗工人、无业游民等弱势群体,城管往往处在矛盾的聚焦点而被敌视,遭受严重的暴力抗法甚至遭受人身威胁。由于工作环境辛苦,且工作情况复杂,所以城管会招收大量的合同制员工,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工。
城管招收的合同制员工与正式在编的人员相比,福利待遇及工作环境相差较大。由于临时工大多在一线巡查,接触的人形形色色,碰到的情况也十分复杂,再加上临时工素质也良莠不齐,容易与商贩产生纠纷,乃至造成轰动性新闻。
Ⅷ 政务服务中心从临时工转正式工,考事业编制吗
临时工是没有编制的,如果想转为有编制的正式工,是要通过编制考试的。可以多多关注单位的招考信息,提前准备。
Ⅸ 临时工是否可以可以做行政审批工作
不可以的,严格意义上说事业编制人员都没资格,只有行政编制人员才拥有执法权
Ⅹ 行政服务中心请临时工管工作人员
试试看:
1、好像目前国家木有颁布有关行政服务(中心)方面的法,行政服务中心是依据地方政府的规章设立的,依规章设立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理应依规章运行,如果规章上允许请临时工,就是合规,木有就是不合规,换句话说,若地方政府同意请临时工,怎样用临时工,这事就不好说是否合......
2、派驻在服务中心上班的工作人员,理应是公务员,代表单位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或服务等,您的言行举止肯定会受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员关注,当然也包括临时工,仅这一点大概也不违......
3、如果您是派驻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可能会有几年在此,若天天为此而生烦恼是十不值得;
4、换一换:以在服务中心工作的时限为界(假设1年),选一个在这1年里能完成的目标,如考个会计师本本什么的,当然结合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可能是最好的。这样您可以:a、按时上班;b、先熟悉本职工作,特别是审批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最多一个月搞定);c、优化周边环境,包括整理内务和邻里关系等;d、十分友好地为每一个到您这儿来的人做好受理或解释等工作;e、空闲时间,做好自己的规划办法并分步实施,切记,有服务对象来了,先说句 对不起,在准备**(考试),我能为您做点什么?f、又到下班时间了,回 家!这5条或许是优秀审批服务公务人员的标准,但对您来说或许是大简单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