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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临时工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2-06 05:15:39

Ⅰ 什么算临时工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临时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4、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二、临时工聘用的程序

1、公布招聘启事。
2、应聘人选(包括被推荐人选)到用人科室报名,填写报名表,由用人科室统一报人教科。
3、人教科、用人科室联合对应聘对象进行考察,得出结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学校校产部门聘用临时工原则上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决定,必要时人教科可协助校产部门组成临时工考评小组,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试用1个月。
5、试用期后拟正式录用的临时工,由用人科室到人教科领取《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聘用手续单》(见附1),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6、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临时工必须与学校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见附2),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7、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因工作需要,用人科室要继续聘用的,经人教科提请校长有关会议同意,方可续订合同。

三、对临时工的管理

限定人数。有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而需聘请临时工的,应分岗位或工种核定人数,报人教科初审后呈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控制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人教科根据用人科室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临时工工资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包干工资三种形式,计时工资又分日工资和月工资两种。

暂住管理。正式录用的临时工如在校内居住的,应在学校保卫科办理有关暂住证件,严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管理。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应将临时工计划生育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临时工必须到现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效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并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确定劳动标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学校委托用人科室确定其所属临时工的劳动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数量、劳动质量等),并适时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临时工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临时工因故中途解聘,用人科室应及时通知人教科。需聘用新人时,应比照本《办法》前述聘用程序办理。

与我校连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学校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教师节等给予慰问。

加班管理。严格临时工的加班管理,坚决杜绝无谓加班。在休息时间内完成应属正常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不得申报也不核批加班,有关科室为临时工申报加班时要尽可能填写翔实,加班时间准确到时点,加班内容要填写具体。

附一: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人聘用手续单

┌———————┬——————┬———┬——————————┬—————┬—————┐

│ │ │ │ │日、月工资│ │

│ 聘用科室 │ │工 种│ │ 包干工资 │ │

│ │ │ │ │ │ │

├———————┼——————┼———┼——————————┼—————┼—————┤

│ │ │身份证│ │ │ │

│ 临时工姓名 │ │ │ │保证人姓名│ │

│ │ │号 码│ │ │ │

├———————┴——————┼———┴——————————┼—————┴—————┤

│ │ │ │

│同志已按《暂住人口管│ 同志已按计划生育管 │ 同志已按临时 │

│ 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 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工管理办法交保证金 │

│ │ │ │

│ 保卫科(章)│ 工 会(章) │ 元 │

│ │ │ 财务科(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说明:此手续单由用人科室到人事教育科领取,特殊岗位临时工,必须请我校教职工作保证 │

│ 人。上述手续必须齐备才能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手续单附在合同 │

│ 内交人事教育科备存。 │

│ │

└—————————————————————————————————————————┘

附二: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

订约双方:

甲方(科室名称)

乙方(被聘临时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规定,同意聘用 同志到我校 科从事 工作。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劳动报酬:采取日(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日(月、包干)工资 元。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不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享受医疗待遇,因公死亡的,由单位按国家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用工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临时工正常休息,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50%的日工资比例计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00%的日工资计发加班费。

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中的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调配,搞好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七、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辞退,合同自行解除。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须报人事教育科备案。

八、乙方为 (一般岗位、特殊岗位)的临时工,缴纳 (300、500元)作保证金。乙方作为特殊岗位临时工,除缴纳保证金外,还必须请我校正式职工提供保证或通过相关组织介绍。经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 同志愿为乙方作保证人,保证事项如下:

1、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严格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当乙方者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保证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发生违法案件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序,保证人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人教科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盖章
学校人教科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学校安全,根据银发[1991]178号文件关于“试行对临时工以及试用人员实行保人制度”的规定,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案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人教科一份。

Ⅱ 临时工安全管理

给投保险

Ⅲ 临时工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学院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学校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学院的劳动管理。
第三条 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四条 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的用工原则,严格控制招聘省外临时工。
第五条 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超编部门原则上不得招聘临时工。
第六条 在任何一个岗位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至少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第七条 外聘教师由系部和教务处管理,不属此办法之列。以日计工的临时工,也不属此列。

第二章 招 聘
第八条 用人部门在编制许可的条件下,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或用人部门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
第九条 临时工的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公布招聘岗位、工作内容等;
2、用人部门接受报名;
3、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4、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个别岗位(特殊岗位)招聘时也可简化程序,由用人部门按差额或等额推荐,会同人事处组织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第十条 被聘用的临时工由人事处办理有关的手续。办理手续时,被聘用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外省劳动者应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2、暂住证;
3、身份证;
4、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金属焊接工等国家劳动部门指定为特殊行业工种的临时工,必须持相应的有效证件;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聘临时工。否则,学院不予认可所招聘的临时工,不予支付工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合 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部门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保障用工部门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用工部门招用临时工必须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由用人部门办理,人事处审核。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解除劳动协议条件、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 临时工劳动合同一般每学期一签,保卫类临时工劳动合同可一年一签。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将书面报告送人事处核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自然终止。需继续聘用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七条 考勤是对临时工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各用人部门要严格按学院规定的出勤时间对本部门临时工进行考勤登记。
第十八条 学院因工作需要,经协商后可以安排临时工加班加点,应发给加班工资,每天工资额为当月报酬除以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九条 临时工缺勤(含病、事假),应扣发工资,每天工资额为当月报酬除以实际工作天数。
第二十条 各部门招用的临时工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学院的保卫、人事等部门按职责兼管。

第五章 工 资
第二十一条 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人事处听取用人部门建议,结合工作责任大小、工作时间长短、劳动强度轻重、技术要求高低和考虑全校平衡等情况确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其报酬。
第二十二条 用人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按工资标准制好《临时工工资名册》(附考勤表)报人事处统一造表,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每月9、10日两天(遇上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到学院财务处领取工资或打入卡号。

第六章 保 险
第二十三条 用人部门在临时工工作满一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后,符合条件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须于次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如超过15日上报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顺延到下一个月。
第二十四条 目前学院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寒、暑假不上班临时工的保险费由本人自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05年3月起执行,学院其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Ⅳ 学校的临时工,单位有没有义务买保险

严格要求应该为你爸办保险,但是想你爸的情况非常普遍,可见不要说企业及个体老板不遵守法律,就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没能完全执行国家法律,比如国家机关看大门的门卫(主要是地方)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又根据我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充分说明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法律要求办事,然而不说新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已经颁布实施近二十年,可也没遵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都如此淡薄法律,更何况个体私营企业主,因此很多人说要什么完善的法律制度,认为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都无法贯彻执行,还怎么指望中国法律,普通民众由于文化及本身素质等原因犯点法违点规也在所难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那就不可原谅了,也难以理解,实际上也不难理解,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对一般民众“犯事”的态度就可见一斑,只要民众不按上级官员的意思办事就动用警力,好正所谓“只肯州官点火,不肯百姓点灯”历史就是一面镜子,法律——人民的新中国的法律悲。

Ⅳ 临时工聘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Ⅵ 学校临时工合同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临时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4、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二、临时工聘用的程序

1、公布招聘启事。
2、应聘人选(包括被推荐人选)到用人科室报名,填写报名表,由用人科室统一报人教科。
3、人教科、用人科室联合对应聘对象进行考察,得出结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学校校产部门聘用临时工原则上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决定,必要时人教科可协助校产部门组成临时工考评小组,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试用1个月。
5、试用期后拟正式录用的临时工,由用人科室到人教科领取《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聘用手续单》(见附1),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6、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临时工必须与学校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见附2),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7、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因工作需要,用人科室要继续聘用的,经人教科提请校长有关会议同意,方可续订合同。

三、对临时工的管理

限定人数。有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而需聘请临时工的,应分岗位或工种核定人数,报人教科初审后呈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控制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人教科根据用人科室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临时工工资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包干工资三种形式,计时工资又分日工资和月工资两种。

暂住管理。正式录用的临时工如在校内居住的,应在学校保卫科办理有关暂住证件,严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管理。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应将临时工计划生育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临时工必须到现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效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并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确定劳动标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学校委托用人科室确定其所属临时工的劳动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数量、劳动质量等),并适时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临时工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临时工因故中途解聘,用人科室应及时通知人教科。需聘用新人时,应比照本《办法》前述聘用程序办理。

与我校连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学校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教师节等给予慰问。

加班管理。严格临时工的加班管理,坚决杜绝无谓加班。在休息时间内完成应属正常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不得申报也不核批加班,有关科室为临时工申报加班时要尽可能填写翔实,加班时间准确到时点,加班内容要填写具体。

附一: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人聘用手续单

┌———————┬——————┬———┬——————————┬—————┬—————┐

│ │ │ │ │日、月工资│ │

│ 聘用科室 │ │工 种│ │ 包干工资 │ │

│ │ │ │ │ │ │

├———————┼——————┼———┼——————————┼—————┼—————┤

│ │ │身份证│ │ │ │

│ 临时工姓名 │ │ │ │保证人姓名│ │

│ │ │号 码│ │ │ │

├———————┴——————┼———┴——————————┼—————┴—————┤

│ │ │ │

│同志已按《暂住人口管│ 同志已按计划生育管 │ 同志已按临时 │

│ 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 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工管理办法交保证金 │

│ │ │ │

│ 保卫科(章)│ 工 会(章) │ 元 │

│ │ │ 财务科(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说明:此手续单由用人科室到人事教育科领取,特殊岗位临时工,必须请我校教职工作保证 │

│ 人。上述手续必须齐备才能签订《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手续单附在合同 │

│ 内交人事教育科备存。 │

│ │

└—————————————————————————————————————————┘

附二: 湖南银行学校临时工劳动合同

订约双方:

甲方(科室名称)

乙方(被聘临时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人民银行系统有关规定,同意聘用 同志到我校 科从事 工作。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劳动报酬:采取日(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日(月、包干)工资 元。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不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享受医疗待遇,因公死亡的,由单位按国家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用工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临时工正常休息,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50%的日工资比例计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00%的日工资计发加班费。

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中的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调配,搞好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七、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辞退,合同自行解除。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须报人事教育科备案。

八、乙方为 (一般岗位、特殊岗位)的临时工,缴纳 (300、500元)作保证金。乙方作为特殊岗位临时工,除缴纳保证金外,还必须请我校正式职工提供保证或通过相关组织介绍。经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 同志愿为乙方作保证人,保证事项如下:

1、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严格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当乙方者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保证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发生违法案件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序,保证人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人教科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盖章
学校人教科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学校安全,根据银发[1991]178号文件关于“试行对临时工以及试用人员实行保人制度”的规定,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案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人教科一份。

Ⅶ 临时工如何聘用才不违反劳动法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
根据劳动部专办公厅《对属<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Ⅷ 岗位工作职责与岗位工作细则都有哪些区别

岗位职责是岗位描述的一部分,岗位工作细则细化到每一个岗位的具体执行和要求版,这是两者的要求。

岗位权职责是岗位描述的一部分。 岗位描述是对岗位的概要、要求、职责、条件等的全盘具体叙述。 岗位职责是规范化的词组,是对工作内容的提炼 岗位描述是对岗位职责的具体解释 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岗位是仓储管理员 那么岗位职责包括:入库上账管理、出库下账管理、库房安全卫生管理、储物防护、仓储器材管理、不合格品管理、技术资料证件管理等等 显然,这里的岗位职责是粗线条的,简练的。

岗位工作细则细化到每一个岗位的具体执行和要求,指一个工作岗位每日具体执行操作从事的项目。它主要强调的是执行与操作的具体任务与事项。包括根据工作岗位目标每日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及其数量;及为达成工作任务及其数量所进行的种种辅助性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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