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医院干临时工
1. 由于没有护士资格证,去医院面试,他们说那你干临时工吧,我想知道临时工待遇如何如果考上证了,是不
临时工待遇肯定没有正式工好,考上了的话可以内部转正的。
2. 医院的临时工
很常见啊,我们这的医疗单位都这样,我刚上班的时候实习期一个月800块呢
3. 我在医院干活干了30年了,我是临时工,因为我身体有问题,医院想辞退我,我能要求
临时工好像没有。合同。好像是没有赔偿。所以就。
4. 我是医院的临时工,我想辞职,可以立刻走吗
劳动者辞职,是不能立刻走人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5. 想去市医院上班,干临时工,好进吗
因为市医院需要的全是专业的人
所以,
你一 要具备良好的素质,
二 还要有丰厚的背景
才可以加入这个集体。
找找人,应该没问题。
祝你成功!
6. 在一家公立医院干临时工,工资也就2000多点点,什么合同也没有请问这个临时工有没有前途,工资这么少
你要是不是学医的,那就不要在医院混,既挣不到钱而且也学不到什么技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你还年轻要学点技术最好。
7. 我马上要去医院药剂科实习,希望能在实习后被留用,但留用后我是临时工,我想问:
1 转正并不是通过考试来解决的
2 这个问题就更谈不上了,你虽然是临时工但已经是院内员工了,而公开招聘的那些人是应聘人员,还没有进入医院也就不是院内员工,所以你跟他们没任何关系。
3 这个问题跟第一个问题的性质差不多,无从谈起
可能您还不太了解医院入职的相关情况。首先,一般情况下,除了那种医学院附属医院定向培养的实习生外公立医院是很少会留用任何一个专业的实习生的。再说一下编制的问题,医院工作人员的编制大体分四类,第一类是正式编制,档案在当地卫生局备案,一般由当地人事局统一招聘。第二种是代理合同编制,档案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由本院进行招聘。第三类是本院合同制,档案也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第四中是合同临时工。然后再说说药剂科,在药剂科里只有一个岗位属于临时工编制,那就是药工,就是做些药库搬运,中药饮片加工,简单制剂等等之类的工作,一没有调剂权,二没有发药权。除了药剂科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岗位部门有临时工,做的工作也无非就是安保,打扫卫生,仓库搬运,后勤气,电,水供应和维修以及食堂,洗衣房,停车场管理,殡葬之类的工作。好了,再说您的个人情况,上面说的那些临时工不可能转成正式编制,连代理合同编制都不可能,因为卫生局下放的编制名额里根本就没有以上那些岗位。顶多可以转成本院合同编制。对于您来说,入第一种编制最理想,也最困难,第二种次之,第三种再次之,实在不行万般无奈,就只能入第四种了。您入职之前最好把这个先搞明白,这个很重要,一旦进了医院,想在编制上做改动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在同一科室里编制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同工同酬这种屁话不是咱们老百姓说了算的,将来怎么改革还得听上面那些大老爷的,老百姓也照样插不上手,反正目前就是这种现状。最后,也许您所谓的“转正”指的是试用期的问题,新入职的确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也的确会进行考试,这个考试也的确只是形式而已。
8. 在医院干临时工
你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知道答案了吧
9. 在医院当临时工因为是新来的,好苦好累,可是在医院工作好听,而且福利好,我最近想去小诊所当护士,但是
医院都是这样
临时工当牲口使,高年资是放牲口的。。。。
头几年不在于工资福利内
积累工作经验,开眼界容长见识
在大医院几年能见到小诊所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这才是人生的宝贵财富。
如果你觉得已经积累够了工作经验,该跳就跳吧。
10. 现在在医院当临时工,国家规定最近工资是多少
最低工资一个城市一个标准,你可以根据当地物价,低保基数参考一下。
我认识一些医院版上班的权护士,底薪最少应该是600,奖金看各科的效益,多少也的给400到600,应该每月保证1000以上!
影像应该是医师对吧,因该比护士高!但要是医院人不忙,那就不好说了!
还有纠正一个名词,“临时工”是刚改革开放,给个体老板打工的,你那叫合同工,(新的劳动法说签过2次以上短期劳动合同,就可以签不定期合同了,你应该去看下新出台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