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工和派遣工
⑴ 在事业单位当临时工快十年了,单位要我跟派遣公司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得到补偿金,一个月工资标准是2000多。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自己缴纳保险支出的费用,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会保险这项,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⑵ 国家对事业单位临时工待遇有什么新规定吗
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表示,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015年,辽宁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对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再次明确执法资格,清退不合法的“执法临时工”“合同工”。
2016年12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发布消息称,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行动中,两万多人被清出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不再有“临时工”。
自2016年3月15日至今年1月,山东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3万多人。同时明确,凡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017年8月1日,《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施行,对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人员范围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2)事业单位临时工和派遣工扩展阅读:
临时工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转变的问题。
“临时工”是现实中存在很久的群体,却也是法律上并不存在的概念。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一开头就呈现了上世纪70年代清退国企临时工的场景。
到上世纪90年代转变劳动用工体制,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临时工”这一说法在法律意义上不再存在。
不过现实生活中,双轨制用人模式,还是让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里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等被视为“临时工”,而且情况并不鲜见。
存在,就证明有需求。编制不足与事务繁杂之间的矛盾,是不少地方“偏爱”临时工的主因。现代社会治理越来越精细化,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不断扩展,人员需求量增加,而编制配额却难以跟上。
比如,有地方的城管部门反映,其工作职责多达100多项,城市也越来越大,编制却卡得严,只能招临时工来分担任务。理顺体制机制需要时间,事实上的“临时工”恐怕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继续存在。
人民网: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以改革之力解“临时工”之困
新华网:临时工屡成“背锅侠” 应立法明确临时工法律地位
新华网:执法“临时工”太多?中央要求明年底前严格清理
⑶ 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什么区别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一个词汇“劳务派遣人员”,在我们生存的社会中有着成千上万的岗位,包含了各行各业,其中有一些岗位是接受劳务派遣的,比如说(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护工等),这类员工都是通过外包公司而进入到岗位进行工作的,与正规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有着很明显的差别,并且两者所受的工资待遇也都是不尽相同的。那么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疑问,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什么区别?
这也正是为什么大家都挤破了脑袋要去事业单位当编制人员,而不愿意去接受劳务派遣工作,对此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看待的呢?
⑷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员工 ,编制外, 还有临时工各有什么区别
1、薪资福利
一般情况下,编制内人员是正式员工,编制外的人员是非正式工,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编制内员工,编制外员工以及临时工,三者薪资福利有差别。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
2、稳定性
编制人员的工作较稳定,只要不犯大错,绝对不会被开除的。而无编制人员,稳定性较差。临时工通常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较不稳定。
3、晋升
一通常,有职位空缺出来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一般都是有编制的人员,非编制的人员和临时工没有晋升的机会,没有评优评先评职称的资格,而且没有编制的人员,不管做多久,都是不可能转正的,也就更不要说被提拔了。
(4)事业单位临时工和派遣工扩展阅读: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临时工
网络-在编人员
⑸ 事业单位临时工和编外人员性质一样吗
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分为以下几种:
1.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的一种,享受单位回较多福利,答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 而且一般该单位是无权开除的,必须通过上级单位才能决定。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的工资的。
2.编制外的,其实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而且相差较大,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该单位领导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一般都是较低的。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聘请的无编制人员,可能该单位十分需要而又紧缺的,本身很有实力的,也有可能待遇是很好的,不过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3.临时工:其实就是短期编制外的,随时都可以辞职 ,有些连合同都不用签 。待遇更差,极少享受单位福利。
所以说是不一样的。临时工本事就属于编制外的一种,假如你想进编制,现在都是要通过考试。当然必须是该单位有编制名额空位,现在都是对外招考,由区级以上人事劳动局组织考试的。
⑹ 想请问一下各位,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哪个好啊
派遣工要好,我们单位派遣工工资是参照我市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并随着事业单版位人员工资权的调整而调整,年数长了,混个一官半职就有希望转为正式编制了。而临时工连工龄都不算,各种补贴都没有的,职称更不用想了。
⑺ 事业单位招聘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是不是要看单位的
只用看和谁签合同!和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临时工(也算合同工,也算同工同酬)。第二,和单位直接签的是正式合同工。第三,和人事部门签有编制。
⑻ 事业单位临时工和聘用制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聘用制也叫正式编制人员,临时工也叫合同制人员,两者主回要的区别:
1、工答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5、合同制人员随时会被辞退;正式编制人员如无错误必须要工作满合同年限才能辞退。正式编制人员一般一签就是3到5年的工作时间。
6、正式编制人员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缴纳人事代理费用;合同制人员不用。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直接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临时工就是事业单位中没有在编制内人员,这些职工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的。
⑼ 事业单位聘用工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
最简单例子 就是发苹果 聘用工发2箱 临时工发1箱。临时工工资按天计算,聘用工则是加上基本工资 全勤奖啊 补助啊等等很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