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有没有临时工
Ⅰ 经侦大队的警察有临时工吗
可能会有协警
Ⅱ 在刑侦大队临时工有前途吗
有前途!学得一身好本领!肯定用的上!
Ⅲ 经侦大队双休吗
您是指公安机关来的经侦大队吧源。经侦大队的人员属公安人员,公务员。按规定,经侦大队当然有双休了。
但是经侦大队是一些经济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部门,有的时候案子来了,时间紧,任务重,双休日加班加点是很普遍的。所以经侦大队虽然有双休,却常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双休。
希望这个问题您能满意。
Ⅳ 警察有临时工吗
这个不知各地是否一样。我们这儿有。招聘的上面写的是找协警,就是用来晚上巡逻的,穿的警服上写的特警。
Ⅳ 经侦大队穿警服吗 临时工穿吗
首先说临时的一定是不穿的,但是在地方也有穿的不过没有肩章,也就是没有警衔。经侦大队也是要穿的,我国公安条例规定所以正式警察除特殊岗位一律工作着装。
Ⅵ 经侦大队的立案条件
立案条件: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6)经侦大队有没有临时工扩展阅读: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Ⅶ 协警属于公安局的临时工吗有正式的合同在也属于临时工吗
不要听2楼的抄,他不懂乱讲的。
所谓的临时工的概念和合同没关系的,这个临时工讲的是政府里的编制,有编制的就是正式工,没编制请的人就是临时工。打个比方,某交通局属于正科级编制,有正式编制1名局长(正科),2名副局长(副科),2名主任,5名科员。这个编制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不能随便改的。这几个人是国家政府部门正式编制,享受国家公务员各种福利待遇以及退休的福利等等。但是,实际上这个交通局可能有5名副局长,10名主任,20名科员。那么这个就是超编的,这些超编的都算是临时工。他们可以享受同样的待遇,但是他们不是正式的国家干部,只是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