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小工、是否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当然不可以
⑵ 城管的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
1、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回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答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⑶ 城管临时工在没有出试工作证也没正式员工带领下有没有执法权
没有执法权。一般情况下,现在行政单位的执法人员基本上都是单位在编的正式人员,临时工是没有执法权的,在工作中,这些临时工只能在具有执法权的人员带领下,做一些辅助工作,更不能单独执法。
⑷ 有谁知道怎么城管都是临时工,那些临时工可以转正吗
你都知道是临时工了,要是能转 大家都去转好了,国家也可以取消公考了!专
看过西游记吗?? 孙悟空也是一把手属,遇到阎王他也没办法,阎王那本子上有他名字他就要死,没他名字他就不死,就这个道理。省人事厅编制簿上有你名字 你就是在编人员 没你名字 你就是临时 当然国家领导要打个招呼 你也就可以有名字或者划掉名字了
⑸ 城管临时工是协管吗
临时工可以叫协管,没执法权,因为执法是要考执法证的。临时工就是跟着打个下手什么的。
⑹ 城管执法要示证吗
城管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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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⑺ 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
所谓执法机关的临时工,是没有执法权的。
“临时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参与执法,更不以参与办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可以向纪检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110。
⑻ 城管 执法 需要提供执法证据及证件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版》、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权方性法规,按照上述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一般要求不得少于二人。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六条城管执法人员经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着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标识,做到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⑼ 临时工执法证怎么知道被注销
适应完善复社会主义市制场经济体制和法律实施情况的需要,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以及合同工、临时工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调离工作岗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收回并送交发证机关注销。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对已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查,并且每5年换发1次。
⑽ 城管(临时工,合同工)在以后有可能转为有编制的吗
不会。
临时工、合同工不可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非在内编人员可以容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聘用协助执法,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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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好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城市管理。
2、掌握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建立健全辖区城市管理网络,督促驻地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制度,经常督促、检查驻地单位的城管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场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