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临时工管理办法
Ⅰ 如果去地税局做临时工,平时的工作会不会是去收税啊
去收税的情况是一定不会的。
一、现在是征管两条线,管理上只是核定税款,内并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及其他的容日常管理。
二、如果是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话,那只是做一些内部的如开票等工作。
三、现在全国大都实现了征管系统管理,基本上是没有手工票的可能性,全都使用机打,那就是到办税服务厅去缴纳并开票。
四、协助一线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
Ⅱ 去地税做临时工 上五险一金的都有什么工作岗位
协税员、助征员:主要负责办税大厅卖发票开发票税费申报等业务。导税员:办税专大厅咨属询导办台,负责引导纳税人到所需的办税窗口办理业务。资料员:协助税管员管理企业资料以及协助财务做好报表年度预算。驾驶员:公车改革以后这块估计木有。大的税务局还有保安、保洁人员、炊事员。话务员:主要是12366,接听纳税人政策咨询和投诉建议的电话。
Ⅲ 在地税局做临时工满三年有什么待遇有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回订立无固定期限答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说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你所述,三年了,而且合同是一年一签,要看你是不是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的,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常说的长期合同。
说明一下,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Ⅳ 关于地税局辞退临时工的补偿
与国税局辞退非临时工的补偿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受国家的劳动法规约束的,回国家的劳动法规没有区分答机构的品种!也没有对临时工有歧视性规定。
当然,你若是税务局的官员,就又不一样了,人家公务员有另一套东西,公务员与国家机关的关系那不是劳动关系哦,不算是雇佣的。
我就奇怪了,公务员为什么还要休五一劳动节?公务员算劳动人民吗?若算,怎么劳动法就管不着这部分劳动人民呢?若不算,劳动人民的节日他们凑什么热闹、也要混进来休假!
Ⅳ 国税地税合并临时工会被清退吗
一、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清退对象
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1998年以来,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5)地税临时工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临时工处理:
《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看单位通知,清退,必须补偿。
Ⅵ 地税临时工
这么长来时间没有签,自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地税做了这么长时间,你就自动转入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Ⅶ 地税局的临时工都有哪些工种
后勤、门卫抄、食堂、部分文秘岗位等都属于地税局的临时人员。
Ⅷ 地税局可以随便辞退10年以上临时工吗
这个需要看当时上班时签订过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一、如果到期了是可以辞退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应续签劳动合同。未续签的双方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二、如果没到期就不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
地税局作为用人单位,如果没到期不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法律里,无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与正式编制员工相比,也只是没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也一样受《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的保护。
如果被强行辞退,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相应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可以在被辞退后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可因法定事由中断或中止,当事人要对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条第四款还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Ⅸ 地税局临时工
待遇一般,不可能转正,事业编制也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