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临时工合同
⑴ 大学食堂做临时工10年了,到现在没养老保险,在10年中学校给签了几次1年合同,就学校一份合同这是有效合同
合同几乎是没什么效率的,但是你和学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用人劳动关系,内当然你必须要出具相应容的证明,比如说一般来讲的人证,或是学校在发放工资的时候的凭证,有银行卡的话,可以去银行调去记录的。
2010年10月份国家刚刚出台了《社会保险法》,你可以上网搜搜相关的法律内容!
⑵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抄区别可是非常袭的大。
⑶ 企业临时聘用食堂工作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是否合适,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要看用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版以小时计酬为主权,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⑷ 临时工和合同工有什么不同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你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跟你谈,就是说让你完成某项工作,之后就解除合同让你走。那么你就没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给你入一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样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人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正式工和临时工都是合同制的,区别是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五险一金,工资较高,福利待遇较好;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只发工资,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劳务公司负责(相当于包工头)。区别就是正式工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福利优厚,临时工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福利几乎没有。
⑸ 在学校食堂工作了22年的临时工,现在单位不给签订合同,可否要求相应补偿
合同是一个形式,对于工作人员来说有合同的话让自己的权利得到更回加好的保护,没有合答同并不代表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存在,
法律上对这样子的工人有五险一惊的保障,其中有三险是必须的..
你爸爸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学校给予补偿..
但是其中的金额需要计算,因为生活的水平提高,每年都是不一样的水平,这就要根据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说了...
⑹ 《新劳动合同法》已工作11年的临时工,应如何签合同
按现代劳动制度,没有临时工概念,都是合同制工人,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依据专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属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过去工龄计算政策,临时工被录用为正式工的,最后一次本单位工作时间应当计算为连续工龄,该临时工本单位工龄11年,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临时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⑺ 关于单位职工食堂雇佣临时工,因效益不好需减人增效应注意的劳动法条例
没签合抄同,但又有实际劳动关系发生,至十年,首先是楼主你先违法了,要裁员的话建议你实行自愿解除合同者走了,就是说你现在把要的人重新签个合同。不想要的找个理由不签。最好是要对方自愿,否则你要赔钱的哦。小心了
⑻ 食堂请的做饭的(临时工)工资日结是否合法法律依据何在
重新约定是个办法,工资没有吸引力,可以根据食堂的工作时间重新约定也给食堂工作人员自由
支配时间,例如40元/小时,以下是个协议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⑼ 我在单位承包了食堂有协议可他们按临时工工资付的我款
上述情况可以首先选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必须有证据证明食堂属于承包性质,例如承包合同、协议。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单位支付的承包费不足。
一【民事起诉的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起诉需要提供证据】
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证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当事人的起诉理由事实成立。法院才会依据证据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没有证据,法院无法认定当事人(原告)起诉理由的真实性,不可能任凭原告嘴上说什么,法院就信什么。所以要想得到法院支持,必须提供证据。
三【证据的价值】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四【《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