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雇佣临时工受工伤
『壹』 临时工在单位受伤,单位不管,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应该怎么解决
1、从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下发后,企业就不会有临时工一说了。故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一说,你的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式合同工。
2、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所以你现在第一步的工作是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证明你为该单位的员工。等仲裁书下来以后你再去申请认定工伤。
3、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间限制的,期限为一年。所以你应抓紧时间解决这件事情。
(1)行政单位雇佣临时工受工伤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贰』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伤,事后怎么解决能给正式工作吗
工伤那是涉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问题,这个跟能不能给正式工作没有关系。。。。
『叁』 单位雇佣临时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如何申诉减少损失
一般都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有劳务关系,如果实习生工作中发生伤回害的情况,一般由答《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调节。由谁负责具体要看情形,譬如用人单位指定的单位,该单位是比较危险的岗位。建议你以雇佣关系及雇佣合同的形式作为论文出发点,参考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的保护,当然也需要注意利益的平衡,关注企业的用工裁量权。
『肆』 机关单位的临时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吗
机关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的情况,应该申请工伤赔偿
『伍』 关于单位雇佣临时工时出现工伤的相关问题
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依据相应等级进行一次性赔付就可以了。详查《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陆』 雇佣了临时工工作,工作时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柒』 雇用临时工工伤的问题
你单位是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统畴的用人单位,与该
临时工
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应按
工伤保险条例
赔偿,因此应申请
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