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叫法
① 劳动合同法里有临时工这一说法吗他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吗
正式工:有人际关系,在人事局或劳动局有名单在册,工作于某一个小小的集体里养尊处优,混天黑的人。临时工:没有后台,没有一纸文书,在工作单位处处小心、时时提防,整天担惊受怕,怕被老板炒鱿鱼的人。不知道这些词是不是具有中国特色,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词汇,反正现在某些地区挺流行的。如果这两种人在一个集体里生活,那孰优孰略,也就不言自明了。按道理来讲,也许能成为正式工的人员真的是人间的精英,是爹生娘养的,能为单位做无数的贡献,所以单位把这些人定起来养着,享受种种应有的福利。相反临时工就是那些文化不多,能力不高的人间“造粪机器”,所以只能以临时工的身份拿着少的不能再少的工资维持生活,也更谈不上有什么福利待遇了。就算如此吧!但在现实社会中我观察了好久,也迷惑了许久,发现,并没有完全象上边所说的形况一样,反到是做临时工的比所谓的正式工工作起来更优秀。正式工只是那些能跑关系、走后门,拿个编制的“能人”。所以这些所谓的正式工,在工作单位里有恃无恐,不想多干活,只想拿工资,落个整日清闲,实在活多的不想干了,找几个临时工,给几个小钱,请个现成,何乐而不为,连傻瓜都知道这个道理。曾经有一所谓的领导在单位的假期里当着另一领导的面,公开就说:“老**,你用正式工怎么算呀,临时工用呗”言外之意就是:正式工,假期拿工资休假,那是理所当然的,让人家来干活,你怎么向正式工交待呀,临时工就不一样了,有情绪走人。所以,听完上边这些话,临时工你也别不服,你听话好好干,我让你长期干着,(所谓听话,那当然就是工作全是你的、收钱全是我的、福利也都是我的,你也别不平衡,能给你口饭吃就够了),你敢讨价还价,“小子”你有种,明儿别来了,大街上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傻小子一堆一堆的,而且还哭着喊着要给口饭吃,你有情绪你走人,要不你有本事弄个编制来,我无话可说,反正池塘里一个王八也能游,多一个王八加入队伍,也不妨事,反正天塌砸王八,王八越多,王八越不怕,真吃空了、没钱了,咱下几个蛋,那就吃它了,然后再“扯蛋”吧。好可悲呀,世界上有这样一群人,也怪不得管人事的单位领导牛呢,我就有这个权,我想让谁过的好就好,“小子”们都来求我吧,最重要的是手里拿的“东西”本领导是否满意。
② 什么叫临时工
现在在来正规场合已经没有临时工源一说了。改叫合同工或者聘用工。
正式工现在叫“合同工”,每3年或5年一签。
临时工现在叫“临时合同工”,每1年一签。
工作一样,但工资和代遇不同。
合同工是一年一年的签合同、挣钱挣的很少~但是“领导”却把你不当人一样的使唤~让你去干一些杂活!廉价的劳动力!
正式职工是正式聘用你~不用一年一年的签合同~挣钱挣的很多~但是是自己给自己当“领导”很少有人干活~指使合同工去干活的人!领导重用的人物
③ 现在有没有临时工这个说法,好多公司还在聘临时工和钟点工,,,,
现在没有什么临时工的说法,法律上只承认合同工,只有短期招聘的用工时间回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不签订劳动答合同而已,而且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就必须按劳动法给予赔偿或补偿,劳动法就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武器,执行机构就是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④ 群团组织所用临时工要怎么称呼
怎么叫着方便怎么叫吧,也别拘于形式
⑤ 什么时间有了农民工的叫法而去取消临时工和合同工
从九零年开始,百万大军下广东!开始叫民工,后为区分盲流和小姐,才把这支产业大军回称为农民工,多答为建筑工人!当时媒体有争议,认为有岐视之嫌,但打工者本人及社会,政府,媒介及国人称呼有了户口界定习惯!所以延用至今!
⑥ 零时工与临时工到底哪种写法正确,是否是不同地区的不同叫法
是临时工吧
书上报上都是这么说的!
⑦ 临时加进来的工作叫什么
临时工作。或者重要工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⑧ 1995年劳动法对临时工有什麽说法
劳动部办公厅
《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238号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渝劳发〔1996〕5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二、关于职工被强制戒毒或自愿戒毒,戒毒期间是否算旷工事假,以及能否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或《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予以除名或辞退的问题。此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包括哪些人员以及是否适用《劳动法》问题。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工勤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不实行或不能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应当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
⑨ 正式转临时工可有说法
现在没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工。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
⑩ 提供临时工的公司叫什么
叫:劳务派遣公司。
望采纳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