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临时工什么待遇
❶ 我是在交通局的临时工,有谁知道在交通局什么职位的人能给我办出编制来!谢谢
难哦,听说要考公务员,这是第一步,上头有人才是最关键的
❷ 我在县交通运输局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年还是临时工,谁能告诉我能和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吗
临时工和正式职工往往不能同工同酬,不论你工作多长时间,而且相应的福利临时工也不会有。
❸ 我现在在交通局做临时工快3年了,待遇很低,且单位编制已满,也没有关系可以转正,下一步工作该如何打算
现在这个社会转正是非常难得除非你有人 找人给你办关系否者是非常困难的我也是在交通局下面专工属作已有5年了 也是没有技术啊无特长 但是也在这里干了 因为也是找关系进来的 找分临时工的活也不是好找的,兄弟在交通局好好干毕竟交通局是个好单位吗 早晚会转正的
❹ 交通局职工是公务员吗
交通局职工分很多种,有公务员编制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政府雇员编制不是公务员,当然还有临时工。政府部门招收雇员和临时工不属于公务员,没什么保障的,三年一签合同,基本上签两次就不再续签了,福利待遇差很多。
公务员编制: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国家机器的组成者,所谓“公务员编制”的正规名字其实应该是指“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就是大家说的,“纳税人养着的”、“吃皇粮的”。
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复杂,不属于公务员类。这是中国特色的。用老话讲,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
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4)交通局临时工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编制指公司或部门为了完成未来或过去的任务而确定的公司或部门的人员数量的配置,其对人员的实际配置工作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定额、结构和职务配置;狭义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岗位)的分配。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⑴编制员额的规定;
⑵各职位(岗位)的名称、设置以及领导职数的规定;
⑶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的规定;
⑷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
我们常说的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在编人员指取得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人员,非在编人员就是无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的人员。如: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这些工作人员通常称为临时工。)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科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按公务员法只“走”行政级别的。
事业编制,情况复杂,其中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参公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比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待遇执行,也就是按照职级核定工资。
其它的事业编制是按岗定薪,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其中管理岗叫职员,是一到十级,依次对应着正部级至办事员这样的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岗是根据行业的要求进行职称评定,比如医生和教师。工勤岗就是工人。事业编制的人员一般走上副科(八级职员)领导岗位后也可以交流到行政机关当公务员,也可以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当领导。
银行编制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银行正式员工(也称银行编内员工),二是劳务派遣协议工。
银行的正式工,就是与银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着合同规定的正常工资、各种福利补贴以及绩效奖金,还有很多的晋升机会。
银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你到银行工作,银行把工资奖金划给公司再给你。
通俗点讲,就是你在银行里上班,但不是银行的职工,只是派遣公司派遣到银行做辅助性的工作,且还没有任何进入到管理层的机会。其工资、福利比银行正式工低,奖金一般都一样。
所以,这两种编制都属于体制内。是可以互相交流的。编制具有计划性,是行政管理资源,编制管理也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
❺ 交警大队的临时工可以转正吗
交警大队的临时工可以转正。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中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概念描述为:“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从“一般”变为“只能”,约束力大大增强。
所有用人单位,不管有什么样的原因,都必须遵守,没有例外。这将有力地遏止滥用劳务派遣现象。过去一些用工单位在核心岗位上用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一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状况将得到纠正,部分派遣工从此有望转成正式合同工。
(5)交通局临时工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❻ 我是某交通局的临时工在单位已经工作了11年了什么保险也没有到现在我的基本工资是200元请问这是否合
问:我是某交通局的临时工在单位已经工作了11年了什么保险也没有到现在我的基本工资是200元请问这是否合法能不能给我加工资交保险谢谢律师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劳动者的全额工资与基本工资的概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概念。
基本工资弄清这两个概念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因为计发劳动者的待遇,时常会用到这两个概念。例如:在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需要用劳动者全额工资的概念,而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女职工“三期”内计发工资时,需要用劳动者基本工资的概念。如果不准确地理解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对劳动关系双方都不利。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系到工资总额的概念。
现实意义
在企业实际管理中,基本工资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并无确定的定义,所以每个企业对基本工资的定义和标准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基本工资只是一个模糊概念。
❼ 交警临时工待遇
劳动合同法虽然早已实施。但是,并非一切劳动者都是依照该法执行的。比如你说的交警协问题,由于属于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故这些岗位依法是不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但是,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执行。
❽ 交通局正式合同工有前途吗
首先你要明白交通局是正经的国家职能部门。正式员工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属于国内家干部身份。容
合同工。。哪还有正式不正式。属于交通局的临时工。由于你不在编制内,所以是没有任何升职空间的!
此类职位适用于在努力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过程总的临时性工作。
❾ 你好,想考当地交通局不知道工资待遇大概多少
每个几线城市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再加上不同的部门工资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公务人员现在最低是6000多。
❿ 临时工应该什么待遇
我是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工作八年整了,快九年了,没什么正式合同,工资每月300多块钱,年底能发一次1200元的奖金(就算是吧),平时有点福利,别的什么也没有,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没有,
问
1.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2.他们应不应该给我交养老保险,要是应该交,那以前的怎么办?最好能帮告诉我一些相关文件,具体点的,最好到哪条,谢谢!
3.我还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1.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出于人情来说是不合理,但是目前在法律或者劳动保障不完善的今天,这种事情是合理合法的~SORRY,这是事实!
2.他们应不应该给我交养老保险,要是应该交,那以前的怎么办?最好能帮告诉我一些相关文件,具体点的,最好到哪条,谢谢!
如果你是临时工,当初没签订关于交纳保险方面的协议或者合同,单位是完全无责任给你交纳保险金的~以前的你可以自行交纳~和单位无关~SORRY,这条好像还是对你不利,但我得说这是事实~!
3.我还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具体待遇要看你签定的合同或者协议,因为临时工也是要签合同的~那上写明的你都该有,没写明的,就很大可能凭单位的意愿给你了~
SORRY,好像对你都很不利~但是我说的真是事实.希望你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吧~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