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和临时工那个好
❶ 外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正式工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外聘工基本等同于劳务派遣工(第三方协议)就是和劳务中介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版系在劳务公司,在派遣到权中石油工作,中石油和劳务公司属于服务关系
合同工是区别于以前的终身关系员工的,就是在服务期间签署合同,合同期结束双方在协商是否再续约
临时工一般是签的短期合同或者短期劳务合同1年以内的
正式工,合同工和终生关系员工都属于正式编制员工
❷ 劳务工和临时工的区别是
劳务工是有签劳动合同,出意外有保障。临时工就是用完就甩的那种
❸ 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签订方不同
派遣工是派遣公司招录、培训后派遣过来的,其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如果用人单位将派遣工移交派遣公司,则派遣公司可以将其派遣其他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临时工是用人单位自己招录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保障不同
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
派遣工在尚未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工资发放
派遣员工的工资也是由派遣公司发的;
临时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企业发的。
4、工作保障不同
派遣是劳动者首先受雇于劳务派公司,有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用人单位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是合同制的固定的劳动关系。
临时工是用人单位通过自己的途径招录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后即失业,工作很不稳定,没有工作保障。
5、受益归责不同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临时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全部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❹ 劳务合同工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
签订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版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
生劳动关系。权
劳务工:工人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
承担的风险事务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用人以后所有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即必须直接面对录用员工的劳资福利纠纷,还要同时面对诸多政府部门,如劳动、人事、社保、公积金、档案、户籍管理部门等等。
劳务工: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约束,只有岗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对不称职的员工可以随时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员上岗,这样给员工产生一种竞争上岗的压力。
劳动用工、退工、工资发放等大量事务性操作协调问题统一由中心处理,节约用人单位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围绕企业发展的目标专注于人员的选择、激励与考核等企业急需解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❺ 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什么区别拜托了各位 谢谢
1、范围不同: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从这边看,就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在很大很大的程度方面是不一样的,现如今的劳务派遣工在薪酬福利方面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保护劳务派遣工的规章制度也日趋成熟了。
2、涉及对象不同: 此外,劳务派遣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而临时工只涉及劳动者本身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3、公司不同:劳务派遣工首先得是受雇于我们劳务公司的,由我们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用人单位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业务相应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我们派遣公司是有合同制的固定的劳动关系,而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一般只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招聘的为完成一定量的短期工作的劳务人员,他的权益方面不能够拥有很大程度上的保障的。
4、隶属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化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操作。人力资源公司依据用人单位(企业)的需求将员工外派到用人单位(企业)工作,人力资源公司分别与用人单位(企业)和外派人员签订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派遣期间,被外派员工虽然是与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工作是要受到用人单位(企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而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办理被外派员工的各类用工手续以及发放薪酬等各种人事劳动工作,用人单位(企业)与被外派员工不发生劳动隶属关系。
❻ 临时工好,还是正式工好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应该没有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但是许多人都是抱着老观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任重而道远。 这里关键是区别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种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那么,大概就被当成了所谓的“临时工”,除了“工钱”,不受劳动法保护,没有社会保障。如果是“劳动关系”,那就受劳动法保护,有社会保障。 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主体合格;二是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被管理者向管理者领取报酬;三是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对于这三个条件,第一个没有大问题,退休人员、学生、未成年人都不是合格主体,很好区别。 第二个,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是比较容易区别,比如,临时干点修理工作,那显然是劳务不是劳动,有特定的某个任务,干一段时间的也是劳务。如果干的时间比较长,算不算劳务、临时,应该也容易区别。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劳动关系是不平等的。 第三个条件,有的业务就难以区分。比如说食堂厨师的劳动以及某些勤杂工的劳动,算不算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好像是可以算、也可以不算。某个单位,它可能需要一个食堂、也可能不需要食堂;一个食堂里,它可能需要3人,也可能需要5人。编制内的人,当然可以说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那么超编的人呢?就可能会被当做“劳务人员”(或者就叫“临时工”)了。 这界限不清的条件,还看双方的约定,如果劳动者表示可以当“劳务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按“临时工”的报酬标准发给(按照民法的公平原则,临时工除了不享有“社会保险费”外,基本工资津补贴应该与正式工“劳动者”相同)。但是实际上,哪位“劳务工”不想得到“社会保险费”待遇呢?当“劳务工”是无奈的,不自愿的。在公家单位,工资经费往往是财政拨款,单位有严格的编制,按编制拨付部分或全部工资,这样,需要临时用人时,就出现了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务工”(或者说是“临时工”)。有时通过疏通关系,临时工也有“转正”的。 但是企业单位应该说不存在“临时工”的情况。即使“临时用工”,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工时间。在一个企业,劳动者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归企业管理,所付出劳动也是企业业务所需。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三个条件。问题在于许多劳动者不懂得“劳动关系的三个条件”,不知道要求认定“劳动关系”。——不要说一般的劳动者,甚至是有的法律工作人员,也不一定了解“劳动关系的三个条件”。另外,至于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懂劳动法,那就更普遍了。 法律、正义、真理本身是不会走路的。相信、追求法律、正义、真理的人多了,法律、正义、真理的价值意义才能体现出来。只有很多人都要求解决劳动争议,劳动法才能彰显其维护正义的价值。
❼ 临时工和合同工有什么不同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你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跟你谈,就是说让你完成某项工作,之后就解除合同让你走。那么你就没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给你入一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样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人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正式工和临时工都是合同制的,区别是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五险一金,工资较高,福利待遇较好;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只发工资,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劳务公司负责(相当于包工头)。区别就是正式工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福利优厚,临时工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福利几乎没有。
❽ 请问:企业招聘时所谓的劳务工、正式工、派遣工、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外聘工有何区别
其实劳务工也要签合同。现在的临时工也好,劳务工也好,都得通过当地劳内务市场招聘,自容然要签订合同了,不签合同,出了事用人单位也不好处理阿。
既然都是合同工,主要区别在两点:
1、合同工有长期合同工与短期合同工之分。
2、长期合同工当中,又有企业正式在册职工,和不在册职工之分。也就是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虽然在淡化,但实际上还存在。正式工,工资从企业的工资总额列支,三险一金齐全。而其他方式的员工,保险只能根据当地地方的要求缴纳,不会比正式职工齐全。非正式工的工资,从企业劳务费列支。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 单位不管做什么都要为职工着想 简单点就是单位为职工做了什么.
❾ 劳务派遣和临时工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后者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❿ 国企的合同工 协议工 劳务工区别是什么 那个最好那个最不好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编外人员一般采用人事代理,这是社会趋势,本无话可说,但是说明白了,编外人员就是社会人,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编制外的人想在单位里得到职务的提升,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你干得再卖命再好。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因此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在很多单位,特别是那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大量存在,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甚至比正式员工还要多。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起初,这种临时性的“应急”办法对于打破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用人体制的条条框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
“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等用工法则;而在管理上,“编外人员”则是“防范对象,所以他们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这种客观上的身份歧视,与公平公正的现代理念相去甚远。
而实际上,不合理的机制恰恰给单位的管理带来更多的麻烦。“一视同仁”、“认事不认人”是管理制度的内在要求,可是因为管理对象存在不同的地位、不同的身份,所以管理制度很难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比如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在需要减员增效的时候,可以随时对“编外人员”解聘,可是一部分属于编制内的正式员工还捧着“铁饭碗”,与单位“同生同死”,要将他们精简可就没有那么简单。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区别施用,既影响员工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容易造成他们相互间的情绪对立。
同时,“编外人员”因为缺少归宿感、安全感、认同感,所以他们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经常跳槽,给单位正常工作造成被动;因为“编外人员”具有很强的临时性,他们往往只注重短期效果,没有长远打算,少数人甚至不惜破坏单位的声誉干一些违规活动。
为什么称“正式工”为“固定工”呢?这应该从“编内”与“编外”之外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待。现在固定工制度转变为劳动合同制度,“固定工”的说法不存在了,但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来看,“正式工”也即“固定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合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正式工”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固定工”。
“临时工”,也被叫做“协议工”、“外地工”。“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严格来讲,现在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个称谓了。无论国企、民企统称员工。目前劳动用工中已逐渐减少这种称谓,要么合同工、要么劳务工,出现劳动纠纷后往往很难界定。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非法的侵害。
劳务工全称应该是劳务派遣工,是与由劳动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劳务型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后向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劳务输出,从事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者与劳务型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由劳务型公司按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劳务输入的实际用人单位不发生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只是从事劳动服务。
合同工最好,协议工最不好